进城务工子女家庭教育

2024-05-21

进城务工子女家庭教育(精选6篇)

进城务工子女家庭教育 第1篇

摘要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状况是不容忽视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面临受教育机会不均、受教育质量堪忧与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缺失的问题。其原因主要在于现行制度的制约和资源与环境的制约。其解决措施主要有:坚持全纳教育理念,建立全纳教育体系,实现制度性保障;创建欢迎所有学生的学校,承认并赞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差异,具体落实和发展全纳教育:重视合作精神,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合力。

关键词 学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全纳教育

中图分类号 G40-0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4808(2009)04-0026-03

全纳教育是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西班牙萨拉曼卡召开的“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上首次提出的一种新的教育理念,“它容纳所有学生,反对歧视排斥,促进积极参与,注重集体合作,满足不同需求”。在教育实践领域,它缘起于世界特殊教育改革,后扩展至普通教育领域,其价值取向是:关注所有儿童的教育需求,关注集体,关注合作。它所倡导的民主、平等和“零拒绝”的原则以及更多地关注和接纳被排斥的人的主张对我们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有深刻的启示。

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有人这样说过:你想了解中国的国情吗?请从走近一个农民工、走近一个农民工家庭开始吧!农民工一边连着乡村,一边连着城市;一边连着苦难,一边连着希望;一边连着昨天,一边连着明天……正是由于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如此沉重,以至于思索的心情一直难以轻松。

(一)学校教育机会不均,教育质量堪忧

作为全纳教育的核心理念,教育公平主要包括三层含义:第一,人人享有受教育权,即教育起点公平,这是教育公平的最基本要求;第二,为受教育者提供平等(即同一水平或同一待遇)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即教育过程公平;第三,受教育者的教育成功机会和教育效果相等或基本相等,即教育结果公平。“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这是温家宝总理于2003年教师节视察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打工子弟学校时的题词,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对教育公平问题的关切,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重视。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数量与“可能就读”学校的数量不成比例,教育质量不容乐观,歧视性收费现象比较普遍,失学问题日趋严重。目前,接受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城市公立学校主要包括城市中基础薄弱的学校和城郊的乡镇学校。除此之外,便是打工子弟学校,这是存在于国家义务教育体制之外的一种办学形式。打工子弟学校的特点一般包括:私人办学,不少学校被完全置于追求利润的私人操控之下;许多学校不具备合法的办学手续;主要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收费低廉且方式灵活;教师流动性大,缺乏责任感;教学质量普遍不高;校舍简陋,教学器材缺乏;缺乏有力的监督和指导,学校突发性事件频发。许多城市公立学校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独编班,这样人为地将城市与农村孩子分校或分班而治,无疑是将他们隔离了,这正是全纳教育理念所提到的显性排斥(身体上的)。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的一项调查显示,有58.3%的农民工子女不喜欢,甚至讨厌北京的孩子,其理由是“他们欺负人”的占26.2%;“看不起人”的占37.1%;有3.1%的来京农民工的子女甚至从来没和北京的孩子接触过。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一项名为《打工子弟择校意向》的调查发现,经济因素是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择校的重要因素,但却并非唯一的决定因素,他们还面临着与城市文化融合的难题。由于幼小的心灵承受着家庭经济的压力和来自社会的压力,地域差别与成绩不理想的现状,造成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学校里更多地选择沉默和独处。而

这则是全纳教育理念所提到的隐性排斥(情感上的)。

(二)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不力与缺失

在城市文明的熏陶下,进城务工人员对提高生活质量、改变社会境遇,特别是对改变下一代的命运,普遍持有较高的期望,对孩子们进行全面的、正确的教育,也是每一位家长的愿望。但是,大多数进城务工人员的文化素质较低,从事的主要是简单体力劳动,工作环境没有保障,工作时间也不固定,经济收入在整个城市生活中居于偏下水平,居住条件及环境普遍较差,这些因素导致他们的家庭教育不力甚至缺失,在配合学校教育上基本处于受动性位置,教育引导能力不足。尤其令人担忧的是,进城务工人员流动频繁,导致其子女变换学校也很频繁。

由于经济、心理、语言、文化、地域等方面的差异,进城务工人员与城市居民实际上处于近乎隔绝的状态,人际交往具有相对的封闭性,这就大大影响了他们在文化层面与城市文明的融合。城市居民的自我优越感和对进城务工人员的误解、偏见与歧视,势必引发进城务工人员对城市居民的不满与对立,从而加剧二者之间的隔阂与紧张,形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所以,今天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就是明天的社会问题,社会教育责无旁贷。

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归因分析

全纳教育的核心就是将教育视为个体和社会发展基础的一种承诺。2006年3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强调:城市公立学校不得向农民工子女加收任何费用,以流入地政府为主,负责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以全日制中小学为主,接受农民工子女人学。我国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中共十七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导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根本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现行制度的制约

全纳教育关注所有学习者,尤其是那些在传统上被排斥于教育机会之外,或是虽有入学机会却无法接受优质教育的边缘儿童,这种排斥现象导致许多儿童丧失了发展自身能力和改善生活的机会,进而阻碍他们合理参与社会、文化、经济和政治活动并作出必要贡献。户籍是享受义务教育的主要依据,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具有明显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相分离的特点,与义务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和资源配置方式产生矛盾。因为这种管理体制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基本处于“无责任”境地,消解了政府管理、扶助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积极性。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门槛最低的应该是公立学校,而现在一些城市公立学校却以收取高额的借读费或赞助费为名,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拒之门外。而对于他们能够上得起的打工子弟学校,有的流入地政府又往往采取两种极端措施:或是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政策,任其自生自灭;或是采取粗暴的全部取缔手段,致使打工子弟学校陷入一种畸形的生存状态。这就相当于政府放弃了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责任,是政府公共职能的一种缺失。

(二)资源与环境的制约

英国全纳教育研究中心编写的《全纳教育指南》认为:“障碍是由学生与其所处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引起的,其根源在于对差异的无法忍受。”“《全纳教育指南》关注的是学校环

境的改善,而不是学生个人的鉴别。”由于城市公立学校的吸纳量有限,因此,在公立学校辐射不到的流动人口密集区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打工子弟学校,但是,打工子弟学校存在的悖论又始终困扰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从可持续发展角度来看,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必须采取制度化措施,这种教育的财政责任不能仅仅由流入地政府负担,中央和省级财政也要负担相应的投入比例,对流动儿童较多的城市,中央政府应该实施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三、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措施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实际上是劳动力流动衍生出的作为社会问题的第二代移民教育问题,是我国社会转型的必然结果。全纳教育引入中国已有十余年,全纳教育的理念也为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全纳教育:坚持全纳教育理念,建立全纳教育体系,实现制度性保障

全纳教育的基本理念是“拒绝排斥,强调参与”。尽管质量和效益对于教育而言不可或缺,但这绝对不应成为漠视甚至剥夺个人权利的借口。坚持全纳教育理念,首先必须创造一种全纳氛围,通过集体合作与相互帮助,促进所有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的学习和生活,满足他们的各种不同需求。并且应给予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同城待遇”,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融合的全纳教育体系,使所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都能在就近的学校接受有效教育。

人口流动是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然历史现象,只有打破教育二元结构,实行适应中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户籍制度,人口的合理、自由流动才有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权利也才能得到真正实现。为了最终建立以纳税人身份为基础的享受义务教育权利的体制,目前可以建立学龄儿童义务教育登记卡制度作为过渡。登记卡由各地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和家长三方持有,当人口流动时,登记卡连同流动人口的“三证”(暂住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一起经有关部门登记检查,并作为随时入学的依据。

同时,还要采取积极措施开通并强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转入城市公立学校以及接受城市初中后教育的“绿色通道”,努力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融入城市主流教育,最终实现城市教育一体化,体现教育公平。

“教育机会均等的原则意味着任何自然的、经济的、社会的或文化方面的低下情况,都应尽可能从教育制度本身得到补偿。”因此,必须建立并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扶助制度,对他们进行利益倾斜,逐步缩小其在受教育方面的差距。

(二)全纳学校:创建欢迎所有学生的学校,承认并赞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差异

作为一种新型教育模式和固定机构,全纳学校的目的旨在“让学校为所有学生服务”。各级政府应该在接受全纳理念、鼓励全纳的前提下,为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认真挑选实验学校,从宏观上给全纳实验提供计划支持,以确保学校接受全纳教育理念,切实执行全纳计划。由政府牵头,教育研究机构与各地教师培训机构合作,在各地组织培训小组指导实验学校的全纳计划实践。教师培训机构与实验学校密切合作,成为传播全纳实践的地方资源中心。由于全纳计划是在现实的非理想状况下推展,因此凡是赞同全纳教育理念、拥护全纳教育思想的公立学校都可以成为全纳实验学校。

在政府选定全纳学校之后,实验全面铺开。首先政府要在尊重学校自主性的前提下,推动学校进行系统改革,采用多样化的课程、教学和评价,通过让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随班就渎的形式,满足他们的学习需求。其次,要帮助教师树立全纳理念,并提供专业指导与培训,使他们能够承认并赞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差异,充分利用差异资源和学生的多样性自主开发教学策略。最后,要积极争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家长的密切配合,通过家校合作,促进学

校不断调整全纳实践,成为真正的全纳学校。

同时,学校还应加强校际合作,包括实验学校之间的合作和以实力较强的城市公立学校为主要责任方,与打工子弟学校“结对子”组成城乡教育共同体,从而构建合作平台,实现共享,创造一定的规模效益,集中力量实现共同目标。

“实施此种全纳性方针的普通学校,是反对歧视、创造欢迎残疾人的社区、建立全纳性社会和实现人人受教育的最有效途径;进而言之,他们为绝大多数的儿童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教育,提高了整个教育体系的效益。”由此可见,建立全纳学校,对全面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意义重大。

(三)重视合作精神,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合力

从广泛的全纳社会观出发,全纳教育主张在学校(教师)、家庭(家长)、社会(社区)之间营造全纳氛围,通过全纳学校实践,最终实现全纳社会,即社会公正、机会均等和民主参与的社会。

在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中,社区不仅是一个社会空间概念,而且更是一个文化群体概念,应该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所在社区的登记管理制度,由社区牵头为其家长开办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提高他们的家庭教育能力。

全纳社会观倡导学校发展要以学生为本,并强调家庭与社会的广泛参与,这是一个以信赖为基础的渐进过程,尤其需要边缘人群的加入,加强对教育排斥的监督。为此,我国必须改革当前封闭的学校管理模式,通过法律或法规的形式,保证家长和社会拥有对学校的监督管理权和参与决策权。

全纳社会观要求以更广阔的视野办教育,发动全社会积极承担教育责任。就我国国情而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尤其需要社会的多方面参与,建立多元有效的办学体制,拓宽他们的就学渠道,最终使学校、家庭、社会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支持从物质、制度和意识等不同层次构成三维立体网络,形成全纳教育的生态化环境。

《政府工作报告》“今年要着重抓好”的工作中,有一项目是要“认真落实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措施”。我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面对这样的现实:

一方面,目前的流动人口数量相当大,但大多数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目前还没有被纳入迁入地或定居地的义务教育体系,有的就读于“民工学校”,有的连这样的学校都进不了。有幸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并读到初中毕业的学生,一般必须返回原籍上高中,甚至连付“择校费”入学也不可能。

另一方面,存在大量进城务工人员的城市不胜负担。如深圳,户籍人口只有二百多万,但实际常住人口有一千多万,大多数是外地务工人员。但他们子女的义务教育经费都留在户籍所在地,并没有随着他们的迁入而转拨到深圳来,上一级政府也没有因此而给予财政补贴。类似的情况在东部沿海大城市、发达地区的城市都存在。

接受义务教育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受教育权的体现,不能因为迁移、进城、居住地变动而受到影响,更不能被剥夺。但要改变这种状况,还需要有具体的措施。其中之一就是要将国家用之于义务教育的经费,能随着学生实际流动而转移。其实早有人提出建议,给每位学龄儿童发一张“教育卡(券)”,不论迁移到哪里,是临时还是长久,都可以凭卡就学。

有人认为迁出地大多是贫困地区,而迁入地大多是富裕地区,何必斤斤计较这些数量有限的义务教育经费?其实这是性质不同的两回事,贫困地区本身教育经费的不足应该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包括由上级政府和中央财政加大支持力度。而且这种经费转移也应该包括富裕地区之间、从富裕地区迁入贫困地区而产生的数量变动。

至于不同地区在义务教育人均经费上的差异,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还难以消除。即使中央政府拨发的经费完全一样,地方政府投入的经费也不会相同。所以在一般情况下,经济实力较强的地区,对迁入较差地区的学生应该与本地学生同样待遇,按同样的标准给予补贴。且不说这些学生今后能在当地发挥作用,即使看成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也未尝不可。

在户籍制度尚未取消城乡、城镇、地区间迁移限制之前,应该允许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其他户籍不在本地人员的子女进高中。这些学生大多在当地读完初中,有的就是在当地出生长大的,早已与本地学生融为一体。只是因为没有当地户籍,就一定要他们返回根本不熟悉的原籍地去上高中,实在是不合理,也不人道,应该根据不同情况,逐渐解决。

进城务工子女家庭教育 第2篇

2.45%。由此可见,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已是刻不容缓。

一、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现状分析

1、“低收入”“高学费”困扰就读

受户籍的限制,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上学要额外支付高额的“借读费”和“赞助费”,而他们本身的经济收入并不高。所以不少家长选择退学或者上“便宜”点的民办农民工子弟学校。

2、就学过程不公平

公办学校不太愿为农民工子女提供“一视同仁”的义务教育,甚至一些素质不高的老师歧视农民工子女。由于他们没有学籍,也享受不到一些优惠政策。此外,由于他们在农村长大,与城市子女存在差别,使得他们产生强烈的自卑感,他们的心理健康同样存在隐患。

3、教育经费不足

民办农民工子弟学校教育经费不足,且不少学校以盈利为目的,教学资源匮乏,比如设备短缺、师资力量匮乏、管理不善、甚至存在安全隐患。

二、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主观原因

1、农民工自身经济状况较差,收入较低

在我国农民工主要从事加工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运输业以及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行业,他们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理应得到公平、公正待遇,但农民工却经常遭遇工资偏低或拖欠的不公正待遇,收入普遍微薄。而城市学校昂贵的费用和高额的赞助费和借读费,使他们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

2、农民工自身观念落后,文化素质低

虽说“望子成龙”,但相信上学没有什么用的大有人在,不少农民工觉得城里的大学生找不到工作、工人纷纷下岗,他们的孩子即使上了学也不一定找到好工作,与其这样浪费钱财,还不如早点让孩子出来做买卖或打工赚钱,也就此阻碍了子女的上学路。

3、农民工子女巨大的心理压力

城乡之间的巨大差距使农民工子女感到强烈不公平,从而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以至于产生厌学、排外的不良情绪。

(二)客观原因

1、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

现行户籍制度与人口流动需求不相适应、不够协调,导致农民工子女就地教育需要支付高昂的借读费和赞助费。

2、义务教育体制的弊端

长期形成和执行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义务教育体制,致使地方政府职责不明确,管理不到位,办学经费不落实。一方面,他们享受不到流出地政府的财政补贴;另一方面,他们又没有资格享受流入地政府的优待。在流入地教育经费不足的情况下,那些外来的农民工子女的上学问题就更难以解决。

3、教育资源浪费严重

教育资源的地区性差异十分明显,有的城市的学校已经饱和,入学机会很小;而有的学校却因为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不多而招生不足,产生浪费现象。

三、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途径

1、改革户籍制度,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吻合的户籍制度,逐步削弱户籍制的身份定位功能,解除教育体制与户籍制度挂钩的传统模式,取消对进城农民工子女的限制,加快我国现行义务教育体制改革,逐步实现城乡公平。

2、义务教育制度创新,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经费应由政府财政负责,不管是城市的还是农村的子女,都应得到免费教育,同时取消高额的“赞助费”“借读费”。

3、加大公办学校的投资力度,适当放宽条件,招收更多的农民工子女;加快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建设,规范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办学,降低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办学门槛;在人口流动频繁的经济发达城市增设学校,采取“公办为主、私办为辅、私校公助”的办学策略,4、政府需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并对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问责。

5、合理配置国有公共教育资源,完善社会捐赠机制,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如:建立“农民工子女教育基金”“希望工程助学计划”等。

6、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

7、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提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公平公正的对待农民工,不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8、正确引导舆论,消除市民对农民工及其子女的误解和歧视,促进农民工子女身心健康成长。

浅谈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 第3篇

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多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勤劳、朴实、善良,但受家庭、生活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思想表现方面,农村孩子刚进入城市,繁杂的社会环境使他们感到很新奇,再加上其家长对子女多采取“物质加放任”的管教方式,使得孩子形成金钱万能的思想,因为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导致了孩子价值观念错位,缺乏责任感,利己思想严重;二是心理健康方面,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处理同学关系时过于重感情、讲义气。他们情感不稳定,有的在学校里不受管教,人际关系紧张,待人冷漠,缺乏集体荣誉感;三是行为习惯方面,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生活上自由散漫,纪律观念不强,劳动观念淡漠,自控能力差,有迟到、早退或旷课的现象;四是学习成绩方面,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最普遍的特点就是学习无目标,态度不端正,对学习没有兴趣。他们当中部分同学基础较差,反应迟钝,缺乏自信心,学习成绩偏低。

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归因分析

1.市民的排 斥与偏见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 经常会受到来自不同方面、不同程度的不公平对待,这让他们在学习和交往中感受到被歧视,致使自我评价偏低。

2.家庭教育有缺 失。一是家长文化素质较低。没有能力、时间和精力去指导、督促和管理孩子的学习, 对孩子教育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们落后的教育观念对其子女产生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二是家庭教育环境差。学习环境不容乐观,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三是家庭教育方式简单。多数家长教育方法简单粗暴,打骂孩子是普遍现象。

3.学校教育存有不 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学习成绩普遍低下,所以他们就成了老师重点“关注”的对象。长期这样下去,这些孩子在老师面前就不敢表现自己,自信心缺失,产生胆怯、害怕、自卑的心理。

4.进城务工 人员子女 自身能力不 高。由于家庭环境因素养成的不良习惯,导致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进入学校学习后,在班级活动中缺乏上进心,无合作意识,不愿意接受纪律的约束。在学习上则表现出无计划,缺乏进取心和刻苦钻研精神,课堂学习效率不高。在科技发明制作等活动中则更是望而却步。

三、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对策

1.引进社区帮 扶 ,优化生活环境 。社区应建立农民工帮扶机制,对农民工租住的房屋周边开设的网吧、歌舞厅、麻将室等进行管理和协调,消除影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成长的消极文化,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其次,社区和学校配合组织社会实践活动, 如建立“亲子”俱乐部 ,组织书法、手工类兴趣活动 ,或整治社区环境卫生等公益活动,为他们提供交流、放松、减轻心理压力的平台,并在活动中培养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帮他们树立克服困难的勇气。

2.改善家教 方式 ,提高教育实 效。家长首先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重视孩子的全面健康发展, 尽可能地保持和孩子的密切联系,树立孩子的教育和全面健康发展需要家长的精心呵护和全面关怀的意识;其次,家长还要多从孩子的角度去思考问题, 更多地聆听孩子的心声,理解和尊重孩子,当孩子遇到困难时应尽力替孩子想办法,出主意,寻求解决办法的途径。最后还要经常性地与学校联系, 家校合力,信息畅通,促使家庭教育系统化、科学化。

3.转变育人观 念 ,促进健康发 展。学校首先要创设宽松和谐的校园环境,组织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促进同学之间的交流,激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参与集体活动的热情,使他们感受到自己在集体中的位置,增强自信心。其次我们可以利用主题班队会开展“自尊”“自爱”“自立”的活动 ,教师应转变育人观念 ,以平等的心态和学生沟通,引导他们正视现实,享受学习、生活的乐趣;我们还可以利用思想品德课、社会实践课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进行挫折教育,引导他们把内心的胆怯、害怕、自卑慢慢转化为勇敢、上进等心理品质。最后还要开展心理辅导,健全学生人格。

进城务工子女家庭教育 第4篇

关键词:进城务工农民 随迁子女教育 户籍制度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25X(2012)O9-0110-01

一、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教育现状

(一)随迁子女入学成本高,升学困难大

我国现行的入学政策和入学条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民工子女在城市接受正规教育。在各种这些就学途径中,公办学校为了防止进一步激化公办教育资源供不应求的矛盾,通过收取各种教育规费,如:借读费和赞助费。农民工子女家庭大都收入较低,再加上入读公办学校的入学手续繁琐、步骤较多,严重制约了随迁子女的入读公办学校。在接受随迁子女的民办学校里,这些学校符合国家的办学标准,办学条件较好,教学质量也较高,与当地的公立学校相差不大,但是也要交纳较高的费用,一般农民工子女家庭依然是负担不起。此外,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由于受户籍和学籍的限制,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完成后,必须回原籍升学,但是当前各地的课改程度和教材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城市学校所学内容与原籍学校教学内容难以衔接,严重影响孩子正常的升学和发展。

(二)随迁子女的学校管理不规范

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的大规模入城,给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和未获准打工子弟学校的学校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在公办学校中,随迁子女的流动性较大,一些流走的学生根本不与学校打招呼,有些随迁子女因证件手续不全而没有学籍,为此学校建立临时学籍,进行动态管理,但是效果也不好。在民办学校里,条件好的一些民办学校基本上有档案、电子卡,与公办学校一样。但是在一些未获准的打工子弟学校里,由于入学较容易、管理不严格,学生流动性很大,而且有的插班生进班,学籍管理更是难上加难。一个好的学校,关键是要有一个好的、稳定的师资队伍,在民办学校和未获准的打工子弟学校的教师流动性大,师资管理困难,我国目前的政策还不能保证教师的平等,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在福利待遇上有较大的差距,这就造成了教师流动性较大。

(三)随迁子女普遍存在大量的心理适应问题

进城农民工子女在幸福感、情绪调控能力、自尊水平、对社会支持的利用度方面明显低于当地的子女,随迁子女在生活上还存在着与当地学生不一一样的生活困境,他们缺少当地朋友,对未来感到迷茫,他们不敢接近城市的同学,因为身份、教育、家庭以及潜藏在身后的社会因素阻碍了他们与人的沟通和交流,如果没有有效的沟通,很容易走向封闭和自卑,导致产生复杂的“边缘人”的心态。随迁子女与父母在一起的时间较少,父母忙于打工赚钱,没有时间进行有效的沟通,在学校里教师在课堂里很少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注,这些子女很难找到自己的宣泄途径,这些孩子在学校里有或多或少的自卑感,而这直接影响着与同龄人的交往。

二、完善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对策

(一)改革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和义务教育体制

户籍制度是随迁子女教育问题产生的根源,义务教育实行的是属地管理原则,即城市政府以在校户籍儿童人数或在编教师人数下拨教育经费,如果接受了随迁子女,就会导致政府资金投入不足,教育经费短缺,致使城市公办学校资源紧张,出现高额的而借读费和赞助费现象,从而无法有力保障其入学机会的公平。因此,采用居住地管理取代户籍管理的教育体制,是势在必行。如江苏省自2003年5月1号起,全省范围内推行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湖北省2004年也将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的性质,湖北省居民的户口类型将统称为“湖北居民户口”。1这些户籍制度的改革起到了一种示范作用,但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并不可能完全取消户籍制度,而是要取消与二元户籍制度相关联的城乡各项相关制度,从而在源头上保证进城务工农民的平等机会,给予随迁子女应有的国民待遇。

(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保障执行力

政策法规在制定时缺少相应的政策实施配套措施,使得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出现政策偏离目标现象,丧失政策本身的正确引导作用,在政策制定时,必须不断完善政策配套体系,构建政策实施效果评价机制,监督政策的有效执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主要发达国家都强调弱势补偿,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要克服不合理政策造成的不利影响。具体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可以借鉴“教育券制度”,做到“钱随人走”,流入地政府和流出地政府之间,再按实际发生的“教育券”的数量,经中央政府进行财政转移支付2;针对进城务工子女流动性较大,可以建立统一的流动信息实时统计制度和电子化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同实现电子网络化管理,学籍管理可以依托个人身份证号码作为学生唯一的学号进行管理。

(三)打造校园文化,给予随迁子女特殊的人文关怀

学校教育应当承担多元文化的传承功能,使随迁子女既能对流入地文化适应和传承,又能在原有文化特质上得到尊重与保留。学校教育不应以某一地的文化主流自居,要求流入者去单向顺应与遵从,而应同时尊重和吸纳其带入的异质文化。学校和教师应该尊重这一群体的特殊性,既要引导随迁子女尽快融入城市社会,又要保留随迁子女自身文化的多样性,树立平等意识,构建学校平等、无歧视的教育环境,消除他们进入公办中小学的心理门槛。作为与学生“亲密接触”的教师,要成为随迁子女心灵成长的关注者、世界观形成的引导者,必须认真对待和关心每一位随迁子女,给予他们足够的关注和特殊的人文关怀。在学校里要避免单独编班,要利用课堂上师生互动,给予随迁子女的更多的关注与爱护;课下经常谈心,了解其心理状态。最后要注重道德与情感教育,培养健康人格。

注释:

[1]湖北省教育厅:城镇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办法(试行)。

[2]李志友.《试论“券”解随迁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可行性》,皖西学报,2010年6月。

参考文献:

[1]袁振国.中国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教育研究[M].教育科学出版社,2010

[2]林茜彬.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现状及对策[J].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

进城务工子女家庭教育 第5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教育公平原则,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消除就学障碍,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体制机制,在就学制度上保障其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使其能在我校接受义务教育。

(二)实施对象

1.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来我镇居住且非夏官营村户籍在我镇居住一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进城务工人员与我镇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或在我镇经商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其随迁子女可在我校申请就学。

(三)实施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籍薄和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在我镇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暂住证。

3.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4.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或工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

5.户籍地和暂住地的街道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四)实施办法

1.申请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持上述材料到学校教导处报名,再由学校教导处统筹安排到相应班级就读,学校或班级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2.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加收其他费用。

3.学校要维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正当权益,对其子女的学籍管理、毕业证的颁发,就学期间的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与辖区内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教育公平原则,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留守儿童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促进留守儿童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实施对象

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父母均外出务工的户籍的留守儿童。

(三)实施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未来,关系到全村人民综合素质的提高,关系到全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全体教师要充分认识到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扎实做好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

2.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学校教导处及班主任负责保障留守儿童享受应有的教育权利,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加强与留守儿童家长及临时监护人的交流沟通;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管理,认真做好留守儿童登记工作,保障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四)主要措施

1.建立留守儿童情况档案登记制度。各班要认真调查和登记在校留守儿童,并为每个留守儿童建立专门档案,详细登记学生的基本情况及父母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务工单位详细地址,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身体状况、年龄等,学校教导处对留守儿童的档案进行管理,并根据学生变动情况,及时补充和变更其相关内容。

2.建立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学校及各班要根据留守儿童的实际情况,动员和组织学校教职员工对其进行结对帮扶,随时掌握孩子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困难,并尽可能及时帮助其解决。同时在学生中开展“手拉手”结对帮扶活动,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健康、快乐成长。

3.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制度。将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作为学校及班级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完善工作目标检查考核制度,定期对各班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目标考核。

4.建立关爱留守儿童应急机制。学校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留守儿童在校期间如发生突发性事件,要依法迅速采取适当救助或处置措施,并立即告知留守儿童外出务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时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以保证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

5.建立留守儿童心理疏导机制。各班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训练,同时有针对性开展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化解心理压力。通过设立的“心理咨询室”或“悄悄话信箱”等形式,对留守儿童开展心理咨询辅导活动,增强其心理调节能力。

6.丰富留守儿童课外生活。各班在举行文化、体育、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时,要根据留守儿童特点安排有关项目,让其积极参与,融入集体生活,在欢乐和睦的环境中生活和学习。

进城务工子女家庭教育 第6篇

市教育局

**市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从深入推进教育公平,落实《义务教育法》规定出发,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出台相关政策,放宽入学手续,减免学习费用,拨付专项经费,多渠道、多形式地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宁就学创设公平的政策环境,切实保障他们的受教育权利。

一、全面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权利

我市始终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全市教育工作目标任务,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已形成市、区、校三级工作网络,做到了全市覆盖,不留空白。我们要求全市各区应对区域内未来一段时期义务教育阶段学龄人口的变化情况,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流入数量、分布和变化趋势进行科学预测,在此基础上合理规划学校布局,通过整合现有教育资源,挖掘公办学校接纳潜力,逐步提高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的就读比例。对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密集、就学压力较大的区,应未雨绸缪,提前规划,通过新建、扩建、改造、置换等形式,有效扩大公办学校办学规模,为区域内适龄儿童和随迁子女就学提供足够的公办学位,切实保障他们的义务教育权利。

2013年,适逢“金猪宝宝”入学高峰来临,加之今年我市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做了相应调整,给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学位保障带来了巨大压力。结合今年招生形势的变化,我局于今年5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各区要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充分挖掘公办学校潜力,各校起始年级接收随迁子女人数不得低于去年”的要求。同时,将今年随迁子女招生政策通过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设立服务与咨询电话,随时接听群众来电咨询,及时回复市委书记信箱、市长信箱、局长信箱、“12345”的各类来信,解释相关政策,化解群众投诉,方便进城务工人员及时为子女办理入学手续。各区也想方设法,在执行省市文件要求的情况下,尽最大可能满足随迁子女的入学需求。**区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就事先根据去年接纳规模,为随迁子女预留出义务教育学位;**区在公办学位紧张的情况下,通过增加班级、扩大班额保障随迁子女入学需求;**区将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一公告,通过“电脑派位”的形式化解入学矛盾。

据统计,2013年我市共接纳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5万人,比上增加约4000人,其中小学生5.6万人,初中生1.9万人,有97.5%的随迁子女在我市公办中小学就读。各区除1至2所热点学校不安排随迁子女入学外,其它所有学校均敞开大门全方位接纳,个别学校接纳比例已逾90%。全市现有民办外来工子弟学校3所,在校生近2千人,占全市接纳总数的2.5%。

二、落实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宁参加升学考试

我市自2005年以来,就将随迁子女在宁享受同城待遇,参加高中升学考试并接受高中教育纳入工作范畴,在每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均明确规定:“在**市就读初中并取得学籍的非**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在**市继续升学,报名、考试、录取与所在区的**市户籍的考生相同。”据统计,2013年在我市参加中考并被录取的外地学生有5747人,其中普通高中录取2578人,职技类学校录取3169人,占全市中考录取总人数的12.8%,另有552名应届初中毕业外地学生回原籍继续学习。

2012年底,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从2013年起,凡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的随迁子女,均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江苏普通高考和本科、专科层次录取。参加江苏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与江苏籍考生一样,须参加全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并符合高考报名资格要求,享受与江苏籍考生同等的录取政策。我市严格按照省里要求,做好外地考生的报名组织、资格审查、考试实施、招生录取等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非江苏籍考生,积极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考生回原籍参加普通高考提供便利条件。据统计,2013年我市参加普通高考的外省学生有99人,从今年报名情况看,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的外省学生将达到473人。

三、深入推进“三同教育”

我市早在2003年就提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施“三同教育”,即“同城待遇、同班学习、同步发展”的教育模式。在教育收费上,随迁子女与本市户籍学生一样,享受免杂费、免课本费、免借读费、免作业本费的同城待遇。另外,我市还在入学分班、评奖评优、入队入团、考试毕业等各个方面均做到一视同仁,不断为随迁子女创设公平的教育环境。各区学校在平时的工作中,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用爱心施以教育,用真情感动学生,坚持做到对随迁子女多一些关心和鼓励,多一些辅导与帮助,多一些家校间沟通,多一些心理疏导和安慰。有的学校针对随迁子女学习底子薄、学习能力弱、学习习惯差的特点,注重抓学校教学工作管理,实施“重平时、重过程、重细节”的管理策略,采取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规范教学行为;有的学校通过开展本市学生与外地学生“手拉手”、“一帮一”的结对帮扶活动,有效地帮助外地学生更好更快地融入城市校园生活,提高学习成绩;有的学校开展了“在家做个好孩子、在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的新“三好”教育;有的学校通过成立“扶困助学基金”,发动在校师生帮助家庭困难的外地学生定校服、定中餐、定牛奶,形成了良好的校园互助氛围;还有学校专门为外地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让他们在活动中开阔眼界,增长见识。通过各种校园活动的开展,不仅保证了每位随迁子女在宁“有学上”,而且还努力让他们“上好学”,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

四、关注随迁子女心理健康与家庭教育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于跟随父母频繁流动,陌生的环境、城乡生活的巨大差异和自身能力的不足,使得这些孩子不同程度地存在性格内向、胆小多疑、孤独自闭、自我评价消极、合作意识差等性格缺陷或心理障碍。我市各级学校在实施教学工作的同时,不忘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许多学校开设了诸如“阳光小屋”、“知心姐姐”的心理咨询室,帮助学生打开心结,排解困惑;部分学校通过开展自信心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等系列活动,为外地学生创设展示自我、寻找成功、体验快乐、提高自信的平台。通过不同活动的开展,拉近了师生间、学生间的距离,也让每位学生都有发挥自己才能和特长的机会,从而缓解学生压力,促进健康成长。

为了给随迁子女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家庭教育能力,促进学生、教师、家长三方的和谐互动,我市将随迁子女的家长教育也纳入工作范围。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建立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或开办“家长学校”,通过定期培训,帮助学生家长提高思想认识,找准角色定位,明确自身在家庭教育中应该履行的职责,为其树立正确的亲子观、教育观,培养合理的教育方式,提高教育能力和水平,按照孩子的成长规律和社会需要施以教育,解决家庭教育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市**区开展的“家庭教育系列讲座”,**区开展的“争创文明学习家庭”评比等一系列活动,均在当地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有效地改善了进城务工人员的家庭教育水平。

五、健全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我市坚持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按照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实际在校生人数,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足额拨付教育经费,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自2003年起,我市每年安排一定经费,对接纳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公办中小学实行公用经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120元/人?学年、初中生180元/人?学年。此项工作实施以来,已累计向全市公办中小学下达经费近7000余万元,较好地缓解了公办学校经费不足的矛盾。同时,我市每年还安排部分专项经费,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给予奖励,帮助民办外来工子弟学校改善办学条件,2003年以来已陆续投入700万元资金。另外,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还不定期向我市下达部分奖励资金用于改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状况。2013年至今,我市已下达省、市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共计1016万元,惠及我市13个区400余所学校,为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六、帮助民办外来工子弟学校提档升级

近年来,我市通过财力帮扶、设备更新、师资培养等有效措施,不断改善民办外来工子弟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水平。我局坚持以“零租金”的形式,为民办外来工子弟学校配备课桌椅、计算机、多媒体等教育教学设备,2006年至今已先后投入600余万元,仅2013年,我市就投入40万元帮助现有3所民办外来工子弟学校改善办学条件。部分区还利用本地区布局调整后闲置的公办校舍,以较低的价格租给办学者作为教学场地,帮助他们改善校园环境。同时,我们针对这些学校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不高的情况,要求各区必须将外来工子弟学校的教育教学纳入本区工作范围,做到统一管理、同步进行,通过几年的“传、帮、带”,有效地提高了这些学校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对教育质量的提升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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