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

2024-05-30

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精选10篇)

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 第1篇

为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根据《xx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6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8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正确认识和处理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科技进步和推动经济发展的关系,全面落实xx和省政府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要求,突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等重点领域,抓住商品进出口、各类展会和商品批发市尝定牌加工、印刷复制等关键环节,瞄准重点行业,查办重点案件,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营造良好的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努力开创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根据xx、省政府的部署,以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开展声势浩大的专项治理行动,及时有效地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涉及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整治,在较短时间内使侵犯知识产权违法活动得到有效地遏制,生产和流通领域侵权和假冒行为明显减少,全社会知识产权创新和保护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打击商标及其他商业标识侵权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努力提高商标注册工作质量和效率,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重点查办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商品商标侵权案件,加大对非法印制及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假冒商品的生产和流通。

(二)进一步打击盗版教材教辅、盗版软件和非法复制音像制品行为。新闻出版、版权、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规范著作权产品生产、使用和交易,加大对图书批发市尝各类书店、音像批发零售、制版、印刷、复制、发行企业的检查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照地下印刷复制窝点和不法销售摊点,加强对网上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查处,积极推进政府软件正版化进程。

(三)依法查处侵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行为。专利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专利行政执法,有效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等领域专利侵权行为,加大对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制止连续侵权和群体侵权的违法活动,重点查办侵犯核心关键技术专利权的案件和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指导企业运用信息资源,避免在生产审批、计划立项、产品开发各个环节侵权现象的发生。

(四)加强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落实《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备案制度,依法加大对进出口商品中的假冒和盗版商品的打击力度,遏制假冒和盗版商品的国际流通。

(五)加强植物新品种的监管和保护。查处以农作物新品种为重点的植物新品种权和假冒授权品种案件,严厉打击坑农害农不法行为。重点开展对种子经营单位和种子产品的检查,禁止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对非法销售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种子的,依法严厉查处。

四、保障措施

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县区要本着“堵疏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统一组织,集中行动,逐步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快速反应机制和长效监管机制。

(一)集中力量严查大案要案。在开展集中统一行动的基础上,集中查处一批社会反映强烈、情节严重、群众关心的重大案件,特别是食品、药品等重点商品的知识产权违法案件,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对重大、典型的侵权案件,要通过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的工作衔接;对重点典型案件,公安机关要提前介入。对侵犯、假冒知识产权并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涉嫌犯罪的,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专项行动中阻挠行政执法、暴力抗法的不法分子,要依法予以严惩。

(二)突出整治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实际,现阶段要把重点放在打击制假、贩假、售假以及假冒、复制印刷和假种子、假农药的专项治理上。针对货物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特点,要加大对进出口假冒、盗版产品的打击力度。要制定科学的会展管理办法,防止参展单位展示、销售侵权产品,防止境外不法组织和个人通过展会组织造假和出口。要狠抓商品流通和会展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和假冒行为,为打造四省交界的商贸流通中心、办好牡丹花会和林交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利用定牌加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的监管,阻断非法侵权产品的印刷复制渠道。

(三)加强~宣传和社会监督。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纪念日、活动日和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加强~宣传,普及保护知识产权知识,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年“3.15”和“4.26”期间,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题活动。各县区要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电子邮箱等方式,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浓厚的~氛围。

(四)建立健全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一是健全和完善知识产权的法规体系,做到依法监管、依法保护。二是探索建立与外商、重点企业的沟通协调机制。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整合力量,提高素质,努力建立快速、便捷、高效的保护知识产权协作执法新机制。四是加强对保护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和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从思想

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 第2篇

世界博览会是人类新思想、新创意、新发明、新创造的伟大聚会,是人类创新成果交流的重要平台。为将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举办成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盛会,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结合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自2009年7月至2010年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护世博会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方案部署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主题,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和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尊重知识产权环境,服务于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的实施,使世博会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知识产权执法部门执法力度明显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效果明显提高,上海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明显改善。

三、重要意义

自中国申博成功以来,中国政府和上海世博会的组织者始终高度重视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制定和实施本“专项行动” 方案,是举办世博会的需要,是上海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需要,更是提高城市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需要。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宣传教育

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在筹办、举办世博会期间,重点向企事业单位与社会公众、外来人员、境内外游客宣传尊重知识产权的重大意义,重申中央和地方政府保护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处的坚定立场,宣传本市为营造世博会城市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成果。

(二)提供便利服务措施

组织具有涉外代理经验、且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相关受理机构为世博会参展方办理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申请、版权登记申请(包括计算机软件登记申请)、植物新品种申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和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申请等手续提供便利服务。

(三)建立园区保护机制

在世博会园区内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现场办事机构,提供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为参展方的演出、展品等出具相关证明;接受有关世博会标志、专利、商标、版权等违法或侵权行为的举报投诉,协调解决现场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

(四)加强市场监管整治 重点监管和集中整治本市大型服饰和小商品市场、邮币市场、旅游纪念品市场、电子商场等,加强对展览场所、宾馆内设商店及租借宾馆场地的展销会的管理和检查,坚决打击销售侵犯世博会标志、假冒世博会特许商品和其他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五)取缔销售假冒盗版摊点

对世博会园区周边地区、进出世博会园区的主要交通干道以及中心城区主要街道、旅游景点、宾馆、大型商场周边给予重点监督和整治,坚决取缔占道设摊和游商走贩销售侵权商品、盗版物品、非法音像制品和假冒商标商品等违法行为。

(六)实施网络监管

重点加强对互联网上涉嫌侵犯世博会知识产权和其他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监管执法工作,及时查处和制止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的活动。

(七)加强海关执法

重点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进出口侵犯世博会标志等知识产权的货物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对重点地区、重点渠道、重点企业进行监管,加强长三角地区海关世博会标志保护执法协作。

(八)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

加强侦破工作,重点打击侵犯世博会标志及其他涉及世博会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侵害驰名、著名、涉外注册商标 权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制售盗版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恶意假冒专利行为。

(九)制定预警应急方案

相关部门要重点做好以侵犯世博会知识产权为重点的知识产权侵权预警和应急方案,及时、有效、妥善地处理知识产权突发事件。

(十)加强广告宣传监管

对企业从事与世博会相关的广告、宣传、商业识别等活动进行监管,加强对媒体、网络及其他广告宣传平台的引导和监督,及时查处未经世博会组织者许可擅自使用世博会相关知识产权以及利用广告宣传侵犯世博会赞助商合法赞助权益的行为。

五、工作机制

(一)建立重大难题商议制度:有关部门在专项行动执行期间发现的、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合作处理的重大疑难问题,及时报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应及时组织研究、协商解决。

(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设立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及时和定期地通报有关知识产权保护信息,沟通相关情况,实现资源共享;同时对相关区县、部门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和保护工作的成果进行宣传。

(三)建立执法情况督察机制:各区县和有关市执法部门要定期组织执法情况的督察并将督察情况以电子信息形式发送给 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适时组织知识产权执法情况的综合督察和情况通报,对存在的问题通知相关的区县和执法部门及时处理;相关的区县和执法部门应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六、工作分工

(一)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专项行动的部署,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区域的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对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突出问题的综合治理,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和保护工作。

(二)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上海海关、市城管执法局、市文化执法总队等单位按照专项行动的部署,制定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的行动计划和突发事件预警应急方案,切实加强宣传、执法和督察工作。

(三)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司法局、市农委、市商务委、市文广局、市旅游局、上海世博局等单位按照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领域行动计划,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知识产权宣传和保护工作。

(四)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的密切配合,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以案说法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五)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专项行动实施工作,对专项行动中的重大疑难问题上报市政府或通报相关区县政 府,并负责信息沟通工作。

七、工作进度

(一)7月至12月,各区县、各单位制定实施计划,并重点开展“尊重知识产权、迎接精彩世博”的宣传,再次掀起知识产权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商场的高潮。

(二)9月至2010年4月,各区县、各相关单位重点开展大规模的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侵犯世博会知识产权行为,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行政执法力度。

(三)2010年1月至10月,组建世博会知识产权办事机构并启动运行工作,组织落实便利服务措施;各区县和相关单位分别根据行动计划和应急方案进行市场监管和整治。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各自责任。各区县政府、各单位要以全局观念认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落实各自职责,于2009年7月20日之前制定行动计划、预警应急方案报送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并组织有效实施。

(二)加强宣传教育,树立正面形象。各区县政府、各部门要加强有关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的宣传,重点报道社会各界开展的迎世博、尊重知识产权的各类活动,企事业单位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阶段性成果,执法部门处理的侵犯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件以及司法部门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有效保护。

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方案出台 第3篇

根据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包括加快节能减排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围绕工业、能源、交通、农业、建筑、资源环境等相关领域节能减排和优化升级的重大科技需求,加快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等重点行业能源梯级利用、源头减量化、资源循环利用等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突破交通运输工具的燃料利用效率、轻量化、尾气污染物削减等关键技术,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小型分散污染物处理等技术研发,加强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推进再生资源利用、生活垃圾和污染能源化资源化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研究。

针对绿色建筑领域,重点突破新型节能保温一体化结构体系、围护结构与通风遮阳建筑一体化产品、高强钢筋性能优化及生产技术研究、高效新型玻璃及门窗幕墙产业化技术、新型建筑供暖与空调设备系统、新型冷热量输配系统、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利用技术、公共机构等建筑用能管理与节能优化技术、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技术、建筑工业化设计生产与施工技术、建筑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技术。

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过程中,着力推广废旧高分子材料再生利用技术与装备、废物处置与资源化技术、大中型沼气综合利用开发配套技术及设备、建筑垃圾处理和再生利用技术设备、废旧汽车大型拆解装备等。

保护知识产权中东在行动 第4篇

近年来,中东迪拜世贸中心和法兰克福、IIR、Reed、DMG等欧美著名展览公司给拥有“中东香港”之称的迪拜带来一场又一场的“展览盛宴”。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来到这块胜地寻找商机。不同的行业、地区、文化和法律交汇在一起,中东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否和欧美国家一样重视?中国企业去迪拜参展遇到哪些知识产权问题?中国企业如何做到尊重别人,同时又保护自己?带着这些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具有多年中东地区组展经验的思诺博集团总经理——刘军。

《进出口经理人》:中东国家相对于欧美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有何差异?

刘军:知识产权保护体现的是公平精神,这是个全球问题,应该不分行业、国家和地区,中东也不会例外。随着中东地区的不断兴起,进驻中东市场的外国品牌企业越来越多。当地政府为了营造好的商业氛围,十分强调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但由于中东地区,尤其是中东的迪拜是一个自由贸易集散中心,产品进出口的门槛较之欧美国家要低很多。尽管政府一再加强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侵权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在展会现场。

《进出口经理人》:企业去中东参展,遭遇知识产权纠纷的频率高吗?

刘军:早几年,去中东参展的企业少,中国企业的展品主要集中在中国江浙一带的小商品和土耳其等周边国家的皮衣、鞋类等轻工产品,多数技术含量较低,不容易出现侵权事件。随着中东市场的发展,欧美的展商数量日渐增多,一些大的欧美公司会专门雇人在展会上巡视,一旦发现有侵犯自己产权嫌疑的产品会马上向组委会投诉,另一方面,中国企业的产品本身也越来越具国际竞争力,有些产品的质量已经可以和欧美产品媲美,加上价格普遍便宜,引来欧美展商的嫉妒也是产权纠纷增多的一个因素。印象深刻的是2004年的中东电力展上,有四家中国展商卷入了知识产权的侵权纠纷。其中有一家企业放弃参展,还有一家企业被迫进入诉讼程序,一场展览变成了一场官司。

《进出口经理人》:在中东展会上被控侵权,组委会一般如何处理?会对企业带来怎样的后果?

刘军:中东办展的组委会一般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只要有人投诉就立刻封掉被投诉方的展位,另一种是先进行调查,与企业和组展单位进行沟通,让被投诉企业有一个澄清事实和出示证据的机会。这个跟欧美举办的展会一样。

大的展览公司在世界各地都有分支机构,中国企业在参加这些公司在中东举行的展览,如果出現侵权事件解决不好,会被列入该展览公司的黑名单,企业有可能就永远参加不了该展览公司在其他地区举办的任何展会。“如果情节特别严重,还会被报告法庭。国外开庭审判中国企业侵权案例中,有一个企业曾经被罚过50万欧元。一旦企业有这样的记录,就会被各国海关封堵别裁”。

《进出口经理人》:中国企业在中东参展时,遭遇知识产权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刘军:我们多年组展下来,对中国企业遭遇产权纠纷总结过几点原因,供参考:

第一,法律意识薄弱。一些企业仿制欧美的产品,甚至仿冒人家的商标,在中东展览上怀着侥幸的心理,以为不会被发现,结果还是栽了跟头。

第二,外贸公司没有对代理产品的专利情况进行审核。在国外参展的企业有些并不是制造商,而是外贸公司。有时外贸公司对自己代理的产品的专利情况并不是很清楚,在外参展时也容易遇到知识产权的纠纷。

第三,合作协议许可范围没有界定清楚。中国一些企业在与国外公司合作的协议中,没有说明商标的使用范围。比如,某中国企业与法国公司合作,产品被许可使用法国公司商标。可是该产品到德国参展可能就触动了该法国与德国合作方的利益,这种情况也可能引发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

第四,缺乏全球专利申请意识。中国一些企业自己开发出来的产品,在中国申请了专利保护。去国外参展时,有些当地企业看到中国的产品有竞争优势,但没有在当地申请专利保护,就抢先注册了专利。同一个产品,再去参展时就可能被诉侵权。

《进出口经理人》:中国企业去中东参展,应采取哪些措施保证自己的产品不侵权,同时又不被人仿冒?

刘军:我们知道知识产权保护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这不是单靠哪一方就能解决的, 需要企业、组委会、组展单位之间的共同努力和配合。

企业最根本的办法是建立起自己产品的研发设计中心,为自己的新品及时申请专利和商标,甚至是申请专利、商标的国际保护;企业要加强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知识,通过代理在当地进行调研,了解自己的产品在当地的市场情况;参展时携带商标或专利的证明文件,既能避免自己被人投诉侵权,又能在发现自己的产品或商标被人仿冒时维护权益;对准备展出的新产品进行专利检索,确保自己的产品不在别人的专利权保护范围内;如新型产品还没有申请专利,第一次展出时尽量用图片或录像的形式展示,遇到确有诚意的买家时才出示实样,并把该产品参展的情况记录下来,有利于今后对自己权利的维护。

组展单位,既要对参展企业展品的知识产权严格审查,又要将产权保护意识灌输到参展的全部过程中。从思诺博组织企业到迪拜参展的多年经验来看,在出展前,我们与企业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声明和相关的免责声明;出运展品前,我们要求各参展单位预审,敏感的产品种类需提供产品专利和相关认证书;在展会现场和布展时进行知识产权法律的宣传,要求企业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如果在现场碰到被投诉侵权或者被封展台的事件,要求企业保持冷静,不要有过激行为,积极与组团单位和组委会沟通;跟随思诺博参展的企业如果发生了侵权行为,也会被列入思诺博的“黑名单”。

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 第5篇

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市发〔2010〕36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贯彻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文化部决定自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现将《全国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全国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近年来,各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严厉打击侵权盗版,深入整治市场秩序,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应当看到,网络文化等领域侵权盗版现象仍十分严重,侵权盗版方式不断发生变化,知识产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贯彻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文化部决定自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具

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通过整合文化市场执法资源,集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一批重大案件,移送一批侵权盗版分子,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取缔一批违法经营网站,有效遏制文化娱乐、网络文化等领域的侵权盗版行为,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开展专项行动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以打击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电子游戏及卡拉OK歌曲等的侵权盗版行为为重点内容,以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为重点地区,以歌舞娱乐、游艺娱乐、网络文化为重点领域,以社会反响较为强烈的典型案件为重点抓手,全面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侵权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二、工作任务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检查等三个阶段,重点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打击网络游戏“私服”、“外挂”。按照《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坚决取缔未经批准,私自架设服务器,提供外挂程序,擅自从事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或交易等违法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网站;重点查处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网络游戏及进行格调低俗宣传推广的网络游戏。

(二)清理歌舞娱乐场所歌曲点播系统。对使用非法出版、生产或者进口的音像制品,播放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或荧屏画面,或者擅自与境外曲库联接的歌舞娱乐场所,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严查侵权盗版网络音乐。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坚决取缔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提供网络音乐试听、下载、播放等服务的网站;重点查处未经批准擅自进口网络音乐,或者提供含有未经审查或备案、色情暴力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

容网络音乐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清查违法动漫游戏产品。加大对动漫游戏展会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含有侵权盗版、色情暴力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动漫游戏产品;全面清理动漫游戏产品制作、发行及集中经营场所,重点查缴列入黑名单的违法动漫游戏产品。

(五)查处假冒伪劣美术品。加强美术品进口环节及集中经营区域管理,严肃查处经营假冒、盗用他人名义美术品的经营单位;对经营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美术品的,依法没收作品及违法所得,从重予以处罚。

(六)严打假唱假演奏。按照《文化部关于建立预防和查处假唱假演奏长效机制维护演出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于2010年12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重点监控的演出场所和演出类型;对重点演出活动,要采取技术手段进行现场监测,有效预防假唱假演奏行为。

(七)排查网吧影视服务器。配合相关部门,集中清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严禁经营者未经权利人许可,将影视作品等上传至网吧内局域网服务器,供消费者浏览、下载、播放。

三、工作措施

(一)督促指导使用正版软件。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对计算机软件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清理卸载盗版软件,安装使用正版软件。要根据文化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需求,拟定需要购买的正版软件,协调财政部门予以必要资金保障。

(二)严把市场准入关。按照相关文化市场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内容审查标准,规范行政许可程序,切实加强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口环节管理,坚决杜绝含有侵权盗版、色情暴力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入市场。

(三)及时发布违法文化产品黑名单。围绕社会反映强烈、企业投诉较多的重点领域,针对当前侵权盗版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及时发布违法动漫、网络游

戏、网络音乐及卡拉OK歌曲等查缴目录,监督指导地方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实施重点打击。

(四)定期通报综合执法重点工作。按照“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指导”的原则,结合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同领域文化市场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文化部将按季度发布《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各地要结合阶段性任务,通过群众举报、企业投诉及市场检查等方式,及时掌握一批重点线索,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反响强烈的典型案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文化部决定成立全国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执法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督办重大案件。领导小组由文化部副部长欧阳坚任组长,部长助理高树勋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化市场司,承担日常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结合当地文化市场实际,制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确定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并相应成立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

(二)加强宣传动员。一是要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持续公布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并于2011年3月18日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宣传活动。二是通过培训、会议或公告等形式,在经营单位当中进行一次普遍的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活动,提高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三是充分发动企业、行业协会及群众,提供侵权盗版等违法文化经营信息,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线索,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专项执法行动。四是加大对专项执法行动进展情况特别是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力度,积极营造舆论声势。

(三)加强协调配合。继续推进长三角工程、珠三角工程,深入总结“平安世博”“平安亚运”文化市场专项保障行动经验,探索实施环渤海地区文化市场

综合执法区域协作工程,建立完善包括知识产权保护在内的区域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执法协作等制度,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积极配合检察、公安、监察等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主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坚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等现象。

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 第6篇

颁布机构:北京市人民政府 2004-12-17

北京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京政办发[2004]60号

北京作为首都,知识产权资源非常丰富,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十分重要。为了有效遏制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行为,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4〕67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正确认识和处理保护知识产权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工作方针,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努力开创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这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首都市场经济秩序得到有效规范;各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意识明显增强,促进科技创新,营造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良好环境;有效保护奥运知识产权,进一步树立本市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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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版权、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规范著作权产品生产、使用和交易,营造良好的著作权保护社会环境。要会同工商、公安部门整顿和规范存在侵权隐患的图书、音像制品、软件交易市场。重点打击盗版教材教辅、盗版软件、非法复制和销售音像制品、经营走私盗版音像制品以及网上侵犯著作权等行为,加强对软件预装、商业性复制使用和互联网传播的监管,加强对经营性场所使用背景音乐的执法检查。积极开展“版权保护示范店”的认定和监管工作。推动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确保在2004年年底前完成。充分发挥社会反盗维权组织和权利人组织的作用,不断完善社会监管体系。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会同新闻出版、版权、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公安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取缔分布在车站、人行通道、居民小区、娱乐场所和商厦附近销售盗版图书、音像制品、软件的无照游商。

(三)切实保护专利权。

专利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假冒、冒充专利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推动专利地方性法规的研究和制订工作;进一步加强商品流通领域的专利保护,加大对展会的专利执法检查,做好本市“无冒充专利商场”的认定和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专利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冒充政府知识产权部门、国际知识产权组织或其他合法组织欺骗公众、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着力查办侵犯核心关键技术专利权的案件和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四)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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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大对假冒商标、侵权盗版活动集中和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力度。

各区县政府要全面掌握本地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对当地假冒商标、侵权盗版活动相对集中和涉外场所较多的地区,采取有力措施,疏堵结合,进行彻底整治,并严防反弹。被列为重点地区的,当地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制订重点地区治理工作方案,扎扎实实地开展专项行动。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整合执法力量,把执法资源向重点地区倾斜,支持当地政府遏制和防堵侵权活动。

各区县政府要在重点地区因地制宜地设置“打击假冒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牌,统一公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举报电话;要广泛动员居委会、村委会,加强对辖区出租房屋使用情况的了解和监督,对违法犯罪分子使用出租房屋制售以及储藏假冒商标、侵权盗版商品,居委会、村委会要及时发现和举报。

(七)严厉查处一批重大侵权案件。

对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国内外市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案件,要一查到底。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通力合作,提高办案效率,并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工作衔接,依法及时移送涉嫌刑事犯罪的侵权案件。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突出问题,查处一批大案要案。

四、工作要求

网址:http://-5问法网——中国最快捷的法律咨询网 积极宣传这次专项行动,曝光查处的大、要案件;要继续搞好一年一度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普及基本知识,宣传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以及出现的先进典型;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把保护知识产权列入“四五”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通过在各类媒体开设专栏和在繁华街道树立宣传牌等各种形式,在全社会广泛地宣传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保护知识产权法律意识。要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增强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

(四)规范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工商、版权、专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设立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提高代理服务水平。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保护知识产权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完善行业规则,引导和约束企业行为,促进诚实守信,切实维护企业权利。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本市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04年11月)。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动员,统一思想,并结合本地和本部门实际制订具体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在此期间,各有关部门的法制机构要将与本部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司法解释进行整理和汇编,统一下发给各基层执法单位,提高执法人员专业水平。

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 第7篇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商品专项行动, 严厉打击和查处侵权假冒商标和制售假冒商品的违法行为, 切实保护商标所有权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具体安排部署和总体要求,我局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我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增强市场主体的诚信守法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维权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崇尚创新、遵纪守法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

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遏制规模性侵犯商标知识产权行为为重点内 1

容,以产品生产加工地、商品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商标印制行业为重点整治对象,以酒类、建材、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服装、箱包、化妆品、家用电器等为重点监管产品,重点查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和包装装潢、“傍名牌”、伪造产地、生产日期、质量标志、对商品质量作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安排和步骤

20××年×月至20××年×月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时间,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年×月)。各工商所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本方案制定出具体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各工商所实施方案在×月×日前报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年×月至20××年×月)。各工商所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年×月)。各工商所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按要求上报工作情况。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开展督察,对表现突出的工商所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是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的重要任务,是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因此,各工商所要充分认识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重要性、长期性,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上下联动,狠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此次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市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综合股、经检队、市管股、消保股、各工商所为成员单位。专项行动工作由市局综合业务股牵头组织,各工商所具体负责实施。专项行动工作期间,市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工商所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实施督察,凡发现对工作措施不力,执法不到位,将对其单位负责人给予严肃处理。同时,市局将此项工作列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

(二)突出重点,加大执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重点是依法查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和包装装潢、“傍名牌”、伪造产地、生产日期、质量标志、对商品质量作虚

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各工商所要按照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法,加大打击和整治的力度与频次,强化监督,有效遏制假冒侵权商标和制售假冒商品违法行为。各工商所要以涉及食品安全、“三农”问题、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涉外商标等大案要案为查处突破口,追根溯源,查点端窝,一查到底。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商标侵权、制假案件,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于涉嫌构成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加大行政保护和刑事打击力度。

(三)加强部门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各工商所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要不断提高与各方面协调配合的能力,注意讲大局、讲协调、讲配合,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整体效能。密切加强与公安、知识产权、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对侵权假冒商标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查处力度。

(四)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制意识。在开展专项行动中,各工商所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宣传单位的联系配合,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及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宣传商标行政执法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增强市场主体的诚信守法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维权能力,努力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保护知识产权,海关在行动 第8篇

SECURE草案只是世界海关组织非常初步的工作,离它所宣称的海关应起的关键作用,还相差很远。

世界海关组织认为,各国海关在控制和管理货物跨境流动方面起着关键作用,因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义不容辞。为了协调各国的做法,该组织从2006年开始主持起草一套海关保护标准,而最近公布的草案有个很好听的名字——SECURE(即Standards to be Employed by Customs for Uniform Rights Enforcement,《海关统一权利执法标准》)SECURE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一、在立法和执法制度方面,SECURE要求各国通过立法扩大海关的权限,海关要健全执法制度。此处共有9项标准。1、货物只要位于海关监管之下,例如进口、出口、转运、仓储、过境、邮寄、通过互联网购买、位于自由区或自由港,海关就有权执法。2、货物只要违反了相关国际协议中的知识产权,海关就有权执法。3、各国可考虑将海关知识产权立法的范围,从商标和版权,扩大到知识产权其他领域。4、关于权利人请求海关采取行动,海关应统一格式,降低成本。5、海关有权对进口货物实行清关后审计。6、执法程序应简明清晰。7、海关有权将扣压货物的信息转交权利人,并允许权利人将有关货物转运到其他地方保存。8、海关应当指定一个中心办公室或联络点,以方便请求执法和其他执法事项。9、权利人要严格遵守海关程序,及时准确地向海关提交信息,承担海关的存储费用。

二、风险分析和信息共享方面,是要推广一些先进的做法,并且增加各国海关之间的信息互通,共提出了8项标准。1、海关要使用以计算机为基础的风险评估方法和定位工具,以更加有效地监控高风险货物,同时便利低风险货物清关。2、海关应制订和实施定位标准,专门打击国内、地区和国际的假冒盗版。3、海关要采用选择并控制空运、海运或陆运货物的技术。4、海关要在货物清关前检查申报概要和运输文件。5、海关应考虑建立打击假冒盗版的专门队伍。6、世界海关组织鼓励成员以及六大地区信息联络办公室(RILO)之间的合作。7、各国应分享知识产权数据、图片及其重点;在提交、汇集和交换信息方面,将“海关执法网络”(CEN)作为主要的全球通讯工具;通过RILO,及时在CEN上共享查获数据;借助CEN,在来自不同部门和各国政府的专家之间建立信息交换网络;在国内建立联络点,分析信息,指挥边境控制。8、海关应使用世界海关组织的知识产权电子学习项目和反假冒盗版风险指标手册,从事针对假冒盗版的风险分析。

三、执法能力建设与国际合作方面,是为了提高海关官员的执法水平和加强国际合作,共提出了6项标准。1、世界海关组织和各国海关要与权利人合作,以获得更好的执法效果。2、世界海关组织要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刑警组织、经合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适当的国际、地区及国内组织合作,以增加知识产权执法的可见度,并且设计更为有效的反假冒盗版法案。3、世界海关组织秘书处要提出一个以CEN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可以从私营部门接受信息,以便海关输送可疑货物的特定信息和产品的技术特征。4、世界海关组织要有知识产权专家,以便协助使用执法工具和培训。5、世界海关组织要建立培训项目,以满足权利人和成员的需求。6、世界海关组织将推动使用其电子学习模型作为知识产权执法的教育工具。

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 第9篇

文市发〔2010〕36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贯彻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文化部决定自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现将《全国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全国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近年来,各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严厉打击侵权盗版,深入整治市场秩序,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应当看到,网络文化等领域侵权盗版现象仍十分严重,侵权盗版方式不断发生变化,知识产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贯彻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文化部决定自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通过整合文化市场执法资源,集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一批重大案件,移送一批侵权盗版分子,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取缔一批违法经营网站,有效遏制文化娱乐、网络文化等领域的侵权盗版行为,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开展专项行动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以打击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电子游戏及卡拉OK歌曲等的侵权盗版行为为重点内容,以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为重点地区,以歌舞娱乐、游艺娱乐、网络文化为重点领域,以社会反响较为强烈的典型案件为重点抓手,全面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侵权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二、工作任务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检查等三个阶段,重点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打击网络游戏“私服”、“外挂”。按照《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坚决取缔未经批准,私自架设服务器,提供外挂程序,擅自从事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

货币发行或交易等违法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网站;重点查处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网络游戏及进行格调低俗宣传推广的网络游戏。

(二)清理歌舞娱乐场所歌曲点播系统。对使用非法出版、生产或者进口的音像制品,播放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或荧屏画面,或者擅自与境外曲库联接的歌舞娱乐场所,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严查侵权盗版网络音乐。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坚决取缔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提供网络音乐试听、下载、播放等服务的网站;重点查处未经批准擅自进口网络音乐,或者提供含有未经审查或备案、色情暴力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网络音乐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清查违法动漫游戏产品。加大对动漫游戏展会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含有侵权盗版、色情暴力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动漫游戏产品;全面清理动漫游戏产品制作、发行及集中经营场所,重点查缴列入黑名单的违法动漫游戏产品。

(五)查处假冒伪劣美术品。加强美术品进口环节及集中经营区域管理,严肃查处经营假冒、盗用他人名义美术品的经营单位;对经营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美术品的,依法没收作品及违法所得,从重予以处罚。

(六)严打假唱假演奏。按照《文化部关于建立预防和查处假唱假演奏长效机制维护演出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于2010年12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重点监控的演出场所和演出类型;对重点演出活动,要采取技术手段进行现场监测,有效预防假唱假演奏行为。

(七)排查网吧影视服务器。配合相关部门,集中清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严禁经营者未经权利人许可,将影视作品等上传至网吧内局域网服务器,供消费者浏览、下载、播放。

三、工作措施

(一)督促指导使用正版软件。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对计算机软件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清理卸载盗版软件,安装使用正版软件。要根据文化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需求,拟定需要购买的正版软件,协调财政部门予以必要资金保障。

(二)严把市场准入关。按照相关文化市场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内容审查标准,规范行政许可程序,切实加强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口环节管理,坚决杜绝含有侵权盗版、色情暴力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入市场。

(三)及时发布违法文化产品黑名单。围绕社会反映强烈、企业投诉较多的重点领域,针对当前侵权盗版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及时发布违法动漫、网络游戏、网络音乐及卡拉OK歌曲等查缴目录,监督指导地方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实施重点打击。

(四)定期通报综合执法重点工作。按照“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指导”的原则,结合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同领域文化市场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文化部将按季度发布《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各地要结合阶段性任务,通过群众举报、企业投诉及市场检查等方式,及时掌握一批重点线索,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反响强烈的典型案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文化部决定成立全国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执法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督办重大案件。领导小组由文化部副部长欧阳坚任组长,部长助理高树勋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化市场司,承担日常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结合当地文化市场实际,制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确定工作重点,落

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并相应成立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

(二)加强宣传动员。一是要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持续公布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并于2011年3月18日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宣传活动。二是通过培训、会议或公告等形式,在经营单位当中进行一次普遍的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活动,提高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三是充分发动企业、行业协会及群众,提供侵权盗版等违法文化经营信息,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线索,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专项执法行动。四是加大对专项执法行动进展情况特别是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力度,积极营造舆论声势。

(三)加强协调配合。继续推进长三角工程、珠三角工程,深入总结“平安世博”“平安亚运”文化市场专项保障行动经验,探索实施环渤海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区域协作工程,建立完善包括知识产权保护在内的区域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执法协作等制度,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积极配合检察、公安、监察等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主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坚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等现象。

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 第10篇

【发布文号】穗府办〔2004〕64号 【发布日期】2004-12-15 【生效日期】2004-12-1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广州市

广州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穗府办〔2004〕64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广州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整规办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广州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践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认识和处理保护知识产权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经济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坚持全市统一部署与部门整体推进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执法相结合、严格责任与强化协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省会中心城市的综合优势和带头带动辐射作用,进一步净化我市知识产权市场秩序,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工作走上新的台阶,树立我市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为重点内容,以货物进出口、各类展会和商品批发市场、定牌加工、印刷复制为重点环节,以食品、医药产品、护肤化妆品、音像、家庭用品等商品为重点产品,以天河、白云、番禺、花都区及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为重点地区,以大案、要案、涉外案件为突破口,严厉打击群体侵权、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违法行为,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卓有成效地完成本次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通过专项行动,有效遏制各种侵权盗版违法行为,明显改善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逐步形成保护有力、规范有序、运行有效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

三、主要任务

(一)严厉查处商标及其他商业标识侵权,切实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重点查办食品、药品、保健品商标违法案件,影响较大的涉外商标案件,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案件,利用定牌加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案件,非法印刷及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案件,切实做好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查处侵权违法行为。加强对广东省、广州市著名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保护。会同食品药品监管、新闻出版、版权等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

(二)实施境内外查处并举,大力开展打击盗版专项执法。

新闻出版、版权、文化、信息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重点打击非法复制、印刷、销售盗版音像制品、软件、教材教辅和利用网络侵犯著作权等行为。全力推进查处网络侵权大案工作,树立版权部门在网络著作权管理上的权威;开展堵截查处走私、转运侵权盗版案件工作,从源头上遏制侵权行为发生;积极推进地方政府软件正版化,确保在国务院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

(三)切实加强专利权保护,加大生产、流通领域的专利执法力度。

专利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工商、公安、法院等部门重点查处在食品、医药的生产、销售和流通环节中的专利侵权行为,着力查处专利诈骗、查办侵犯核心关键技术专利案件。坚持“打、防、树”并举的方针,继续在流通领域推进“正版正货”试点工作;在生产企业开展“反制假、反仿冒”自律、维权活动,建立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加大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市场的整规工作;建立广州、深圳、佛山、香港四地知识产权保护发展联动机制,积极开展区域联合执法。

(四)强化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整治进出口岸市场秩序。

海关要加大对进出口假冒和盗版产品的打击力度,重点查处进出口环节和行邮渠道的假冒注册商标和盗版光盘案件,保持打击进出口侵权货物、物品的高压态势,通过与香港和澳门海关之间的执法合作,遏制广州与港澳之间侵权货物的进出口活动,加强与工商、版权、公安、专利稽查部门的合作,努力增强联合作战能力,维护公平竞争的进出口环境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办案制度,提高查获出口侵权货物的效率。

(五)全面加强会展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法制和规范化水平。

以广交会、广博会、音博会等十大会展为重点,实施“广州会展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要指导会展主办单位加强专门机构、管理制度和实施程序建设,积极配合做好现场指导、检查和处理工作。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强会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调研,开展政策和立法研究,力争将现行关于加强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上升为政府规章或地方性法规,把会展知识产权保护推向新的水平。

(六)以大案要案、涉外案为突破口,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公安、法院、检察部门要针对目前知识产权犯罪活动呈现的新动向,与有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密切协作,联合作战,以大案要案、涉外案为突破口,加大对此类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杜绝以罚代刑,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一查到底,对首要犯罪分子和幕后组织者、策划者要严惩,狠狠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知识产权意识。

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宣传”。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以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宣传报道工作。全市性的宣传活动,重点围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3・15”消费者权益日以及举办系列高层论坛和研讨会进行。司法、宣传部门和市知识产权讲师团要把保护知识产权列入2005年普法计划;由专项行动组织部门统一筹划安排,制作各类公共场所的宣传广告和电视公益广告,扩大社会的宣传面,使知识产权保护深入人心,营造尊重知识、崇尚科学、激励创造的良好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做好专项行动的统筹和指导工作。本次专项行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统一布部署和指导,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负责具体协调工作。各区、县级市、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

(二)抓好落实督办。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全市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结合职能分工,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行动措施,动员组织力量,有计划、分阶段推进专项行动的实施。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检查监督和统计工作。建立全市专项行动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从今年12月开始,各部门将每季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重大案件、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并定期进行通报交流。

(三)加强统筹实施。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专项行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工作安排、人员力量、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执法,特别是要做好查处大案、要案和复杂案件中的配合与协作工作。要把保护知识产权和扫黄打非以及其他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共同推进,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引向深入。

(四)做好引导服务。

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组织有关行业、企业开展自律和信用建设以及知识产权自我保护,鼓励相关企业依法设立自律性的行业协会或商会。建立政府部门与重点行业、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互通渠道,对出现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给予及时的指导,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保护知识产权的积极性,自觉抵制侵权行为,预防和减少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发生。

(五)坚持依法行政。

努力提高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结合这次专项行动,着力加强相关部门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理论、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规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执法文明、程序规范、定性准确。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要加强合作,充分运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及时做好移送交接工作,稳重、准确、快速查办重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提高办案、结案率。

五、工作步骤

我市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从2004年12月至2005年8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准备阶段(2004年12月)。

各区、县级市、各职能部门要深入动员,统一思想,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4年12月至2005年6月)。

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市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和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2005年5月份召开专项行动对外通报会或新闻发布会。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5年7月至2005年8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情况汇总分析工作,于2005年8月10日前将总结报送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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