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检察室的职能定位

2024-05-24

派驻检察室的职能定位(精选7篇)

派驻检察室的职能定位 第1篇

检察技术, 是检察机关通过科学的司法检验手段和鉴定方法, 对职务犯罪进行依法侦查及实施法律监督。其中, 既包括理化性质的检验、法医学层面的检验, 也包括痕迹检验、文件检验, 还包括视频视听技术检验、司法会计鉴定等工作。

(一) 服务导向, 突出检察应用职能

检察技术人员的中心工作就是利用信息化技术, 对案件证据进行寻找和采集, 并在此基础上对证据线索进行审查与鉴别, 以确定与案件实际相符合的线索。具体来讲, 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一是证据采集与固定。检察技术人员通过自身掌握的侦查技术对案件相关场所和证据进行勘验和实验, 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细节和数据, 特别是信息化时代呈现出的多形式的电子数据, 并对它们进行科学分析和诊断, 最终实现证据的客观性和科学性。这一过程, 通常采取电子取证、话单分析等技术手段, 对证据进行挖掘、甄别和明晰。二是司法检验与鉴定。主要采取文证审查、现场勘验, 通过定性定量分析, 对刑检材料进行鉴别和评估, 得出确凿证据, 以维护案件的科学性、真实性, 保障法律监督的技术贡献度。三是检务保障与实施。日常检察业务是一项系统工程, 既包括案件受理和立案, 也包括案件侦查与案件预审, 还包括逮捕和审查起诉, 这些环节均与检察技术工作密切相关, 检察技术必将为各个检察业务阶段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 科技驱动, 突出检察管理职能

近年来, 高科技犯罪呈高发性态势, 给检察技术工作带来严重挑战, 迫使检察机关增强案件侦查的科技含量。譬如, 采用网络技术寻找证据;建立侦查数据库, 为办案提供支撑平台;通过网上办案平台, 提升执法效率。又如, 通过案前预警加强犯罪预防、案中督导加快办案进程, 案后评估提高办案质量, 形成检察管理长效机制, 为打击犯罪、保障法律监督职能的有效实施夯实管理基础。

(三) 人本导向, 突出检察保障职能

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最终要落实在人身上。随着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 检察技术工作其实是通过“两才 (财) ”管理来促进检察保障职能的履行和实现。一是人才管理。俗话说:“道虽迩, 不行不至, 事虽小, 不为不成”。通过调动检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使基层一线想干事、会干事, 干成事的技术人员始终保持高昂的精准精细的工作状态, 为检务技术提供人才保障。二是财物管理, 即加大投入。譬如, 通过对电子检务系统、审讯监控系统等的建设投入, 提供基础设施的技术保障。

二、新时期基层检察技术队伍职能定位的实现途径

(一) 理念引领, 提升基层检察技术干警的素质

科技强检、人才兴检, 依靠的是基层检察技术干警的素质提升。一是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勤学多悟, 学以致用。古人云:博学之, 审问之, 慎思之, 明辨之, 笃行之。表明了从学到用是个渐进的过程。学习能丰富知识, 知识能产生智慧, 智慧能演变能力。信息化时代的发展, 对检察技术是挑战也是机遇, 基层检察技术干警要善于、勇于把握时代的要求, 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 通过学习提升自我, 改进工作, 保障案件质量, 提升队伍整体水平。二是创新“以解决问题为核心”的工作方法。检察机关要以案件技术攻关为中心, 建立检察技术长效工作机制, 以解决问题为核心进行资源配置, 不以权力为中心进行资源配置。检察技术部门要本着“始于谁止于谁”的理念负责到底, 逢山开路, 遇水搭桥, 一切围绕着做成事为核心, 特别是检察技术骨干人员, 要切实转变观念。三是提倡做事高标准、严要求。法乎其上得其中, 法乎其中得其下, 法乎其下则无所得矣。任何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 既是职业道德的要求, 也是实现人生价值必备的素质。只有纪律严明, 才能造就一支能征善战能打胜仗的队伍。

(二) 统筹共进, 优化检务保障机制

俗话说, 上下同欲者兴, 齐心协力者胜。一是提倡个人进步、组织进化。人员数量不够素质补, 时间不够效率补。提倡一专多能, 一人多岗, 通过个人水平、素质、综合能力的提高来促进整个组织的进化。二是提倡科学的用人标准。丞相必发于州郡, 将军必发于行伍。要多用对案件有丰富基础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技术干警, 要允许干警在有德有才的基础上有个性。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队伍, 要注重队伍的成长与进步。

(三) 整合资源, 建立科技办案协作机制

基层检察技术部门不仅是为其他业务部门提供服务保障, 本身就是业务部门;基层检察技术人员不仅是信息技术人员, 还包括检验鉴定类人员。所以要正确定位检察技术部门的职能, 把检察技术部门看做是检察机关独立的“业务部门”, 把检察技术人员看做是技术鉴定、文证审查、侦查突破等执法办案的专业人员, 将检察技术工作纳入检察业务工作的流程, 推进科技强检的技术含量。

对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职能定位的思考 第2篇

笔者在控申部门工作近十年,控申部门的工作虽然做了不少,但是也发现其职能定位上存在问题。如前几年为了评比“文明接待室”,其工作重心和精力都用在办案上,结果为了得分去办案,其社会效果并不理想;这几年,随着“信访洪峰”的出现,赴省进京上访问题的突出,其工作重心和精力又转移到处理各类信访工作上。其实,控申部门处理的信访问题治标不治本,无法从根本上遏制信访问题。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其原因是控申部门工作职能定位上存在偏差。笔者认为控申部门的工作职能定位,应该包括对外监督和对内制约,只有这样才能落实检察工作的主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而防止涉检信访问题的发生,维护好社会的和谐稳定。下面笔者就如何强化控申部门对外监督和对内制约,谈谈个人看法。

首先,控申部门要充分发挥好“窗口”的作用。控申部门是检察机关的“窗口”,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与纽带,其工作职能就是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认真妥善处理好每一件来信来访,通过处理群众的 1

信访来实施法律监督职能。控申部门,一是要加强“窗口”的接待工作。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干警担任专职接待人员,从而提高处理信访的效率,树立好“窗口”形象;二是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尤其要规范对初信初访的处理,严防因工作不规范而导致当事人越级访、重复访、来信转来访;三要高度重视弱势群体信访问题,坚持优先接待、优先分流、优先办理、优先答复,充分体现检察机关对人民群众的关怀。

2、要开展好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让群众明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内容。控申部门不但要开展好每年一次“举报宣传周”活动,而且还要因地制宜地做好日常法制宣传工作,在报刊、杂志等媒体上发表通讯,在街道、社区宣传栏和墙报等刊登宣传文章,经常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使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管辖范围,熟悉检察机关的办案程序,这样既可以激励群众依法、正确、署名举报,还可以帮助群众理顺信访秩序。

3、要做好专门接访工作,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实施法律监督职能。运用检察长(预约)接待、下访巡回接待、专家参与接待、人民监督员和律师参与接待,设立乡镇、社区信访接待窗口,聘请检察信访信息联络员,与基层党政部门定期召开信访联席会议,不仅方便群众的诉求,及时倾听

群众的呼声,而且对可能引发集体访、告急访、越级访等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矛盾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

其次,控申部门要强化对检察机关内部的监督制约职能。控申部门是检察机关内部的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对外监督、对内制约的重要职能,是监督的监督。因此控申部门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履行好对内的监督制约职能。

1、规范线索管理工作。一是严格实行线索统一归口管理。对举报中心直接受理的线索以及其他业务部门直接受理的线索,未经举报中心登记不得进行初查的,以有效防止线索的散失遗漏,从而杜绝初查的随意性和检察人员违法办案行为。二是规范内部登记。举报线索管理人员要建立举报线索受理移送台帐,对移送其他部门的举报线索,要严格办理交接手续,使举报线索去向清楚,防止举报线索遗失。三是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在举报线索的转处过程中,要向有关人员强调保密事项,不仅要防止举报内容的泄密,同时做好对举报人保护工作。通过这些工作,切实做到举报中心对举报线索的统一管理。

2、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控告申诉部门作为落实首办责任制运作的第一责任部门,对转处的首办信访件要做好跟踪、督促、催办,并协助首办部门做好群众信访信息反馈和息诉工作。控申部门要将首办责任部门超期办案、结案不管息诉等情况及时向领导和政治部门通报,将执行首办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与年终评优、奖惩考核、提拨晋升等同步衔接,从而增强首办部门的责任意识,促进首办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此外,对因在检察环节发生错案而引发信访的案件,按照错案追究制度的规定建议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从而保证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监督制约的力度。

3、要切实解决好办案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控申检察部门要通过处理涉检信访问题,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发现检察机关各办案环节在执法理念、执法作风、执法水平、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找准教训,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为院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抓工作水平与办案质量的提高提供帮助,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涉检上访案件和问题的发生,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第三,要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配合,使监督和制约工作落到实处。

控申部门是检察机关的信访部门,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部门,是控申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要做好这项工作,仅靠控申部门和检察机关是不能实现的,控申部门要注重与相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形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合力,使控申部门的监督制约作用落到实处,应注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控申部门要做好与本院相关部门的配合。控申部门不

仅要对受理的涉检信访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要主动到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民行等办案部门了解掌握可能引发涉检信访的情况,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民行等办案部门也应将案件中的不稳定因素和可能引发涉检信访的情况及时向控申部门通报,并与控申部门配合协调,找出问题存在的原因,共同想方设法地加以解决。

2、控申部门要加强与党委政法委的联系。在现阶段,一些涉及公安、法院环节的信访在检察机关缠访的问题还很突出,信访人在问题未落实而找到我们法律监督机关寻求帮助。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只有向党委政法委汇报,请他们对此类问题作出界定,落实好责任部门,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得以解决。

3、控申部门要加强与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控申部门接待群众信访的问题种类很多,这些问题不是单靠检察机关所能解决的,有些问题要靠相关职能部门去落实,有些问题必须由党委政府出面才能加以解决,对待这些问题,我们只有将此情况向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因为他是党委政府集中处理这些问题的专门机构,通过他们代表党委政府出面协调处理,便于问题的解决。

派驻检察室的职能定位 第3篇

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是由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地位和本质属性决定的。检察预防工作承担着剖析犯罪、防范犯罪的职责,做好预防工作是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内容。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是以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为目的,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职权活动。这一特定属性决定了职务犯罪预防活动不能脱离检察机关自身职责或超越法定权限。必须紧密同执法办案结合起来,围绕检察职能和行使检察权的程序,把预防工作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贯穿于检察机关依法查办职务犯罪的整个诉讼过程。

一、检察预防的职能和任务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如何减少、遏制职务犯罪的预防职能。检察机关既要严肃查处职务犯罪,严厉打击腐败分子,又要加强防范,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从体制、机制、改革和管理上探索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和策略,从根本上减少职务犯罪,清除职务犯罪得以滋生的条件和土壤。

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基本任务是: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基本功能,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剖析,查找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提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建议和意见,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检察预防必须做到:一是深入了解行为人执掌权力和心理演变轨迹,并对其进行犯罪实证分析,找准其犯罪的主观原因。二是深入发案单位调查研究。针对犯罪涉及的机制、制度、管理等客观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帮助发案单位整改。

二、检察预防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党和国家整体预防腐败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党委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开展工作。检察预防工作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总体要求,置于党委的统一领导之下。只有这样才能确立和坚持正确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领导体制,才能有效地反对和防止腐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2、坚持依法预防的原则

检察预防作为司法的一部分,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依法行使预防工作。但是我们也注意到,检察预防尚未制定一部完整的法律,当前各项检察预防工作仅在过去的经验基础上做一些常规工作,尚未建立起一套完整的预防程序。这一立法工作亟待提上议事日程,使检察预防工作真正有法可依。

3、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要在严肃党的纪律,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的同时;更要注重预防,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从体制、机制、改革和管理上探索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和策略,从根本上减少职务犯罪,清除职务犯罪得以滋生的条件和土壤。可以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加强教育、健全法制、强化监督等方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现象的发生和漫延。

三、检察预防与其它预防的区别

检察机关运用职能开展的专门预防是整个预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预防体系的全部。检察机关作为专业的查处职务犯罪的机关,接触的案子较多,知道哪些容易发生职务犯罪,哪些措施是可以防止这些问题的发生,我们可以提供有用的方法和经验给有关党政组织,由其去组织实施、预防腐败,这样的工作方法可以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的整体效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与纪检监察的源头预防不同,检察预防是围绕“犯罪”的因果进行。检察预防通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从案件中查找引发职务犯罪的根源,从而消除这一根源。

2、与纪检监察和社会治安预防的广泛对象不同,是围绕公共权力执掌者的“职务”进行。检察预防的对象必须是公共权力的执掌者,而非其他有职务者。

3、与纪检监察和治安预防的职权性质不同,是围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进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这一本质属性,决定了检察预防与其他预防的根本区别,他是带有法律监督这一本质属性。

因此,全面提升预防工作的整体水平的关键,是围绕职务、围绕犯罪、围绕法律监督来创新、改进工作。

四、检察机关预防工作的定位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如何减少、遏制职务犯罪的预防职能。检察机关既要严肃查处职务犯罪,又要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努力从体制、机制、改革和管理上深入探索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和策略,从根本上减少和消除职务犯罪的条件和土壤。所以,检察机关必须在检察预防中准确定位:必须在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检察职能,结合办案实际,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健全和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首先,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法律等综合手段来进行。检察机关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立和坚持正确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领导体制,才能有效地反对和防止腐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只有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格局中开展工作,检察机关的职务预防工作才会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其次,必须立足检察职能,运用犯罪学理论,剖析犯罪原因和规律提出防范对策,达到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的目的。这个定位对于检察机关有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源于在党和国家确定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中,检察机关担负着惩治职务犯罪的特殊使命,基于惩治职能而自然延伸的犯罪预防,能够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行业优势,所采取的措施也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必须与检察职能,特别是与办案工作紧紧结合在一起,使检察机关的专门预防保持丰富的内涵,使预防、办案齐头并进,才能相得益彰。紧密结合办案,能够及时发现新形势下诱发职务犯罪的各种深层次的原因,准确地把第一手材料反馈到高层决策机关,使整体预防政策得到及时调整;也只有紧密结合办案,才能切实把握职务犯罪的最新规律和发展态势,正确分析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而找到符合当前形势的最佳对策和办法。

再次,必须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共同参与职务犯罪预防。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对检察机关开展的职务犯罪预防尤为重要。公众的支持和参与,可将他们直接了解的情况及时反映到检察机关,促使预防工作的措施和方法更贴近实际,更具有超前性。并通过公众舆论有效地弱化部分职务犯罪行为的生成,甚至还能使那些处于萌发犯罪动机阶段、徘徊于犯罪边缘的群体消除犯罪的欲望。舆论的讨伐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也使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更易于为社会所接受,这种逐级滚动放大的辐射力量,最终促成了职务预防工作的良性循环。事实表明,凡是有党委和政府支持,各单位配合,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成绩显著,否则相反。

检察院办公室职能定位及思考 第4篇

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直接影响着全院工作是否能顺利开展, 明确其职能定位是做好办公室工作的前提。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的职能是:协助为院领导决策服务, 为检察院各部门和全院工作人员服务;为全院的工作进展和发展作策略谋划;负责各类秘书事务, 组织安排各项会议和各项活动;监督、督察全院办文、办事等各项事务, 负责管理院内文件的收发和档案的管理与保密工作;负责全院的财政收支、后勤接待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做领导合格的参谋助手、发挥好院内、检察院与对外单位的桥梁纽带、综合协调作用, 做好全院管理指导以及全院的后勤保障工作, 是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的主要价值体现。下面详细探讨如何做好检察院办公室工作, 为全院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2 对于如何做好办公室工作的几点思考

2.1 做好检察院办公室工作首先应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意识

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琐碎繁杂, 一个细节处理不好将会影响全院工作的进展, 所以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有较强的责任意识, 爱岗敬业。①工作认真负责。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项工作, 不敷衍了事, 不马马虎虎, 不推卸责任, 大事不忘、小事不漏, 事事有着落, 积极主动、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完成每项工作。②工作有效率。检察院办公室工作需讲究时效性, 以全力有效配合全院其他部门的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需建立高效率工作的观念, 及时、有效地完成工作, 确保各项工作不遗漏、不延误。③工作高标准。检察院办公室的工作质量决定全院其他工作的完成质量, 应力争每项工作都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 都能做出成效来, 事无巨细, 每项工作都应做得准确、周全、周密, 工作中应严谨、细致,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按照一定的程序办事, 确保工作质量。④工作有方法。检察院办公室工作事多且无绪, 在工作中, 分清事情的轻重缓急, 理清头绪, 运用正确的方式方法, 从容应对。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在工作中正确认识自己的位置, 服务为准, 凡事多考虑、早筹谋、早准备, 善于思考、善于总结, 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优质服务。

2.2 做好检察院办公室工作应提高办公室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

新形势下, 对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严格, 应切实加强办公室工作队伍的建设, 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 满足全院对办公室工作的新要求。①注重人才选拔。办公室工作的特点之一是综合性, 选拔人员时应着重选配知识面广、阅历丰富, 热爱办公室工作的人员, 有助于办公室工作的顺利进行。办公室是全院的“神经中枢”, 工作人员应具备顾全大局和统筹意识, 注重选拔有敬业精神、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办公室队伍中。②注重培养和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时代不断进步、人们的观念不断改变、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创新, 应注重不断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紧跟时代的步伐, 满足工作要求。例如定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培训, 加强工作人员的文字表达能力, 提高现代化办公设备的技能掌握和运用能力。

2.3 做好检察院办公室工作应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

服务是办公室工作的根本职能, 做好办公室工作的关键之一是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服务对象是检察院领导、检察院各个部门、全院工作人员。①为院领导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是检察院领导的“智囊团”, 应当急领导所急, 想领导所想, 领导工作到哪里, 服务就要延伸至哪里, 对领导关注的问题提前了解、提前准备资料、提前筹划, 积极、主动工作, 充分发挥助手和参谋的作用。②为检察院各部门服务。检察院各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离不开办公室机构的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做好上传下达、信息反馈、办文、办事、协调督办等工作, 时时关注新动向、及时发现问题、掌握新变化, 如各部门遇到问题或困难主动帮助其协调解决, 保证全院各部门工作顺利、有序、高效开展。③为全院工作人员服务。办公室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 全院工作人员的衣、食、住、行都在工作服务范围之内。对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应一视同仁、热情服务, 让每一位工作人员满意, 为全体干警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确保大家全身心地投入检察业务工作, 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在服务工作中要求办公人员既要一丝不苟、事事考虑周全, 又要处事果断、雷厉风行, 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做好服务工作, 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可激发全院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活力, 增强凝聚力, 工作起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提高全院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2.4 做好检察院办公室工作需勤政廉政

办公室的工作作风直接影响办公室职能的发挥和办公室队伍的建设, 影响检察机关的形象, 影响全院工作的进行。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需坚持勤政廉政的工作原则, 牢记服务意识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①勤政。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做到“五勤”, 即脑勤、眼勤、嘴勤、手勤、腿勤。做好办公室的各项工作。②廉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 严于律己、奉公职守, 不擅自越权、不滥用职权、依照法律法规办事, 在工作中自警、自律、自励, 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

2.5 履行好检察院办公室职能, 离不开改革创新

办公室工作应当与时俱进, 解放思想, 注重创新, 适应时代发展潮流, 为全院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只有不断改革创新、及时学习新技术、新方法、运用科学的管理方式、运用新思维才能给工作注入新的动力, 高标准、高效率完成工作。①解放思想。办公室工作有一定的固有的工作模式和管理模式, 因循守旧使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难以提高。在工作中应当解放思想, 落后的、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大胆摒弃, 根据社会的新变化、新动向, 及时调整工作思路, 创设新措施、新思维, 善于从经验、材料等素材中历练自己的思想和能力。②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改革创新的前提和保障, 目标细化、责任细分、建立奖惩激励机制, 在办公室内部营造争先创优, 争强进取的浓厚氛围, 最大限度地促进工作的开展。③创新服务方式。办公室工作需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 积极主动为全院服务, 凡事想在前面, 及早准备, 思虑周全, 提高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意识。④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完善的工作机制是能够使工作长远规范性的进行的措施, 办公室工作的顺利实施也离不开完善的工作机制。如, 根据当前的工作质量考核要求, 建立提前筹划机制, 体现工作的预见性, 确保工作成绩的稳定性;根据当前维稳形势, 对突发情况和敏感案件建立健全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 做到从容应对、处置得当;根据当前检察院办公室工作范围日益扩张, 工作要求日益提高的现状, 建立健全精细运作机制, 实现办公室干警处理事务的严密性。

办公室工作应不断改革创新, 推陈出新, 将各项工作在继承中探索, 在探索中创新, 在创新中发展。

2.6 做好检察院办公室工作需加强团结协作的意识

团结合作、相互配合是做好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的基础。①内部团结。创造和谐的办公室工作氛围, 内部工作人员团结互助、相互配合、精诚合作, 可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办公室工作是一个整体, 每项工作都需要团队相互配合才能完成, 在工作中, 各人员需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相互关心、相互谅解, 做到分工合作, 互相支持, 只有办公室工作人员内部和谐相处、团结协作才能为全院工作提高优质高效的服务。②全院团结协作, 共同进步。办公室工作是全院工作的“黏合剂”、“润滑剂”。协调各个部门, 同事之间的关系, 创造“团结协作, 积极进取, 共同进步”的工作气氛, 是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职责所在。要做好此项工作, 首先需从全局出发、树立全局意识, 其次应发扬团队精神, 协调各部门同事同心同德、和衷共济, 最后应在工作中作表率作用, 工作不挑拣、不推诿、不滥用职权, 吃苦耐劳、克己奉公、乐于奉献。

本文论述了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的职能定位, 从爱岗敬业、增强责任意识, 提高办公室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 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 办公室工作应勤政廉政、注重改革创新、团结协作等方面分析了如何做好检察院办公室的工作, 只有做好以上几个方面, 才能真正做好办公室工作, 发挥检察院办公室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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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芬芬.浅谈检察院办公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法制博览 (中旬刊) , 2012 (10) .

[3]洪发胜.试论检察委员会办公室的设置——以检察机关大部制改革为视角[J].法制与经济 (中旬) , 2011 (12) .

派驻检察室的职能定位 第5篇

关键词:检察机关;派驻基层检察室;思考

曹建明检察长提出:“要高度重视基层检察院建设,切实加强农村检察工作特别是乡镇检察工作”。实践证明,做好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有利于畅通检察机关监督渠道,有利于了解民生诉求、化解矛盾纠纷,有利于参与农村社会管理创新,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一、以业务为根本,构建基层法律监督新平台

一是广撒网,扩大案源。检察室可以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向派驻检察室周边群众发送手机短信、在乡镇政府驻地设立法律宣传栏、赶法律大集、开展大走访活动、举办法律讲堂等形式宣传职务犯罪法律知识,解答疑难问题,收集案件线索。同时,要加强与派出法庭、派出所等部门的联系,构建收集案件线索的外部网络,建立协调、畅通、快捷的案件移送和情况反馈制度。二是细分析,有的放矢。侦监、公诉、民行、控申、预防、反贪、反渎等主要业务部门可以成立专门的调研小组,调取本院统计数据,对本院派驻检察室管辖区域内的涉农职务犯罪、侵犯群众人身财产权利的严重暴力性刑事犯罪和涉黑、黄、赌、毒犯罪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根据不同地区的犯罪特点和趋势,在各检察室所辖区域内设立“村官廉政学校”、“青少年维权点”、“法律与道德课堂”等项目,使宣传、预防、维稳等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抓重点,提升效果。根据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和办案实践,可以尝试确立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包括惠农、医保、征地拆迁)、行政机关派出机构执法过程中的职务犯罪、青少年犯罪和危害农村稳定的严重暴力犯罪等工作重点,并在乡村、学校、医院、机关部门等设立专门的联系点,指定联络员,由检察室干警定期走访、召开座谈会。对发现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线索和事件进行价值与风险评估,进一步确立多种侦查方案或预防策略,对需要立案查办的由业务骨干组成办案组重点突破。

二、以服务为核心。构建群众工作新平台

一是深化阳光检务,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保障民生。派驻检察室要根据当地发展形势和特点,在不同时段开展“情系百姓”等主题宣传活动,向社会承诺“当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生存环境受侵害时请告诉我,当你要举报、控告、申诉时请告诉我”等。采取下乡设点、发放宣传资料、检察长现场接访多种方式全面宣传检察机关职能,让群众遇到问题时能够“找对门”。制定关于文明、规范、热情接待群众等具体规定,将受理的群众各类诉求,区别性质分类处理:对属于检察机关职能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工作,积极介入,细致工作,有效化解。对一些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但是需要引起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属于有关部门合力解决的问题,细致解释、及时报告,积极提出应对建议,并配合相关部门主动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二是开通“金点子”服务项目,访村进企,服务基层发展。为有效服务当地经济发展,派驻检察室可以开通“金点子”服务项目,牵头在所辖乡镇、农村召开农民企业家座谈会、辖区内市直单位负责人座谈会、“两委”干部座谈会,对中小企业、服务行业、村务管理现状进行调研,为开展检察服务收集有关信息。同时,可以以派驻检察室为纽带,牵头联系发展后进村到新农村建设典型示范村进行参观学习,并进行发展、管理经验交流和学习,帮助管理不够规范、发展不和谐的村庄完善村规乡约,为其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对村镇企业则可以采取“送法律、讲政策、提对策”的帮扶措施,探讨服务企事业单位、服务基层农村社区的有效举措。三是开展职务犯罪社会化预防工作,积极主动,优化发展环境。派驻检察室要积极延伸触角服务发展,深化预防作贡献,努力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保障,主动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就必须了解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重心,发挥派驻检察室在服务基层方面的法律优势。开展涉农职务犯罪预防活动、与预防科共同参与重大工程招投标、联合举办廉政讲座,可以帮助农村基层组织提高对法律政策的把握能力,从而不断完善职务犯罪预防网络。尤其要是参与沿海开发、扶贫开发、涉及民生的农村水利、交通农电改造等工程的招投标,认真监督涉及征地、拆迁等扶农资金的管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创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

三、以群众为中心。进行检察工作宣传

开展派驻检察室工作,要求检察干警必须端正思想,牢固树立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向群众学习、对群众负责的群众观点,虚心听取群众对检察工作服务站的意见和建议,满足群众合理、合法的要求。检察干警既要忠實于国家的法律,又要忠实于人民的利益,坚持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对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要依法予以保护。检察干警还要端正工作作风,克服脱离群众、消极被动的错误倾向,消除主观臆断、脱离实际的工作作风,面向群众,深入基层,到群众中去。这样,检察工作服务站的活动才能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愿,并能得到人民群众更加广泛的支持、帮助和配合。

打击犯罪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减少犯罪,更加有效地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为此就必须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互动的积极性。只有人民群众了解了有关法律知识,懂得法律保护什么,反对什么,以及深刻认识到犯罪对国家和人民的危害,才能自觉遵守法律,并积极协助检察机关同犯罪行为作斗争;只有人民群众了解了办案的原则、制度、程序和方法等,才能监督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办案。

实践中,一是可以通过施行特约检察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聘请那些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部分群众,对检察机关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这个桥梁和纽带,使检察机关的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二是实行“检务公开”。把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能、工作规定和法律规定允许公开的情况,进行宣传公布,将检察机关的执法活动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之下,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公正、文明执法。

四、以队伍为根基。加强派驻基层检察室自身建设

派驻检察室的职能定位 第6篇

关键词: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派驻检察室

随着“社区矫正”一词被正式引入《刑法修正案 (八) 》之后, 社区矫正执行方式理所当然地被上升到国家意志强制推行。基层检察院如何保证社区矫正这一新型行刑方式得以公正、规范、有效运行, 笔者结合基层检察工作实际, 认为充分利用派驻检察工作室的有利条件和独特优势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是当前实现社区矫正各项检察目标的最有效方式。

一、以派驻检察室的建设推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是顺应客观要求的必由之路

社区矫正作为新生事物, 在中国试行的时间不是很长, 成功的、经验性的做法相对不足, 加上试行阶段没有法律强制推行作保证, 造成了人员思想不够重视、工作措施不够得力、收效成果不够明显等特点。如何扭转现状、促进工作快上正道、早见成效显得尤其重要, 基层检察院依托派驻检察室的建设推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深入开展正是这一工作思路的具体体现。

(一) 派驻检察室的建设符合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实际需要

目前, 我国社区矫正工作面广量大、琐碎繁杂, 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就是将矫正工作的每一环节、层面、流程纳入到监督视野, 保证矫正工作合法运行。由于基层检察院的办公地点基本上都设置在区县经济、文化中心区域, 使得检察院的监督影响力难于辐射到偏远地区, 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效果。要想保证社区矫正工作得到及时、准确、到位监督, 以街镇为单位普遍设立派驻检察工作室, 以此扎根群众、贴近民生, 是推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质量和水平的提高有效途径。

(二) 派驻检察室的建设符合基层检察资源的优化配置

基层检察机关担负着绝大部分的检察业务工作, 随着专业分工逐步细化和业务总量的增加, 检察人手不足的矛盾显得尤其突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任务面广量大, 单纯依靠某一个部门或几个固定检察人员很难将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因此基层检察院只有通过寻找新的工作途径才能实现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飞跃发展。大力加强派驻检察室的建设, 将矫正监督常规工作分解到每一个街镇检察室, 由检察室具体负责日常监督工作, 不失为当前解决检察资源短缺的有效工作方式。通过派驻检察室的设置, 可以借助乡镇的有利办公条件, 便于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人员配置上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增减;工作方法可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一言蔽之, 检察室工作的原则应该是不拘泥于固有模式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的工作优势, 实现社区矫正的全面监督

社区矫正行刑入法之后, 意味着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执行社区矫正工作被纳入到检察监督的视野范围。由于乡镇司法所总体数量多、整体执法素养不高等特点, 使得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难度逐步增大、监督任务愈加繁重, 因此通过派驻检察室的建设进一步整合优化检察资源以推进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全面开展。

(一) 充分利用派驻检察室的驻地优势, 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工作动态

由于社区矫正具有涉及的工作部门多、包含的刑罚种类广、适用罪犯的情况复杂、工作流程环节多、文书往来频繁等特点, 使得检察监督面对的环节多、内容杂, 无形之中增加了检察监督的难度;加上没有现成的监督模式可供借鉴, 极易使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仅仅停留在疲于应付、消极对待的层面, 难于取得监督时效。派驻检察室的设立基本上能够解决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面临的上述困境。作为社区矫正工作主体基层司法所对本乡镇矫正工作的状况应该是最清楚的, 掌握的信息也是最客观真实的, 由于派驻检察室在行使检察职能过程中与司法所建立乐相互支持、配合的工作关系, 因此可以及时、准确、全面获得关于社区矫正的翔实情况, 这对于有效开展监督工作至关重要。

(二) 切实履行检察室的各项职能, 保证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公正、有序运行

第一、加大社区矫正领域职务违法犯罪的预防和惩治力度, 保证执法队伍的公正清廉。检察室在日常的检查工作中要把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及惩治职务犯罪的相关规定向乡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宣传介绍, 明确其工作职责和道德、纪律要求, 帮助其筑牢防腐拒变、抵御不良诱惑的能力。

第二、切实维护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矫正对象既是法律打击的罪犯, 同时也是需要社会各界给予关心、帮助的弱势群体, 因此, 检察室一方面要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 督促其悔过自新、从新做人, 争取早日解矫报效社会;另一方面最大限度给予受矫罪犯生活、工作、家庭等方面的帮助, 争取受矫人员的信赖, 努力成为他们的良师益友, 自觉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三, 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赢得社会广泛认同和尊敬。检察室立足基层、贴近群众, 成为检察机关密切联系广大群众的前沿窗口, 代表着检察机关的形象。派驻检察室履职情况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于检察机关的评价和拥护, 因此检察室只有通过主动深入群众、体察民情、维护民意, 真正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才有望在基层干部、群众中树立威严、赢得威信, 从而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奠定良好的监督环境和工作基础。同时要积极探索适应社区矫正特点的检察方式。坚持定期专项检察与日常随时检察相结合, 全面检察与重点检察相结合, 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

(三) 延伸派驻检察室工作触角, 促进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创新发展

社区矫正作为新生事物, 没有固定的、程式化的工作模式, 这既是监督的难点所在, 同时也给检察室开展好监督工作提供了平台、机遇。派驻检察室针对在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该不断延伸检察职能触角、挖掘检察监督潜力, 努力探索可行之路、万全之策。对于经实践检验证明切实可行的成熟有效做法应该及时总结、理性归纳, 形成系统的书面材料加于宣传报道, 扩大影响;同时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肯定, 以便作为经验在更大范围内推广, 实现监督工作的飞跃发展。

三、派驻检察工作室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须要注意的事项

检察室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中还要注意采取正确适当的方法, 处理好各方关系, 保证社区矫正形成合力、体现效率。

(一) 加大宣传力度, 扩大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社会影响

派驻检察室在实践中要注意扩大宣传力度, 让基层群众了解检察院、熟知检察院。例如, 可以通过制作板报、发放宣传材料、设点提供咨询服务等形式, 加强检察职能宣传;通过现场办公、开展大接访、下访巡访等活动及时了解群众对检察工作期盼和要求, 通过活动让群众了解了检察机关, 通过维权让群众信任检察机关, 以此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 加强沟通协调, 处理好与相关职能单位、部门的工作关系

检察室在监督工作要处理好与各方的关系, 不能一味板着面孔做不讲情面的黑脸人, 也不能总是不讲原则地充当和事佬, 既要与司法、公安协同作战保证社区矫正对罪犯改造功能的实现;又要与之划清界限、明确自身职责, 体现监督职能。对于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区别对待、妥善处理: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和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沟通, 加于必要的提醒和善意的警告, 确保矫正工作健康运行;对于出现的一般违法现象应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对于犯罪现象绝不姑息纵容, 做到既要维护相互协作、共谋发展的工作氛围;又要避免监督角色被弱化、监督地位被同化不正常现象出现。

加强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问题初探 第7篇

加强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派驻检察室在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 而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点是约束和规范公权力, 所有检察室只有在规范自身行为的前提下, 才能更好的开展法律监督工作。

加强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是规范司法行为的内在要求。由于历史原因和社会发展总体结构的不平衡, 还存在利益分配不均衡等问题, 这些问题不断导致出现群体事件和上访现象。派驻检察室作为和最基层群众打交道的第一平台, 作为检察机关的基层“窗口”, 更为迫切的需要规范司法行为, 取得群众信赖, 才能加强法律监督、提升服务基层实效。

加强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是树立检察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要求。派驻检察室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了最基层, 接触的是基层群众, 处理的是基层问题, 如果没有规范, 就会丧失公平正义, 失去群众信任, 所以规范化管理和运行是开展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只有规范执法才能保证程序公正、实体公平, 才能在群众中树立形象和权威, 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二、当前派驻检察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律依据还需进一步明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条规定:“省一级人民检察院和县一级人民检察院, 根据工作需要, 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可以在工矿区、农垦区、林区等区域设置人民检察院, 作为派出机构。”该规定虽然明确了县一级人民检察院有设置检察院主体资格, 但在肯定列举的范围中没有乡镇, 而且设置的机构是人民检察院而非检察室。从立法层面来说, 目前检察室的设置仍然没有明确法律依据, 更多的是依靠检察系统的内部规定, 效力也就不如法律强。而规定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和公安机关派出所的法律分别是《人民法院组织法》、《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所以, 这对于派驻检察室的规范化建设而言, 是最主要的“软肋”。

二是职能定位还需进一步规范。根据高检院规定和检察室工作实践, 其职能主要有八项, 但这些规定是原则性的、概括性的, 缺乏一个全国性的统一法律规范, 同时对检察室的行为缺乏禁止性限制, 导致有的检察室因对自身定位不准而“越位”, 甚至可能产生不良影响。同时, 检察室在职能上还存在与其他机构尤其是“两所一庭”的职能交叉问题, 如法律宣传、提供咨询等。如何明确分工与协作, 是基层司法体制建设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三是内部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目前, 不同地区对检察室的归口管理并不相同, 甚至某些地方对派驻检察室没有一个统一规范的管理部门, 不能够实现归口管理, 致使管理上存在混乱。在人员的管理上亦存在同样的问题, 除本单位干警外, 有的检察室还聘请了乡镇政府、村委会等社会人员, 当然这与基层院人少案多的问题有关, 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素养相比政法干警可能存在一定差距。对这些人员很难进行规范管理, 即使管起来, 也往往流于形式。此外, 由于各地对检察室的考核情况也不相同, 有的尚未列入考核。所以很多基层院的主要精力仍集中在有考核指标的工作上, 对检察室如何实行绩效考核管理, 如何实行规范管理则较少涉及, 管理上的不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规范发展。

四是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规范。检察室的八项职能应该说是比较全面的, 但是很多地方并没有出台一套检察室职能的详细操作规程, 导致部分工作开展起来还不规范, 很多检察室都是结合业务部门的职责和经验来开展工作, 没有一套完整、系统的工作制度和详细的依据, 这与高检院规范司法行为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还有的检察室尚未健全工作机制, 急于探索创新、亮点、品牌, 当然这与边建设、边探索、边规范的工作方式并不冲突, 笔者仅是建议要防止盲目上亮点、搞特色而忽略了司法行为的规范, 最终陷入本末倒置的局面。

三、对加强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的建议

一是从立法层面进一步明确检察室地位与职能。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深入基层调研, 在广泛征求基层党委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 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修订《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明确派驻检察室的性质、地位和职能, 使其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尤其是要结合实践, 对检察室的职能和具体操作进行详细规定, 参照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规则, 以条文列举的方式对检察室各项职能进行明确, 同时在探索阶段可以考虑以禁止性规定的方式对检察室的职责进行适当限制。

二是自上而下进一步规范检察室工作制度。每个派驻检察室在工作中都有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特点, 这与地域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有关。但是, 作为检察机关的派出机构, 派驻检察室的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可忽视, 能否规范执法关系派驻检察室的形象、命运, 关系到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等重大问题。笔者建议高检院或省院在调研和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出台一套详细的派驻检察室工作制度, 主要包括案件线索移交、受理控告举报、诉讼法律监督、社区矫正监督、协助查办职务犯罪等工作制度, 至于法制宣传、服务涉农检察、职务犯罪预防等工作则可以由基层院创新手段和平台, 灵活开展以求实效即可。

三是推进标准化管理促进规范化建设。笔者之见, 标准化管理是服务对象———群众认知、认可检察室和检察工作的最有冲击力的手段之一。在检察室硬件管理中, 笔者建议 (1) 统一设立一只方便群众控告申诉举报的信箱或意见箱, (2) 统一设置检务公开宣传栏, 明确公开内容 (3) 统一印制公布检察室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和举报受理电话的“检民联系卡”, (4) 检察室大厅统一规范字样、展示理念, 如“理性, 平和, 文明, 规范”等, (5) 明确几项主要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统一印制、规范上墙, (6) 借鉴民生检察热线工作经验, 统一开通检察室热线, (7) 检察室值班干警姓名、职务等统一印制格式一律上墙公示, 形成监督平台, (8) 检察室干警在工作期间一律着检察制服, (9) 借鉴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的推广经验, 统一全国各地派驻检察室的管理软件, 或者将各地区派驻检察室的业务软件与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进行对接, 定人、定时、定内容进行上报, 层层报到高检院。在制度管理方面, 笔者建议 (1) 统一建立接待群众记录、工作日志制度, (2) 建立季度例会制度以研究、部署检察室工作, (3) 与党委、政府、庭、所等单位和部门建立联系或联席会议制度, 规定召开时间和形式等, (4) 建立统一的监督考核机制, 明确由政工、督察室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通过绩效考核管理的方式来达到规范化管理目的, (5) 统一设置考核标准, 分别从工作纪律、办案纪律、相关部门评价、群众满意测评等几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6) 由高检院或省院编写《派驻检察室工作手册》或《派驻检察室工作规范》, 或者将检察室工作细则列入《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培训教程》。

笔者在此做一赘述, 标准化管理是促进规范化建设的手段, 并不等于抹杀创新和特色。各检察室应当在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行的前提下, 结合各地实际搞创新, 如服务特色产业发展等, 从而逐步在全国形成“规范化检察室各有千秋色”的生动局面。

摘要:近年来, 全国检察机关积极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 不断创新思路、创新工作机制与方法, 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和法律监督职能推出了一系列服务基层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权益的有效举措, 并且取得了明显成效。笔者从检察室取得的成绩、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等四个方面入手, 就如何加强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

参考文献

[1]周建华, 常忠山.派驻检察室有关情况调查[J].山东青年, 2014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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