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专项资金管理

2024-05-10

涉农专项资金管理(精选6篇)

涉农专项资金管理 第1篇

第三章涉农专项资金管理测试题

一、选择

(一)单选

1、对投资额较大的涉农项目,由(A)实行委托中介机构审核决算制度。P76 A县级以上同级财政部门 B乡级以上同级财政部门 C市级以上同级财政部门 D省级以上同级财政部门

2、涉农项目拨付的项目启动资金一般不超过(B)。P77 A20% B30%

C40% D50%

3、单项涉农项目投资额在(C)万元以上的必须由主管部门组织招标。P78 A15 B20

C25 D30

4、涉农项目资金的拨付对工程类项目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按要求在项目资金中扣除(B)的质量保证金。P78 A5% B10%

C15% D20%

5、农民直补资金申报情况按项目和补贴资金额在村组公示,公示的时间不得少于(C)天。P80

A3 B5

C7 D9

6、县区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乡镇申报的农民直补资金组织督察组深入实地抽查,抽查面不得少于(B)。P80 A5% B10%

C15% D20%

7、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各地市可在省定基准补贴标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在(A)范围内上下浮动。P85 A10% B15%

C20% D25%

8、各地要严格落实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村级补助的规定,补助村级比例应不低于(D)。P87 A5%

B10%

C15% D20%

(二)多项选择

1、按照涉农资金补贴的对象可将其分为(AC)。P74 A对项目补助资金 B生产经营类资金 C对农民直补资金 D民生保障类资金

2、财政支出涉农绩效评价工作层次包括(ABCD)。P76 A财政涉农支出项目绩效评价 B单位财政涉农支出绩效评价 C部门财政涉农支出绩效评价 D财政支出涉农综合绩效评价

3、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可供选择的方式包括(ABC)。P85 A按计税面积补贴 B按计税常年产量补贴

C按粮食种植面积补贴 D按规划种植面积和产量补贴

4、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要求,五保供养经费由(ABCD)级财政负担。P88 A省 B市 C县 D乡

二、填空

1、涉农项目资金的管理要实现“五严格”,即(严格报账制度)、(严格专户管理)、(严格资金拨付)、(严格报账办法)、(严格核算办法)。P77

2、涉农项目资金拨付实行(分期拨付)(直接补贴)办法。P77

3、涉农项目资金按(财政扶贫资金报账核算办法)进行会计核算。P77

4、对农民直补资金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和(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P79

5、县区金融代办机构要为各农户开设一个存款账户,采取(一折通)的社会化形式直接向农民发放财政直补资金。P80

6、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根据各部门各单位的资金分配方案,从(涉农资金专户)划入乡镇财政在基层金融机构设立的(结算账户)。P80

7、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根据统一拨付的程序,采取(财政-银行-个人)的封闭运行模式,防止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和抵扣。P81

8、核实小麦种植面积可采取(直接法)或(扣除法)。公示采用(村委会)和(乡镇)两级公示法。P86

9、种粮农民凭(《粮食补贴通知书》)和(身份证明)领取粮食直补。P87

10、村级补助资金是指取消农业税附加后,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门用于(村干部补贴)(农村五保供养)(村办公经费)等必须支出的补助资金。P87

11、村级补助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明细到(村)。P88

三、判断

1、涉农项目资金的拨付要严格按照要求,批准开工拨付10%—30%启动资金。(√)

2、为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对农民直补资金申报情况经乡镇政府汇总后,由乡镇政府组织,以乡镇为单位,按项目和补贴金额在乡镇政府公示。解析:以村为单位在村组公示(×)

3、对农民直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统一拨付,封闭运行,分工负责,财政监督,一折发放”的管理办法(√)

4、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种粮农民。应在每年麦收前将种粮农民的补贴资金数额通知到户,8月31日前全部兑现到户。每年要在4月30日前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专户。从5月1日起,由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兑付手续。(√)

5、村级自有收入加上各级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应使村级经费达到以下保障水平:大村(2000人以上)每村每年3万元,中村(1000-2000人)每村每年2万元、小村(1000人以下)每村每年1.5万元(√)

四、简答

1、加强涉农资金管理的意义。

答:第一,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按照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各项涉农资金管理好、放放好、使用好,把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见诸成效,把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保护好、发挥好、引导好,共同建设社会会主义新农村。

第二,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是克服涉农资金发放弊端的迫切需要。改革和创新涉农专项补助资金发放模式,建立科学规范的涉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和监督信机制,能够有效减少中间环节,克服发放弊端,进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三,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是反腐倡廉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建立惩治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其基本思路就是要通过体制机制制度的创新,用改革的办法,切实形成不想、不易、不能、不敢腐败的廉洁之风,进而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改革涉农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正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一项重大举措。

2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的兑付与要求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第一,补贴标准。省统一规定每年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单位面积基准补贴标准。各地市可在省定基准补贴标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在10%的范围内上下浮动。

第二,补贴时限。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种粮农民,应在每年麦收前将种粮农民的补贴资金数额通知到户,8月31日前全部兑现到户。每年要在4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专户。从5月1日起,由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兑付手续。

第三,粮食补贴的要求。粮食直接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由乡镇财政所承担,年初向农民发放《粮食补贴通知书》,农民凭通知书到乡镇财政所领取补贴,不允许集体代领。

涉农专项资金管理 第2篇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业政策的调整,加之受国际金融危机对经济的影响,国家为了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内需,各级下拨我县的各项涉农项目资金逐年增多,如何运行好、使用好,管理好各项资金,使广大农民群众能真正受益,只有确保各级投入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才能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为此,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监管,是新形势下摆在纠风工作面前的一大课题。以来,我县就农村公路修建、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三小”水利、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治理、沼气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各种种植、养殖业项目资金,扶贫、救济、救灾、农村五保供养、农村低保、新农合补助、危房改造、易地移民搬迁资金,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石漠化治理等生态建设资金,“雨露计划”、“阳光工程”等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用于农村的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事业发展资金等进行重点监管。5月至6月,我县组织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纠风办、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四个调研组,深入27个乡镇和有关部门,采取听、看、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历时一个月的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涉农资金总体上管理较好,使用效益比较明显

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三农”问题,成立了以县级领导担任组长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18个重点监管单位,并与之签订了涉农专项资金监管责任状。特别是近年来,各级下达我县涉农专项资金达6亿多元,改善了我县的基础设施条件。群众久已盼望的岩头河大桥得以顺利实施,实现了村村通公路目标,车站、码头已陆续启动;全县农民总数588973人,参合524113人,参合率达88.9%,31万农民得到了就诊补偿,以来共补偿农民就医资金5600万元,大大地缓解了群众“看病难”问题;加大对畜牧业发展的投入,投资500万元,建起了种草面积4450亩、建圈舍6750平方米,购种公羊6750只,购基础母羊9826只;投资200万元发展茶产业、金银花等;兑现农村低保、农村医疗救助、农村五保、能繁母猪补贴资金7800多万元,这些资金的到位推动了我县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三农”上了新台阶。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还出台了相关的管理措施,一是建立了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各涉农部门要把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15日内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二是建立公开制度,各涉农部门要在项目资金安排后15日内,将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和项目安排,作为政务公开内容,在项目区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行资金专户管理,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四是实行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实施程序依法合规,项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完毕进行审计、验收、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有效地控制了专项资金的“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使涉农资金发挥了较好的使用效益。

二、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拨付渠道多,参与管理部门多,在管理上又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

1、资金安排缺乏全局统筹协调,有限的资金不能形成合力。目前,我县对涉农资金实行分块管理,主管部门之间沟通不足,整体协调不够,使资金分配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有相当程度的重复和交叉,导致一些项目多头申报,重复拨款;另外,还造成资金分散使用,不能形成合力。如通村公路的实施单位既有扶贫办也有交通局和发改局,劳动力培训既有农业局也有人劳局和扶贫办,小水池建设既有水利局也有扶贫办和烟草局。

2、项目审批不科学,造成资金安排不合理。有的乡镇、部门申报的项目所需资金数额都是非常巨大的,即使是当年全县财政全部用于支农还远远不够,但其中不合理成份所占比重也是很高的,加上主管部门在组织评审中,存在着较普遍的走过场现象,致使一些项目立项草率,缺乏科学性和效益性。一些乡镇还受利益驱使,积极跑项目,争资金,更使项目立项中出现“人情项目”,个别项目重复立项,造成资金安排不合理。

3、有些涉农资金用途混淆不清,致使这些资金实际投放不足额、不到位,上级下达计划资金与实际到位资金不相吻合,存在调剂项目现象,造成一些社会矛盾。就我县的水利建设资金而言,下达计划4369.38万元,而实际到位2196.57万元。

(二)资金拨付不规范。

1、资金拨付环节过多,影响使用效率。目前资金拨付的基本程序是,县财政→主管部门→乡镇→村→农民个体。这种拨付流程中的环节比较多,资金在每个环节都需要时间流转,影响了资金的时效性,而县(来源:好范文 http:///)

财政在资金安排时间上又较晚,一般都在四、五月份下达文件,往往拨付到受援单位或个人时,都已是下半年,这就影响了相关工程项目建设进度,降低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也增加了资金管理难度。如教育事业建设资金中的寄宿生困难补助费,基本上都在各校放学时才下拨,导致一些初三或小学六年级学生已毕业回家,学校则以找不到学生为由占为公有。

2、资金发放不规范。如农村低保资金实行以户施保,在操作中存在挂户的现象(即一户头上可能有几家人的低保),导致了有的由户头领取后,少发给所挂户的现象发生,有的没有使用规范凭证等等。这些资金的拨付由于缺乏规范,存在着较多的漏洞。

(三)资金管理混乱。

1、重资金分配、轻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近年来,我县财政支农工作中对分配资金比较重视,而对资金的使用管理则相对薄弱,有些乡镇涉农资金没有单独建帐、专款专用,项目间相互拆借移用,资金拨付没有与文件规定项目相对应;个别单位没有专职财政会计,财政帐户管理比较混乱。

2、移用、截留现象普遍,涉农资金流失严重。我县乡镇财政普遍亏空,存在严重拆东墙补西墙情况,导致有的单位不同程度上出现擅自降低下拨标准、截留、移用资金等现象。如宽坪等学校将部分寄宿制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用于学校的其它支出等。

(四)资金使用监督不力。

1、监督不到位。正是由于县有关职能部门对涉农资金缺乏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跟踪监督,致使支农资金被移用、截留,使用效益不佳,有些项目效益明显不好,照样通过验收,补助资金一分不少。

2、执行纪律不严肃。近年来,有的部门查出问题后只是罚款了事,未上报处理,把大事化小。

三、管好用好涉农资金的对策与建议

对农业的支持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管好、用好涉农资金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要通过建立健全相配套的制度,使涉农资金管理更加规范,使用效益更好。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合理安排,完善涉农资金分配机制。要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实现全县一盘棋,县政府要在不断完善全县城乡发展规划的同时,科学、合理地编制好涉农项目建设规划。每年财政安排涉农资金要以规划为依据,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减少盲目性,增强科学性,提高实效性,做到上年底报计划,当年初下指标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对农业建设项目的财政支持,要避免资金分散,避免部门之间、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各自为政,自行建设,重复投资。在项目审定的基础上,相对集中投入,分年分批实施,支持一个落实一个,生效一个。对农业生产户的直接补助,要减少环节,做到足额、及时。要增加对优势农产品生产性补贴,如良种推广补贴、标准化生产补贴、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补贴等。要实施财政贴息,积极引导信贷资金的投入,拓宽支农资金渠道。可采取事后奖励方式,对农业规模生产、利用技术生产以及项目建设完成优秀者给予财政补助,树立先进典型,产生激励效应。此外,还可以通过职业技术培训补助等方式实施财政支农。

(二)健全制度,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制。乡镇实施的支农项目,其资金应由有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审定,避免多头申报,重复拨款。要明确乡镇政府和各分管部门在支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分工,做到权责分明,责任到人。对项目的管理,要强化项目申报、评审程序,杜绝随意拍板,从源头上把握财政支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要建立包括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实施、政府采购、验收、评价及后续管理等在内的一整套规范、科学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资金的管理,应由财政部门及涉农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系统的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要为不同项目建立不同专户,做到专款专用。所有项目资金从分配到使用都要发文明确,做到资金、项目、文号对应,要抄送相关部门单位,归档备查,以明确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防止管理混乱及移用、挪用、截留现象的发生。要坚持县局机关和乡镇主要领导离任审计制度。要加强财政会计队伍建设,实行培训和考核制度,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增强责任感。?

(三)严肃纪律,强化涉农资金监督。要改进监督方法。对各类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责任人要张榜公布或登报公布,以增加项目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要注重项目效益的评估和验收,建立资金下拨终端到位情况反馈和资金使用效益公示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要注重项目的监督,做到全程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经常性监督和突击性监督相结合,建立个人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整合监督力量。乡镇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直接监督;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及其效益的经常性监督;县人大要根据《农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对涉农预算安排及预算执行情况加强监督,促进有关支农政策的落实;审计、监察、纪检部门要积极介入,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严肃纪律;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实施舆论监督,逐步完善监督机制。

涉农专项资金财务审计初探 第3篇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不仅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 同时提出了具体新农村建设要求, 为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工作指明了具体的努力方向。这一重大举措体现了我们党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此背景下, 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农业综合开发的涉农专项资金支出逐年加大。然而, 涉农专项资金投入点多、面广、线长, 且资金拨付及管理使用缺乏严格的制度约束, 所以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的投向以及管理使用存在很大的监督上的难度。据有关政府审计调查得出的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来源及投向情况表明, 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来源及投向的制度执行情况, 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审计报表的不完全统计, 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管理问题日趋严重, 全国每年违法违规使用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财政资金高达数百亿元, 其中产生的违规使用问题比较隐蔽, 从表面数据都难以察觉, 主要包括政府部门擅自变更项目计划、地方配套财政资金难以及时到位、财政部门滞留挪用资金、财政占用、虚假配套、虚列支出、虚报冒领等。因此, 积极加强对重点财政专项资金的财务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揭露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影响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的问题, 促进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 才能真正发挥涉农专项资金解决“三农”问题的作用, 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添砖加瓦。

二、涉农专项资金的财务审计的理论和现实必要性

(一) 经济人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对涉农专项资金财务审计必要性的解释

在经济人假设的前提下, 人是理性的经济人, 有着为自身谋取更好经济利益的行为倾向, 对于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金管理部门及其公职人员而言, 经济人属性是同样适用的, 在资金拨付及使用管理的过程中, 他们手握人民赋予的决定涉农专项资金投向及管理的权利, 当专项资金管理部门的监督不足时, 如何行使专项资金的投向和管理的权利成为纯粹的个人行为, 追求个人政绩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行为倾向就极可能占主导地位, 那么极有可能出现有关涉农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结合委托代理理论中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理论的相关内容考虑, 由于存在信息劣势, 作为社会公众需要了解知悉监督涉农重点专项资金监督资金投向、拨付及使用的真实合规性, 有无违规违纪问题, 并且指出相关部门财务管理的不当之处, 审计部门保障专项资金管理真实合规, 查处资金违法违规使用的公共受托经济责任不可推卸, 只有通过财务审计才能解决涉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和评价问题。

(二) 财务审计是涉农专项资金效益审计的基础, 同时也是相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必然手段

涉农重点专项资金财务审计主要审计内容是监督资金投向、拨付及使用有无违规违纪问题, 使各环节的资金运营达到真实、合规, 并且指出相关部门财务管理不当之处, 给以相应意见并督促其整改, 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众所周知, 每一项涉农专项资金的投向及使用情况都是需要进行效益审计和其他相关的责任审计评价, 涉农专项资金相关的财务资料的真实、合规性为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提供保证;只有在此前提下, 才能谈资金的效益问题, 才能对农业专项资金投入项目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和评价, 才有可能探索资金的效益审计,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提高农业专项资金各项目效益的方法、措施和途径。因此, 涉农专项资金财务审计是对其效益审计的基础工作, 要实现效益审计目标, 必须先实现其财务审计目标。

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审计在审计对象, 具体内容, 审计目标上, 侧重点有所不同, 但二者存在必然的联系。通过对财务审计所获得的财务数据和资料, 审计部门能借以了解受托责任人应当履行的职责, 通过对受托责任人履责范围内的经济活动和财务信息的真实合规性的审核, 可以评价受托责任人履行受托责任的合法合规性。因此, 涉农专项资金的经济责任审计是以被审计责任人任职期间内所在部门资金财务审计为基础和主线的, 即涉农专项资金的财务审计是其相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必然手段。

三、涉农专项资金财务审计现状分析

(一) 涉农专项资金财务审计方式, 审计方法效率低

对于涉农专项资金的财务审计, 各县相关审计机关普遍采取“同级审”的方式, 由于县、市级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准入机制不严格, 审计人员思想的倦怠、政策水平与业务素质整体不高、综合分析能力不强, 导致涉农专项资金审计效率差;虽然有调查显示, 大部分县赞成“上审下”和“交叉审”, 这两种方法弥补了同级审的不足, 但是涉农专项资金来源渠道多, 使用范围广, 若依靠“上审下”全方位了解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方面, 会造成审计资源配置不合理, 财务审计大多进行事后审计, 与专项资金的投入使用能够具有阶段性的特点相脱节;另一方面, 这种审计方式可能造成一种下级对上级的抵触感, 直接导致审计监督受限, 也使得审计效率低。

(二) 涉农专项资金财务审计结果公开程度低

目前的审计结果公告还远没有达到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审计结果公告工作尽管在思想上逐渐受到各级审计部门的重视, 也有的地区的确做了一些工作, 但仍然没有达到理想水平。披露审计结果是审计机关的“法律权力”, 而不是“法律义务”, 从而使审计结果的披露带有很强的任意性。在考虑社会稳定、政绩和面子等因素的推动下, 管理涉农专项资金的本级政府可能不允许对外如实报告和披露其财务审计中不太理想的结果。因此, 审计公告是不全面的, 不准确的, 不能真正实现社会舆论对涉农专项资金的监督作用。

(三) 财务审计对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整改及惩处缺乏力度, 审计独立性低

我国涉农专项资金财务审计属于行政型审计体制, 这一审计体制严重制约了审计部门独立行使监督职权;在本级政府的干预下, 县级审计机关不具备权威性, 不能独立地审查县级财政部门及管理部门在专项资金的拨付及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即使查出了问题, 也不能严格遵照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条例予以惩处。

据有关研究调查显示, 三成以上的县审计机关对相关部门就审计意见作出整改的监督工作不到位, 审计机关对审计整改情况的书面答复不要求附加书面证据, 也不深入到管理部门当地开展真实性复核的审计回访, 并且审计机关也没有严肃惩处未及时整改的违规违纪行为, 督促整改工作大多只流于形式。审计部门权威性降低, 形同虚设, 没有发挥实质作用, 导致涉农专项资金管理违规违纪情况年年查, 年年有;涉农专项资金管理问题年年提建议, 年年低效率的恶性循环怪圈。

四、改善涉农重点专项资金财务审计现状的对策研究

(一) 推行财务审计项目负责人委派制

在上级审计指令的引导下制定审计小组工作计划, 规划和确定涉农资金重点财务审计项目, 配置审计人员, 指导和管理审计工作, 组织审计小组监管工作, 制定考核与激励机制, 确保审计小组审计项目质量并对其负责, 这样不仅可以解决“同级审”、“上审下”和“交叉审”的不足, 克服了“同级审”县级审计机关权力受限和审计能力不足的现实问题, 而且弥补了“上审下”审计全面性不足、成本过高, 以及“交叉审”高成本等, 总体提升了审计小组业务素质与审计工作质量, 提高了审计的权威与独立性。另外在推行财务审计项目负责人委派制时,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实现该种审计方式预期效果的关键所在是负责人与审计成员小组的有机融合, 审计项目负责人应与下级审计机关, 审计小组成员积极互动, 从制度和政策上进行创新, 不断提高资金审计效率。

(二) 实行事前审计, 事中审计, 事后审计相结合的全程审计

为了加大资金审计力度, 县级审计机关应当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的全程审计的方法。落实和加强涉农专项资金全程审计及其审计调查方法, 与专项资金的投入使用能够具有阶段性的特点相匹配, 是增强审计机关查处问题的能力和力度的重要手段, 可以实时提高涉农专项资金财务审计的评价监督的作用。

事前审计在立项方面, 审计部门应协助县级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部门, 对项目预算、可行性、科学性、真实性进行审计审核;在资金方面, 加强对资金投入的审计, 主要审核资金投向是否符合资金目标, 投入的总体规模及投向结构是否合理, 同时也要注意加强审查资金是否按照项目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拨付给使用单位, 有无滞留、占用情况;事中审计应当依据资金的走向, 派专人随工程进度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跟踪审计调查, 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各级相关部门报账票据、账簿的真实合规性;无虚假报表、无虚开发票、无虚列支出, 积极做好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各环节的事中审计。事后审计时审计机关应结合事前、事中审计的数据和情况, 开展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通过查阅账、证、表, 以及现场查证, 重点审查项目的完成情况和资金计划的实现情况, 审查项目是否全面推行项目负责人委派制, 确保全程审计财务数据的真实合理性, 全面改善涉农专项资金审计效果, 规范涉农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三) 加强财务审计的独立性, 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整改及惩处力度

我国须改革当前涉农专项资金财务审计体制, 改革行政型审计模式为立法型审计模式, 从根本上提高审计独立性, 提升审计部门的权力和地位。为保证整改工作真实有效, 审计机关要求资金管理部门实事求是地写出审计整改情况书面答复, 同时审计部门必须深入落实审计回访工作, 实地考察, 审核被审单位的整改情况, 确保整改情况的真实性;政府应制定和完善财务审计督促整改及惩处制度, 并落实相关涉农专项资金管理违纪违规处罚制度的执行情况, 落实管护主体, 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责、权、利”相统一的管护机制。

(四) 进一步完善政府审计公告制度,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公告各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 积极稳妥地推进审计公告制度, 使社会全面、客观、及时地认识所审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现状, 使广大人民群众能亲自参与专项资金的监督, 消除可能存在的疑虑和片面认识;同时, 通过对资金管理当中违纪违规问题的曝光, 使社会舆论更好地发挥作用, 有利于督促资金管理部门增强责任意识, 加大整改力度, 完善涉农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管好资金资源, 使得涉农专项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摘要:文章主要采用规范研究方法, 从理论和现实的角度, 结合经济人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 分析并阐述涉农专项资金财务审计的必要性, 同时本文就涉农专项资金财务审计的现实问题, 提出几点改善提高财务审计的效率效果的建议和意见。

关键词:涉农专项资金,财务审计,全程审计,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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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王涛.提高审计整改效果的几点建议[J].审计月刊, 2006 (11) .

[9]闫光武.专项资金效益审计的内容和方法[J].审计月刊, 2006 (02) .

涉农专项资金管理 第4篇

农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资金拨付渠道不畅通。我国现行的财政资金拨付渠道依然保持计划经济的体制,支农资金的科目分类、管理体制都是以部门块块为主,政出多门,重复管理,农村专项资金的管理、拨付分散,容易形成浪费,如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就分别由在农业开发和水利两个部门管理;水土保持项目分属水利、林业两个部门等。各部门自成体系的农村专项资金管理,因对政策的具体理解、执行和资金使用要求不同,导致农村专项资金拨付渠道不畅通。我国目前涉农资金的拨付渠道主要是通过财政部门和行业部门来实施,资金拨付渠道不一。同时缺乏相应的沟通和协调机制,使得拨付过程中出现资金到位相对缓慢、资金滞留、滴漏等问题。同时,由于我国现行的财政体制的限制,资金拨付程序繁琐、环节过多,导致资金在途时间过长,降低了拨付效率。

资金管理信息不公开。由于对农村专项资金缺乏严格的给付标准。用款单位的支出随意性较强,同时在农村专项资金申报、拨付、使用等过程中,信息不公开,无法做到有效监督,这给一些部门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提供了便利。尤其在乡镇财政部门,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后,项目资金直接下到乡镇,资金申报多少,审批多少,拨付多少,使用多少,公众不知情。特别是在个别地方,因为当地财政困难,资金调控能力不强,为了维持机关的正常运转,截留、滞留部分农村专项资金,使得项目单位争取到的专项资金到位不及时,甚至出现“短斤少两”的现象。涉农资金管理信息的不透明,有些地方的涉农资金相当一部分是在渠道内部运转,甚至于挪作各级农业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支出,实际拨付到基层,并且真正用于农民、农村和农业的资金相当有限,从而形成财政支农、富农资金使用呈倒金字塔型分布。

资金使用范围不集中。我国现行的农业财政支出实行的是分块管理,涉农的各项财政资金由不同的部门管理,由于各部门权责分工不明晰,缺乏统一的专责管理机构,政出多门,资金管理使用操作程序繁琐,同时缺乏沟通协调机制,涉农资金在使用方向、项目安排、建设内容等方面出现重复投入,导致浪费严重。我国每年投入的农村专项资金总体量还是比较大的,由于各部门各自为战,资金投放过于分散,不能得到合理分配,“平均主义”和“大锅饭”思想严重。而且需要用到资金的乡、镇、村较多,“僧多粥少”,最后落实到每个乡镇、每个村、每个项目的资金比较少,无法发挥资本的集聚优势,这对很多项目建设来说是“杯水车薪”,难以发挥应有的效果。由于农村专项资金的阳光化管理不够,专款专用落实不到位,有些部门受利益驱动,为了完成一定的考核任务,出现挤占其它项目资金,在专项资金使用上“拆东墙,补西墙”,形成恶性循环。个别权力部门和领导为了自身利益,出现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农村专项资金的现象。

加强农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对策

加大农村专项资金整合力度。解决农村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固化、项目安排分散、重点不突出的问题,需要加大农村专项资金整合力度。首先,要对各种专项资金进行摸底,准确掌握和科学评估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对资金投放的必要性、规模的合理性以及整合的可能性作出客观合理的评价。其次,采取措施归并整合专项资金,对于那些管理不到位、使用不合理、效益不明显的专项资金,遵循“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或大力压减,或合并资金用途,或加大扶持力度,统筹安排,实现各项资金的有效整合,形成“拳头”,提高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能力,力争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切实发挥各项资金的效能。再次,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作用,建立健全部门间联席磋商、共同审批的协商机制,建立“分头受理、共同研究、统一审批、重点使用”的工作制度,避免出现项目单位多头申请、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最后,加强对整合后资金以及新增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明确投资方向,把握扶持重点,集中用于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努力实现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

强化农村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推进农村专项资金的阳关化管理,增加预算安排的透明度,使农村专项资金预算更加切合实际。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改革步伐,按照编制综合预算、项目滚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和建立预算编制基础信息库的要求,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流程,增强具体规则的可操作性,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精准度和科学性。建立健全资金预算沟通机制,及时了解项目扶持对象的现实情况,认真核定农村专项资金预算,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的预算定额标准,量力支持“三农”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加大对财政资金的分配监管,探索有效的资金绩效评价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创新管理手段,建立财政改革管理信息管理系统,通过规划设计改革业务流程,把所有管理活动纳入规范化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提高财政、财务管理的技术含量和效率。

规范农村专项资金分配使用

建立健全科学的农村专项资金分配体制机制,提高专项资金分配公平性和公正性。一是加强事前考察论证,建立备选项目库。各级财政部门和事业主管单位,做细做实项目立项工作,要对项目进行充分考察、论证,因地制宜,制定详尽的支持“三农”工作的发展规划,确保项目安排的科学陛、规范性,并根据考察结果进行项目排序,建立本部门、本地区的农村专项资金备选项目库。二是实行投资评审和专家评议。对资金数额较大或者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财政部门要会同事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投资评审机构,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投资评审和技术论证,合理确定资助额度。保证项目选择的科学性、民主性、效益性。三是规范资金拨付程序。严格按照国家和财政部门资金拨付程序,分类确定资助项目,合理下达预算指标,依法依规办理资金拨付手续,确保资金拨付的合理合法。四是逐步实行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财政部门应逐步设立农村专项资金管理专账,集中管理农村专项资金,并按规定用途和进度将资金及时、足额、直接拨付到用款单位,取消中间环节,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完善农村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首先,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资金投放计划制度,专项资金的投放,设立项目立项计划,做到投放目的明确,层次分明,分期分批进行;建立健全核算管理制度,根据资金额度的大小,分类核算,做到专项专户,拨付明细简洁明了;建立检查制度,拨款部门、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负责检查监督,做到谁拨款,谁负责监督。其次,要建立统一管理制度。实行“社有村管”,‘村有乡管,逐层分级管理,上级负责统一管理监督资金使用情况。第三,要建立审计监督制度。建立以县、乡农村审计组为骨干,村农经服务站为依托的审计网络,实行“两审监督”,实现村农经站内部自查自审和分级管理审计相结合、平时抽查与常态审计相统一,财务审计与效益审计相协调。

强化农村专项资金监督检查。财政监督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机制、丰富财政监督方法和手段,切实建立起农村专项资金监督体系。一是强化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对农村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职责,切实维护财政资金运行安全与完整。各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管,并及时作出反馈,明晰赏罚,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开展农村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明确管理部门及用款单位的责任,将资金预算分配、拨付到位、使用效益等纳入考评内容,进行“跟踪问效”,提高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资金使用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应定期向事业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资金使用情况,事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管、验收、反馈等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制度和绩效考评档案,科学合理设置考评标准和指标,推进量化评估,为今后农村专项资金管理提供可靠依据。三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财政资金管理者和使用者的责任,对资金低效使用、没有完成目标任务以及发生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費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加强资金阳光化管理,集中整治和查处支农、富农工作的职务犯罪,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农村专项资金的要从严惩处。

涉农专项资金管理 第5篇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管理责任

财政涉农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实施的强农惠农战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支持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重要举措。加强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事关国计民生。各县区财政局和各有关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管理的责任意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强化补贴资金管理,确保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

二、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发放行为

在加强涉农补贴项目预算管理上,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把项目资料审核、预算编制、预算下达和预算执行关,提前介入有关涉农补贴的数据统计和数据核实工作之中,对各涉农补贴项目管理部门上报的数据资料和预算申请文件,要从严审核,按照政策规定对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补贴金额资料清册进行逐项审核,做到真实准确,应补尽补。财政部门要按照各类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的时间要求,在上级有关补贴政策、标准出台和预算资金下达后,对相关部门或乡镇编制的到户清册进行审核汇总,依据政策提出补贴资金预算审核意见,经批准后,及时下达预算并拨付补贴资金。要严格按照各项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的时间要求和规定渠道、形式将补贴资金及时兑付到补贴对象手中。在补贴资金管理上,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完善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对财政涉农资金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要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要求,建立严格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按照股室出具拨款通知单、主管领导审核、一把手局长签字,国库集中拨付的资金拨付工作流程拨付涉农补贴资金,实行分工负责,相互制约的资金管理机制。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及时足额下达预算和拨付补贴资金,确保所有的涉农补贴资金使用安全和及时到位。在涉农补贴资金支出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按照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对涉农补贴资金支出的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堵塞支出管理漏洞。在规范发放管理上,严格按照《市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实施方案》和《市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操作办法》规定执行。各县区财政局下达乡镇的各类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在乡镇统一进入“XX乡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专户”。专户资金只能支付到农户的涉农补贴专用存折上,不得转入其他账户,也不得提取现金。各县区财政部门必须严格实行“一户一折一号”,即以农资综合直补存折为基础,并加盖有“财政补贴专用 2 存折”名章的存折为“一折通”专用存折,所有发给农民个人的补贴都通过这个存折发放。严禁出现多一户多折,或多户一折,也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补贴,以确保补贴资金使用安全。

三、搭建网络平台,提高兑付效率

建设农民补贴网数据库是我市实施财政涉农补贴 “一折通”发放管理工作的基础。加强农民补贴网数据库建设,对提高涉农补贴发放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县区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补贴网数据库建设工作,要联合有关涉农补贴项目管理部门,进一步核实补贴面积等有关补贴项目的基础数据资料,加强与统计部门的衔接沟通,确保农民补贴网相关数据与统计公告数据一致。农资综合直补和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前要公示到村组,各项公示数据必须是从农民补贴网“补贴管理”项下的“打印公示表”栏导出的“补贴公示表”上的数据,实际发放给每个农户的补贴资金,必须与农民补贴网“补贴公示表”上的金额完全一致。对于农资综合直补和粮食直补资金实际发放金额与农民补贴网“补贴公示表”上补贴金额不一致的县区,要尽快查明原因立即纠正。另外,各县区财政局务必于8月底前完成农民补贴网与农村信用社补贴发放网络的对接工作,协调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准确登录补贴项目名称,以便清楚的识别具体补贴类别和补贴金额。必须加强涉农补贴支付网络建设、网络维护和业务衔接沟通工作,保障网络畅通,服务工作开展。

四、实行专户管理,强化会计核算

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涉农补贴资金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基层财会人员的业务管理水平。具体负责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各基层财政所要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做到真实准确、明晰完整地反映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的收支、兑付情况。各财政所必须对涉农补贴资金实行总账核算和分类明细核算,按照补贴项目建立明细账。项目单位要按照涉农补贴资金的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复的建设内容设置明细账,实行专账核算。由会计核算中心进行核算的,项目单位应设置项目辅助账,确保会计核算的规范性。要使用统一设置的涉农补贴会计核算科目,资产类科目设“银行存款”,负债类科目设“应缴回专户款”,净资产类科目设“结余”,收入类科目设“拨入专款、其他收入”,支出类科目设“专款支出”。其他收入反映银行利息收入。为了全面反映各类补贴资金收支情况,必须在以上总账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明细科目按照补贴项目类别名称设置。涉农补贴资金账务处理工作必须做到日清月结,会计核算必须做到真实准确,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做到装订规范,保存完整,要按照会计规范化要求不断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

五、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涉农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部门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计划,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采取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大对涉农补贴资金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涉农补贴资金的追踪问效制度。要整合监督力量,提高监督效能,建立纵横联动的监督机制,积极配合纪委、监察、审 4 计等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涉农补贴资金监管工作,并协调各涉农补贴项目管理部门的内审机构和纪检监察机构一并进行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的全过程。同时要发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公布群众监督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进一步畅通农民群众咨询和举报问题的渠道。对农民群众反映的涉农补贴工作问题,要即访即查,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要力争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问题扩大化,坚决杜绝因涉农补贴政策执行不到位引发农民上访的事件发生。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一定要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处罚、处分,并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六、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工作水平

涉农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第6篇

(一)农村低保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20xx年以来,我乡农村低保资金收入共计480.5933万元(其中20xx年收入154.8380万元,20xx年收入208.5013万元,20xx年收入117.254万元)。支出共计480.5933万元(其中20xx年支出154.8380

万元,20xx年支出208.5013万元,20xx年支出117.254万元 )。由于农村低保实施动态管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我乡低保对象由20xx年的3493人减少到现在的3425人,故20xx年至现在共结余农村低保金0万元,结余的资金将调整作为即将拨付的20xx年第二季度低保金使用(预计20xx年第二季度需发放低保资金 58.627万元,待上级匹配的低保金划拨到账后即可发放到各村)。

(二)自然灾害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20xx年以来,我乡自然灾害和危房改造资金收入共计912.85万元(其中20xx年收入自然灾害13.4万元、危房改造资金517.00万元,20xx年收入自然灾害4.69万元、危房改造资金149.6万元,20xx年收入自然灾害1.06万元、危房改造资金221.9万元),支出共计912.85万元,目前无结余。

二、取得的成效

20xx年县拨农村低保资金480.5933万元,让1666户3493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的保障;20xx年县拨农村低保金208.5013万元,保障了1666户3425人的基本生活;20xx年县拨第一季度低保金以及临时价格补贴,保障了172户1685人的基本生活,有效保障了民生,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20xx年以来,三年我乡共下发灾后重建项目资金912.85万元,恢复重建因灾倒塌房屋3402间,保障了因灾造成房屋受损的1134 其中:毛草屋改造91户、雪凝灾害24户灾民的基本住房需求,确保灾民住有所居。

三、资金管理使用措施

(一)收支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上级划拨的所有民政涉农资金都由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专户,实行专款专户专账统一管理。资金使用方面,我乡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合理安排资金。通过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有效避免了资金管理混乱、去向不明问题的发生。

(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发放工作中,凡涉及具体救助对象的,如低保金,由财政按民政部门提供的花名册将资金发放到村,然后由社保办按人员名单、金额将资金打入到个人账户;我乡的农村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与保障对象实名制管理相结合。只有社会事务办提供的发放低保金花名册的信息与保障对象在银行登记的所有信息一致,银行才能将资金打入个人账户。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减少了中间环节,极大减小了资金管理风险,有效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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