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物流公司范文

2024-06-28

上市物流公司范文(精选12篇)

上市物流公司 第1篇

1 研究方法与案例样本选取

著名管理学家熊彼特1912年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首次提出创新理论并指出创新是经济增长的内生因素。Teece[2]认为创新是组织获取和转化资源及塑造资源差异的一种有效途径, 是影响核心能力的重要因素, 是组织获取竞争优势、提升绩效的基础。目前关于企业创新能力尚没有统一的定义和分类。魏江, 许庆瑞[3]认为企业创新能力包括企业的R&D能力、制造能力、市场营销能力、组织能力和资金投入能力。杨艳, 朱恒源, 吴贵生[4]认为, 一个成功的创新活动, 必须是技术和市场能力的有机结合, 企业的创新能力是企业在多大程度上能够系统地完成与创新有关的各项活动的能力。崔总合, 杨梅[5]认为创新主要有4种类型: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和制度创新。本研究借鉴4个维度来分析创新能力, 即技术创新维度、管理创新维度、市场创新维度、制度创新维度, 形成的企业创新体系如图1所示。其中, 技术创新是指由直接的技术改进得到的新产品或新工艺;管理创新是指企业把新的管理要素 (如新的管理方法、新的管理手段、新的管理模式等) 或要素组合引入企业管理系统以更有效地实现组织目标的活动;市场创新是指地域、需求、产品的新市场以及营销观念的创新;制度创新是指企业产权结构调整和产权关系的变化, 包括公司治理结构、激励制度, 具体体现在组织架构、薪酬福利等方面。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公布的行业数据统计, 按交通运输业、仓储业分类有83家物流类上市公司, 按照物流行业细分, 分别从铁路运输、道路运输、航空运输和装卸搬运、仓储业各选取1家有代表性的龙头企业作为案例样本企业, 分别是铁龙物流 (股票代码600125) 、长江投资 (股票代码600119) 、外运发展 (股票代码600270) 、澳洋顺昌 (股票代码002245) 、中储股份 (股票代码600787) 进行创新能力比较分析, 5家企业均设有各自的企业官网, 研究原始素材主要来自上市公司网站和上市公司年报等。具体数据来自上市公司2010~2012年年报, 技术创新能力采用研发费用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来说明, 其中研发费用信息在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有4种情形:董事会报告中披露;财务报表无形资产或开发支出披露;管理费用项目注释中披露;同时在董事会报告和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注释中披露[6]。管理创新能力采用本科以上学历员工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重来说明;市场创新能力采用描述性分析;制度创新能力采用公司内部薪酬差距来反映, 具体指高管薪酬与员工薪酬的差距, 计算公式为普通员工的平均薪酬=应付职工薪酬-应付高管薪酬/ (职工总人数-董事会人数) , 其中高管薪酬从上市公司年报中的董事会报告获得, 员工薪酬数据从上市公司年报应付职工薪酬注释中披露获得。

2 案例公司基本情况

铁龙物流成立于1993年2月, 1998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是铁路物流业的示范性企业。公司秉承“创新、务实”的经营宗旨, 将资本市场与铁路产业结合, 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 提升经营规模和经营质量, 主要业务是铁路特种集装箱物流业务、铁路货运及临港物流业务、铁路客运业务, 加上房地产开发、商品混凝土生产与销售等补充业务的多种经营方式, 是一家业务能力、盈利能力、管理能力突出的全国性企业集团[7]。

长江投资成立于1997年11月, 1998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06年1月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是一家以现代综合物流为主营业务的产业类上市公司。公司秉承做实、做稳、做好, 专注地做好每一件事的行为宗旨, 顺应国家和上海市政府“十一五”、“十二五”规划中关于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产业的战略要求, 依托覆盖全球的物流服务网络、B2B的物流电子商务平台, 业务功能涵盖国际货运、公共信息平台、国内快件、市内货运等。公司所属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 是上海市政府唯一授权的道路货运公共信息平台, 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物流配套及增值服务[8]。

外运发展成立于1999年, 2010年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是国内航空货运代理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 外运发展在坚持航空专业化物流经营主体方向的同时, 积极拓展与空运密切相关的行业及项目的综合物流业务, 打造并依托航空承运优势, 实现“天地合一”的理想。外运发展在全国拥有4大区域, 近百家分公司、子公司和300多个物流网点, 运营网络辐射全国, 国际服务范围覆盖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9]。

澳洋顺昌成立于2002年9月, 2008年6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 是金属物流配送行业的领导者, 秉承“专业创造价值”的理念, 发展和开拓金属物流行业, 主要面向IT产品制造商提供金属材料的仓储、分拣、套裁、包装、配送等完整供应链服务, 客户遍布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公司建立物流信息系统, 通过ERP、条码技术、GPS全球定位系统等现代物流技术对业务流程进行跟踪管理[10]。

中储股份总公司成立于20世纪60年代初, 1997年1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是全国性大型综合物流企业。中国储运以专业化、网络化、集约化、信息化运作模式, 积极发展现代物流, 形成以大客户为主要服务对象, 具有仓储、运输、配送、质押融资、多式联运、加工制造、物流设计、内外贸易、科技开发、现货市场、电子商务、金属材料检验等综合配套的多维物流服务体系[11]。

3 案例公司创新能力分析

根据5家上市公司的官方网站和上市公司年报等, 从4个维度比较5家公司创新能力, 如表1。

3.1 研发投入存在较大差距, 总体尚待提高。

技术创新的基础及关键是研究与开发 (R&D) , 技术创新与公司的市场成长速度、成长效率正相关[6]。如表1所示长江投资研发投入最多, 而外运发展研发投入最少,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 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 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应当不低于3%。5家公司中研发费用最高的长江投资也只有1.46% (2012年1.02%, 2011年2.36%, 2010年1.01%) , 远远低于3%的标准。企业研发方式分为自主研发、合作研发、引进设备购买等多种方式。表1所示, 部分企业已有较强的创新能力, 铁龙物流公司收购铁路特种箱业务之后不断在产品研发方面增加投入, 设立特种集装箱技术开发中心开发新市场和新产品, 但总体来看, 5家企业的研发管理及内外创新网络整合的能力, 覆盖企业产品、工艺、市场营销和服务整个创新价值链的组织管理水平仍然较落后, 只有3家设立独立的技术研发中心, 说明企业对自主研发的重视程度不够。

3.2 注重管理手段创新, 管理模式创新意识不足。

管理创新是提高企业效益、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基础。创新活动不仅取决于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 而且与创新活动的组织与管理攸息相关。多数公司注重在员工培训投入, 如建立员工培训制度, 鼓励员工考取资格证书, 举办员工技能竞赛等。但是除澳洋顺昌外, 其他企业不太注重管理模式上的创新。一项技术、一款产品给企业带来的盈利和发展往往是局部的, 但是管理模式的创新往往给企业带来整体性根本改变。例如, 作为金属物流配送行业的领导者, 澳洋顺昌的管理体系核心是以业务视角出发管理核心价值, 通过“内部公司制”———划小核算单元, 让每个核算单元成为自负盈亏的小实体, 转变员工的意识和动机从“为公司干”到“为我自己干”。公司管理层注重精细化设计, 明确核算要素, 建立内部核算规则, 核算小实体的盈亏。通过这种新机制, 组织和驱动每一个员工, 以更好地达成战略目标[12]。

3.3 人力资本水平不均, 文化创新精神缺乏。

管理学家将组织获取的受过高等教育的员工总体 (能够表现出一种组织特有的具备价值性、稀缺性和难以模仿性的能力和经验) 称作战略人力资本, 他能使企业产出更佳的财务绩效[13]。人力资本的高低能直接影响技术创新能力。一般的, 大型公司更注重人力资本投资, 公司成立时间越长, 对人力资本这一战略绩效更为注重[14]。如表2所示, 从本科以上学历占全体员工这一指标看, 成立时间较长的储运股份、外运发展、长江投资的知识型员工比重较高。就人力资本均值而言, 本科以上学历员工数仅为25.68%, 存在很大提升空间。企业价值观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定程度影响企业的创新能力。如表1所示, 5家企业纷纷提出打造企业文化, 树立核心价值观, 如铁龙物流的“责任、诚信、创新、专业”, 外运发展的“服务创造价值”, 但是从表中只发现铁龙物流和将创新纳入其核心价值体系。

3.4 市场创新意识强烈, 风险抵御能力薄弱。

市场创新是市场各要素之间的新组合, 既包括产品创新和市场领域的创新, 也包括营销手段的创新, 甚至还包括营销观念的创新[4]。如表1所示, 5家上市公司纷纷在自己主业物流业务基础上积极开拓新市场, 发展多个业务板块, 以供应链增值服务为宗旨, 以仓储资源为基础, 创新业务模式, 发展物流金融、物流地产、综合物流、城市消费物流等;中外运的舱单质押融资监管业务, 不仅获得增值服务收益, 而且增加掌控供应链的能力。但是, 5家上市公司年报的董事会报告都将未来融资风险纳入风险计量中, 目前物流企业的融资渠道较单一, 物流企业应对市场的风险抵御能力不足, 缺乏融资途径对公司的市场创新存在不利影响。

3.5 公司治理结构待完善, 薪酬差距较大。

健康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有效且规范的独立董事制度[16]。选取的5家公司虽然均设有独立董事制度, 但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 这可能会导致公司难以很好地进行创新决策。这一方面可以从中储股份的企业制度改革中学习:中储股份按照现代企业制度, 建立较完善的治理和组织结构。其中,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内设战略与投资管理、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4个专业委员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 独立董事占多数, 中储股份的这一改革较好地保障董事会决策效益的最大化。澳洋顺昌是唯一的外资企业, 其薪酬差距却是最大的, 高管薪酬是普通员工薪酬的近3倍, 员工平均薪酬最高的是外运发展, 这可能与它地处北京, 而北京整体薪资水平较高有关。如表1所示, 5家企业中规模最大的中储股份的高管薪酬不及人数仅为其三分之一的铁龙物流, 就薪酬差距绝对数而言, 作为唯一外资企业的澳洋顺昌居于第二, 但其企业人数却不足1 000人。从案例看, 企业规模对高管薪酬与普通员工薪酬无论是相对数还是绝对数似乎没有显著的影响, 但激励制度针对普通员工不足, 难以激起普通员工的创新热情。

4 提高物流公司创新能力的建议

4.1 增强自主研发意识, 促进技术创新。

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促进物流竞争朝着高科技方向发展, 由多种信息技术集成的物流信息系统, 对在物流各个环节产生的大量信息进行及时有效的收集、处理和分析, 是实现减少运输时间、降低库存、及时供货与保持供应链的稳定等物流管理目标的重要保证[15]。除了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外, 企业应增强自主研发意识,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 增加研发资金的投入;设立专门的技术研发部门, 研发适合企业的物流软件;增加研发人员的招募, 加强研发团队的力量;同时政府也可以出台鼓励企业自主研发的政策, 鼓励物流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4.2 促进管理创新, 发展绿色物流模式。

精细管理是降低成本, 减少经营浪费的有效手段。实践精细管理模式, 必须加强管理手段创新、管理任务创新和管理目的创新[16]。具体地, 认真梳理业务流程, 制定严格的服务标准逐环节监控整个业务流程, 找出不能达标之原因, 持续改进, 以此带动公司全面的精细化管理。同时, 与时俱进践行绿色管理模式, 物流业是一个消耗能源的行业, 也是碳排放的大户, 低碳物流要求提高仓储设施利用率、优化运输路径和搬运装卸系统, 势必要求企业整合资源, 打造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 创新发展绿色供应链, 满足低碳经济之要求[17]。

4.3 提升企业人力资源质量, 加强企业文化创新。

优秀的人力资源是物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基础之一[18]。提高企业人力资源质量, 一方面企业要有效利用社会上各类物流培训机构, 对员工实施培训, 加快物流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养;另一方面, 物流企业应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和联合, 提供专业实习基地和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有效提高企业员工整体水平[18]。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需要加强企业文化创新。首先, 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和价值观, 在企业内部形成整体创新氛围;其次, 明确企业的目标、愿景、使命与责任, 形成有企业特色的价值观和文化理念, 具体方法可以是举办入职培训, 拓展训练;第三, 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 提倡走出去, 多交流, 全员培训等, 在提高员工业务技能和管理手段的同时, 增强员工集体荣誉感[14]。

4.4 拓宽融资渠道, 推进一体化物流链。

市场创新需要资金维系, 资金困难是很多物流企业面临的问题。一方面是设施设备的投入压力。物流行业是资金密集、劳动力密集、技术密集的行业, 网点建设、运输、装卸设备以及企业信息化等建设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另一方面是日常运营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客户应收账款的压力、业务保证金和押金所占压的流动资金压力等。因此, 积极探索物流金融板块, 一方面保障企业自己的资金运营, 另一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 开辟新的市场。按照服务对象和物流供给的差异, 物流市场可以细分为高端、中端、低端三个层次, 由低到高呈现出金字塔型的结构特征。从发展眼光看, 传统的货运代理操作模式难以维系竞争力, 而为其他企业提供从采购、生产到配送环节的一体化供应链物流是未来物流业的发展趋势。例如, 铁路物流可以利用低成本、低排放的优势发展铁路多元化经营和国际联运;公路物流可以向仓储、城市配送、快递延伸;航空货运可以通过重组将服务延伸到航空货运服务的上下游环节;装卸搬运业和仓储物流可以与商贸物流和制造业联动。

4.5 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完善薪酬福利制度。

独立董事制度对公司治理起到顾问和监督的作用。目前中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已经基本落实, 对于促进公司治理结构合理化发挥一定作用。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首先, 完善相关的公司证券法律制度, 改变现在完全由大股东提名的做法, 可以成立一个独立董事选聘机构, 负责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选拔, 使独立董事真正独立起来;其次, 在董事会下设考核机构, 加强对独立董事的监督, 防止独立董事短期行为;第三, 明确法律条律规定, 严格实施证监会关于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一个企业的薪酬制度体现着企业的管理理念和文化倾向, 合理的薪酬制度会增强员工的创新意识[19]。对于不同性质的企业薪酬制度优化的方式也应有所不同。对于国企来说, 需要政府给予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 给予企业在薪酬管理上的自主权, 使企业能根据市场竞争状况与市场薪酬水平自主决定薪酬结构与薪酬水平[20]。对于民企来说, 可以在法律框架内丰富自己的福利项目。同时, 企业还可以适度借鉴外国的“弹性福利计划”, 即由员工在企业规定的时间和合理的金额范围内, 按自己的意愿选择自己的福利项目组合, 满足员工对福利灵活机动的要求, 提高员工的满意度。

摘要:伴随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创新已经并将继续成为一个行业和一个企业应对竞争的最有力武器, 物流企业创新也不例外。选取5个物流上市公司, 从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制度创新4个维度比较企业创新能力, 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 进而提出增强自主研发意识、深化精细管理、提高人力资源质量、打造一体化物流链、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薪酬福利制度等提升物流企业创新能力的对策建议。

上市物流公司 第2篇

国枫律师 王学飞

【内容摘要】

同业竞争,是指拟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近似,双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在中国大陆拟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和上市公司再融资均要求拟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本文笔者在分析股票发行审核制度中对避免同业竞争的基本规定和同业竞争的实质性判断标准基础上,简要总结了资产收购、股权收购、市场划分、托管经营等七种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典型方法。

一、股票发行审核制度对避免同业竞争的基本规定

同业竞争,是指拟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近似,双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在我国(仅指中国大陆)的拟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称“IPO”)制度和已上市公司再融资制度中,同业竞争是一个广为业内同行熟知的概念,拟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是股票发行审核制度中的一项硬性规定。

(一)不存在同业竞争是拟上市公司通过 IPO 核准的前提条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2006]第32 号,以下称“《首发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上市公司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不存在同业竞争是拟上市公司 IPO 的前提条件。

为确保拟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要求得到贯彻落实,证券发行监管部门还在 IPO 制度中的募集资金投向、中介机构行为规范、IPO 申报材料和发行审核人员审核工作要求等方面作出了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规定:

在 IPO 的募集资金投向方面:《首发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拟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拟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在中介机构行为规范方面:(1)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称“12 号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律师须对拟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以下方面发表法律意见: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如存在,说明同业竞争的性质;有关方面是否已采取有效措施或承诺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拟上市公司是否对有关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或措施进行了充分披露,以及有无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如存在,说明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用于哪些项目,是否会导致同业竞争。(2)根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证监发行字[2006]15 号)的规定,保荐人要取得拟上市公司改制方案,分析拟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财务报告及主营业务构成等相关数据,必要时取得上述单位相关生产、库存、销售等资料,并通过询问拟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实地走访生产或销售部门等方法,调查拟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实际业务范围、业务性质、客户对象、与拟上市公司产品的可替代性等情况,判断是否构成同业竞争,并核查拟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对避免同业竞争做出承诺以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在 IPO 申报材料方面:除前述 12 号信息披露规则对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规定外,对招股书的编报工作也有明确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招股说明书(2006 年修订)》的规定,拟上市公司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对存在相同、相似业务的,拟上市公司应对是否存在同业竞争作出合理解释。

在发行审核人员的审核工作要求方面: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指导意见》(证监法律[2004]9 号)的规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审核拟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申请时,应关注拟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及对拟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避免同业竞争是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再融资的要求

发行监管部门不仅在 IPO 制度中要求拟上市公司坚决避免同业竞争,而且在已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再融资等活动中继续贯彻避免同业竞争的原则和要求。

在上市公司治理方面: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发〔2002〕1 号)的规定,上市公司业务应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下属的其他单位不应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控股股东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方面: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2006]第 32 号)的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1 号―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证监发行字[2006]2 号)的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必须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对存在相同、相似业务的,发行人应对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做出合理解释;对于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发行人应披露解决同业竞争的具体措施;应披露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有关措施的有效性所发表的意见。

在上市公司收购方面: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08 年 8 月修订)的规定,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被收购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供避免同业竞争等利益冲突、保持被收购公司经营独立性的书面说明。上市公司收购中涉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的,也必须披露该投资者、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或收购人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存在同业竞争的,该投资者、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或收购人需已作出相应的安排,确保与上市公司之间避免同业竞争以及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面: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08 年中国证监会令第 53 号)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二、同业竞争的实质性判断标准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立法宗旨

拟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为方便文字表述,下文统称拟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是其业务独立的重要内容,也是保持公司全面独立性的内在要求。由于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实行的是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表决制度,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决定着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适用关联方回避表决制度的事项除外),若上市公司不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保持相对独立,很容易出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操纵上市公司、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进而损害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从立法宗旨来看,证券发行监管部门在 IPO 和再融资制度中严格规定避免同业竞争,其立法用意旨在保护上市公司本身和以中小股东为主的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证券发行监管部门对同业竞争的监管态度是鲜明的,但从拟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角度,如何去判断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却不太容易。因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事业发展得越好,在国内外设立的关联企业的数量可能越多,各企业之间存在同业竞争的几率就越大。例如,来大陆拓展事业的境外投资者,很多以前在境外已设立有生产企业,而且境外的企业往往已经开展了几年甚至几十年的业务,无论是产品种类还是客户市场,都很成规模,有些甚至已经是在境外某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该境外投资者设在大陆的企业与境外企业往往从事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直接存在同业竞争。因此,若拟以在大陆设立的企业作为拟上市主体开展 IPO 活动,就必然面临如何解决同业竞争的问题。而要采取解决同业竞争的措施,首先要对何种情形属于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同业竞争做出准确判断。这就涉及到同业竞争的实质性判断标准问题。

(二)同业竞争的实质性判断标准

根据前述证券发行监管部门有关同业竞争的规定和实践案例,拟发行人是否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主要依据拟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企业(以下称“竞争方”)的产品及业务是否具有可替代性来判断。如果拟发行人与竞争方的产品或服务在功能用途上具有不可替代性,显然就不存在同业竞争。这是最直接的、也是最主要的判断标准。

从实践经验来看,证券发行监管部门在判断拟发行人与竞争方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时,通常还会关注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考察产品或者服务的销售区域或销售对象

若存在销售区域地理距离远、销售对象不同等因素,即使同一种产品或者服务,也可能不发生业务竞争及利益冲突。比如,拟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是在山东境内开大型超市,其竞争方在上海、江苏等山东境外地区开超市,是可以合理解释两者之间在这个超市业务上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毕竟山东的顾客不太可能经常到上海来逛超市。然而,上述例子也仅针对特殊行业。毕竟目前交通运输发达,对于某些自身附加值较高、且在较大区域范围内可便捷流动的产品而言,若以销售区域不同为理由说明不具有同业竞争,则不具有说服力。

2、存在细分产品时还可能考察产品生产工艺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若拟发行人与竞争方的产品同属于某一大类行业,但又存在产品细分情形的,两者之间的生产工艺也将成为考察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的重要方面之一。比如生产产品的主要设备是通用设备或专用设备,生产技术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等。

2007 年 11 月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天康生物”)定向增发购买资产案中,天康生物在向中国证监会上报的申报材料中对拟发行人与竞争方申联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申联”)不存在同业竞争的论述即强调了生产工艺的不同。天康生物从事兽用生物疫苗的研发生产业务,上海申联从事新型兽用生物制品研发生产业务。申报材料中阐述,上海申联是采用生物工程技术生产人工合成肽等药用原料,以合成的口蹄疫病毒中最主要免疫抗原 VP1 蛋白作为抗原制备,该疫苗以化学方法合成多肽,属于分子水平新疫苗;天康生物的产品口蹄疫 O 型、亚洲 1 型二价灭活疫苗或单价灭活苗,则是以细胞培养繁殖病毒生产的全病毒作为抗原经二乙烯亚胺(BEI)灭活制备,该疫苗用生物学方法生产病毒,属于传统疫苗。两种疫苗具有本质的区别,一种是生物制造过程,另一种是化学合成过程,两种疫苗的生产属完全不同的生产工艺。加之两者的产品销售侧重不同、市场销售方式和区域有所差异,两者不构成同业竞争。

3、考察拟发行人所在行业的行业特点和业务运作方式

在具体个案中,证券发行监管部门也将结合拟发行人所在行业的行业特点和业务运作方式具体判断,也就是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判断,不是一概而论。

总的来讲,证券发行监管部门审查同业竞争问题,重在保护拟发行人的利益,是为拟发行人的未来发展留出合理空间,从而保护以中小股东为主的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同时,证券发行监管部门判断拟发行人与竞争方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时,在坚持实质判断标准基础上,通常将综合考虑上述几个因素和其他有关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在对是否存在同业竞争进行实质性判断时,需特别注意同业竞争对象的考察范围。根据 1998 年中国证监会《关于对拟发行上市企业改制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证监发字[1998]259 号)和《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一号》(2001 年 2月 10 日发布)的规定,以前证券发行监管部门要求同业竞争对象的考察范围包括对拟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及所其所控制的企业。但根据现行有效的《首发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现在中国证监会审查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的对象仅限于拟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同业竞争考察对象的范围缩小了。

三、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主要方法

鉴于当前证券发行监管部门对拟上市公司 IPO 和上市公司再融资中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严格要求,若拟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存在同业竞争,则必须在申请 IPO 或再融资前把问题解决好,尤其是在 IPO项目中,拟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的时间距向中国证监会上报申请文件日期越长越好。根据近两年在大陆成功 IPO 和再融资案例来看,解决同业竞争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拟发行人收购竞争方的竞争性业务,竞争方放弃原有的竞争性业务

具体的操作一般是由拟发行人从竞争方把竞争性业务的生产设备及存货全部买过来,客户资源也承继过来,竞争方停止经营对应的竞争性业务。采用这种方式,对于增强拟发行人的竞争力有好处。

实践中采用这种方法的案例比较多。采用这种方式,竞争方能够继续存在,继续开展非竞争性业务,特别适合那些需要继续保留竞争方独立地位的情形。很多拟上市公司在从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前就通过此种方式整合业务。

2008 年 6 月成功上市的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大洋电机”)采用了这种方式。根据大洋电机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大洋电机主营业务为专业从事“大洋电机”牌微特电机的开发、生产与销售。除大洋电机外,大洋电机的实际控制人鲁楚平和彭惠夫妇在 1998 年和 2002 年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了中山威斯达公司和中山惠洋公司等两家公司,分别从事微特电机的生产和出口业务,与大洋电机构成同业竞争关系。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大洋电机发行人于2005 年收购了中山威斯达和中山惠洋与微特电机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及存货,该两公司不再从事微特电机的生产和销售。并承诺中山威斯达停止电机业务且待合资期满后清算注销;中山惠洋公司则生产与大洋电机业务无关的五金电子产品。从而消除了大洋电机与竞争方的同业竞争情形。

另外,类似的具体做法还有竞争方将竞争性业务作为出资直接投入拟发行人,获得拟发行人的股份。

(二)拟发行人直接收购与其存在竞争性业务的关联公司的股权,将关联公司变成自身的控股子公司或者全资子公司,甚至直接吸收合并竞争方

采用这种方式,就是由拟发行人与关联公司(竞争方)的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将关联公司直接纳入拟发行人的合并报表,使其成为上市主体的一个组成部分,甚至吸收合并后注销该关联公司,也就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了。至于到底收购多少股权,以在会计上能够纳入合并报表为最低限。根据中国证监会目前的审核口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管持有的竞争方股份均应转让给拟发行人,以保证拟发行人利益最大化。

2008 年 1 月成功上市的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海亮股份”),即采用了收购股权的方式解决同业竞争。根据海亮股份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海亮股份的经营范围为铜管、铜板带、铜箔及其他铜制品的制造和加工等,海亮股份的控股股东浙江海亮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海亮集团”)在 2004年 10 月以前设立了四家从事铜加工及相关设备制造业务的公司。四家公司分别是:浙江科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从事铜合金棒的熔炼和拉拔业务;绍兴金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从事铜加工设备制造及维修业务;浙江铭阳新材料有限公司,从事低氧铜杆(用于生产漆包线)生产;海亮集团废旧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从事废铜回收业务。虽然该四家公司各自产品的用途完全不同,但由于存在相似业务,为彻底避免同业竞争的可能性和减少关联交易,2004 年 10 月海亮股份收购了该四家公司的股权并控股,从而彻底解决了该问题。2005 年 12 月 16 日,海亮集团废旧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注销,浙江铭阳新材料有限公司注销并转为公司的事业部。科宇公司和绍兴金氏作为海亮股份的子公司,自 2005 年起其经营业绩已并入海亮股份的合并报表。

2006 年 10 月成功上市的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江苏宏宝”),也是通过收购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相关经营性资产及 3 个子公司股权(股权收购后分别持 89%、89%和 70%股权),纳入江苏宏宝的合并报表,消除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业务重叠,达到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况。

在 IPO 项目中,采用这种方式需要特别考虑竞争方的业务类型及其规模,如果该竞争方还存在大量与拟发行人业务不相关的业务,则可考虑仅收购相竞争的业务。若竞争方的资产规模、业务收入及利润较大,且超过拟发行人原有业务相应指标的 100%,则为便于公众投资者了解重组后的整体运营情况,拟发行人在重组后需运行一个会计后方可申请发行。

(三)由竞争方将存在的竞争性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由于某些特殊原因,拟发行人不便直接购买竞争方的竞争性业务和资产,不得不采用由竞争方将存在的竞争性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从而消除竞争方与拟发行人的同业竞争状态。例如,若拟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台湾公司或自然人的,由于两岸经贸政策或台湾方面在某些领域内限制台湾公司向大陆公司转让相关业务和技术,拟发行人不便直接购买住所在台湾的竞争方的资产和业务,就可商由竞争方将存在的竞争性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采用这种方式,受让方必须是与拟发行人没有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以避免同业竞争解决不彻底的嫌疑。

当然,专业人士一般会建议把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采用前述第一种方式直接转让给拟发行人,以便增强拟发行人的实力。不然,把好东西不给自己人,反而卖给外人,需要有个合理解释。

(四)直接注销与拟发行人存在竞争性业务的竞争方

采用这种方法,就是按照《公司法》规定的解散清算程序,把与拟发行人存在竞争性业务的关联公司直接关闭注销。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这个竞争方业务量不大、直接注销不会造成过多损失的情形。例如,由于目前台湾限制大陆赴台投资,台湾企业的业务无法直接转让给大陆企业,除将台湾企业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外,还可以选择关闭注销该竞争方的方式。

(五)拟发行人与存在竞争性业务的竞争方签署市场分割协议,合理划分拟发行人与竞争方的市场范围

通过签署市场分割协议,约定拟发行人只在某部分地区销售存在同业竞争的产品或提供服务,竞争方只在另外某些地区销售相同产品或提供服务。

已成功上市的台资企业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就采用了这种方式并得到中国证监会的认可。

在此需特别说明的是,由于中国证监会对于市场分割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严格,这种市场划分方式需要谨慎应用,需要结合具体的行业和产品特点,而且目前实务中仅限于中国大陆与台湾及国际市场划分,并且必须明确说明如何能够充分避免全球市场下可能产生的实质性同业竞争。

(六)将与拟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委托给拟发行人经营

2007 年 10 月上市公司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向原有股东配股时公开披露的配股说明书显示,股份公司采用了托管经营方式处理同业竞争问题。股份公司主要以销售门店的形式从事日用百货等商品的零售业务,属于零售业。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以下称“商业集团”)控制的济南银座北园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是在济南地区的大型超市,直接与股份公司业务存在同业竞争。2004 年 2 月 26 日股份公司与济南银座北园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和《关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协议书》,由股份公司托管济南银座北园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两年。并约定在托管期内,若济南银座北园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开始盈利后,银座股份将按照公允价格收购其控股股权或商品零售业务。2006 年 8 月 23 日双方将《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期限延长了两年。

将与拟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委托给拟发行人的方式,在近期成功上市或再融资的公司案例中比较少见,一般在国有企业因特殊原因无法在上市前彻底消除同业竞争时,可能采用此种方式,并承诺待条件具备时,将该等同业竞争业务转至拟发行人。对中小企业 IPO 项目,专业人士一般不建议采用这种方式。

(七)竞争方单方面书面承诺或与拟发行人签订书面协议,提出避免同业竞争和利益冲突的具体可行措施

此种方式,本质上是在采用前述措施解决了原来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形后,或者是在客观上不存在同业竞争时,面向未来的避免潜在同业竞争的承诺。实务中,近期几乎所有的 IPO 项目均由拟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单方面做出了避免潜在同业竞争的书面承诺。

以 2007 年 8 月成功上市的江苏通润工具箱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江苏通润”)为例,江苏通润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在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报材料前,江苏通润的控股股东常熟市千斤顶厂和实际控制人自然人顾雄斌均做出了以下书面承诺:承诺其及控股的公司或者企业没有从事与江苏通润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承诺其及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江苏通润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凡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江苏通润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江苏通润;承诺如果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江苏通润经济损失的将同意赔偿江苏通润相应损失。

另外,在 IPO 实务中还存在这样一种普遍现象,拟发行人的关联公司的营业执照上记载了与拟发行人业务相同或类似的经营范围,但这个关联公司实际上并未从事与拟发行人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存在这种情况的,专业人士一般建议拟发行人尽快协调该关联公司,变更该关联公司在其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相关经营事项,同时在向中国证监会上报的材料中,充分说明二者所从事的业务不具有可替代性,双方不存在实质上的同业竞争情形。

上市公司动态 第3篇

中海2008年仍将百亿买地

3月20日,中国海外公司公告显示,2007年度物业销售创下223亿元的历史新高,同比增长57.2%。2008年期望全年销售面积可达400万平方米、协议销售面积270万平方米,同时新增土地储备450万平方米。

集团主席孔庆平透露,公司今年的资本开支将达330亿元,当中150亿元用作现有项目发展;100亿元拟增购土地,另外80亿元用作支付去年购入土地之地价。

中海计划今年开工项目86个,面积约为900万平方米,预计完工入住53个项目,面积350万平方米。年初至今,于内地五个城市新增六幅土地,摊占权益合共为143万平方米,使集团总土地储备逾2300万平方米。

中海还拟逐步在主要城市加大投资物业的比重,以获得长期稳定回报,希望于2010年前投资物业盈利比重可占整体达20%。

“中国地产”近50亿重庆买地

3月4日,香港买家重庆江湾房地产有限公司以4.7亿将南岸黄葛渡一地块收入囊中,此后另外5家港资公司亦开始轮流上演“拿地秀”,7天内6家公司共拿下1012亩的土地。经过调查,这些拿地的公司,其幕后原系一个东家操控——中国地产集团。

中国地产集团(原名为太平协和),属香港富豪汪世忠旗下。2007年初,汪世忠将两个上海地产项目重新包装为中国地产集团,成功登陆香港市场,融资4亿美元。去年9月13日,汪世忠对外透露,以23亿元代价从重庆二级市场上取得2块地皮。去年9月29日,中国地产下的5间子公司顺利进入重庆。今年2月28日,汪氏旗下“重庆晓威”进入重庆,汪系重庆公司数量也增加为6个。今年3月4日,汪系公司以接近平均1天1块的速度,斥资19.68亿,以挂牌和拍卖的方式,一口气拿下6块土地。加上先前投入的23亿,汪世忠在重庆已投入资金42.68亿。

中国地产上市后,土地储备一直是其软肋。当时在招股时被认为是“有史以来土地储备最少的以内地市场为主的地产公司”。按汪的预想,2008年中国地产的发展目标是在建项目面积100万平方米,其中50%来自上海,其余来自重庆及北京。

[投融资]

栖霞建设解资金之困系于增发

3月18日,栖霞建设在股东大会上坦言,截止到3月底,预计一季度公司房地产各项目预销售收入将同比下降30%左右。

栖霞建设总经理江劲松则表示,公司并不考虑降价。换言之,除了还需等待增发方式外,公司缓解资金压力的办法暂时并不多。

中信建投报告提示栖霞建设未来发展的风险指出,该公司现有项目的开发计划投资总额约45亿元,公司拟公开增发方案是否能有效实施对公司经营影响较大。

招商地产准REITs信托产品发行成功

3月16日,由建行、招商地产和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三方合作推出的“准REITs”信托理财产品在深圳成功发行。

该产品采取三方合作方式,委托方为招商地产,受托方为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建行作为托管银行和监管银行。招商地产将其位于宝安与蛇口工业区的若干商业物业未来的租金收益权,委托给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由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发起设立资产支持信托,并通过建行“干图理财”向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产品期限2年,募集资金规模6.5亿元,是目前国内房地产金融领域最大的准REITs项目之一。

去年3月,华侨城地产就与工行深圳分行和中信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准REITs”信托产品,利用租赁收益权直接融资6.5亿元。

中华企业8.7亿“卖崽”回笼资金

3月9日,中华企业公告称,将以8.7亿元的价格将公司所有的万泰大厦整体转让给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万泰大厦是中华企业于2006年10月以5.4亿元的价格竞买获得的。该项目位于上海市乌鲁木齐路470号,占地面积32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28747.16平方米。中华企业已对其进行了设计规划并已开工及投入,目前该项目正在续建中,预计2008年内竣工交付使用。

为加快资产周转,促进资金回笼,中华企业拟将万泰大厦项目整体转让给上海工投。

复地拟年内发6亿A股

3月10日,复地年报发布会表示,计划年内发A股集资,拟发行逾6亿股,暂无意向H股集资。去年复地的负债比率升48个百分点,至86%,主要基于配合A股上市而补充资本,以及母公司提供的17亿元股东贷款。该公司总裁范伟表示,来自母公司的资金属短期融资,若撇除这笔款项,负债比率将减少至50%水平。他还表示,现在复地持有逾23亿元现金,可能用于增加今年的土地储备。

上实发展定向增发获批

3月10日,上实发展公告称,公司定向增发方案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根据该方案,母公司上实集团及两家关联公司共计42亿元的资产将注入到上市公司,进而为整体上市打下基础。该公司公告称,将向母公司上实集团,以及上实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上实投资定向发行1.43亿股股票,用以购买上实集团持有的8家房地产类公司股权,及浦东新区上川路1111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向上实投资购买其所持有的6家房地产类公司股权。

富力地产希望两月内回归A股

3月,富力地产集团总裁张力透露,富力地产已提交回归内地A股的申请待审批,目前并不缺少资金。富力地产董事长李思廉也再次明确了富力地产回归A股的时间和决心:“富力已将所有材料上报,正等待证监会的最后批复,我们希望两个月内能回归A股”。早在去年5月,富力地产集团董事会通过回归A股计划;同年12月,李思廉公开表示:“年内富力肯定回归A股”。

广宇集团增发预期明显

近日,广宇集团发布了2007年业绩公告。年报显示,截至2007年12月31日,实现主营收入13.06 亿元,同比增长181%,实现净利润1.522亿元,同比增长67.69%,每股收益为0.67 元。 这是广宇集团在半年报利润亏损1564万余元从而备受投资者置疑后,迎来的一场不易的胜利。

2007年资金畅旺,该集团也积极投入参与“打新股”活动中。年报显示,广宇集团用闲散资金参与股票一级市场,新股申购中签赢利900多万元,除尚持有中国石油外,其余股票已经全部售出。对此,有分析师认为,2008年该集团将有几个项目同时开工,资金应该相对比较紧张,2008年继续参与新股申购可能性不大。但据广宇集团内部表示,今年并不排除有继续拿地的考量。因此,有证券公司认为,目前广宇增发预期十分明显。

首创部署发40亿A股

部署发行A股的首创置业,预计近期提交有关申请,拟最早在今年下半年发行不高于40亿股A股。撇除未来发行A股而筹集的资金,首创今年在物业销售业务中,有望套现逾80亿元,加上以往向银行借入的长期贷款及手持现金约27亿元,预计即使无法赶及在今年内发A股集资,公司也不会面对资金困难。此外,首创财务总监罗俊表示,今年的到期贷款共23亿元,包括13亿元长期贷款,和10亿元一年期短期贷款,全数归还后将使负债比率由现时约35%进一步收缩。

[其它]

万通地产创新独董制度

3月11日,万通地产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从即日起开展“新股东文化”,旨在加强公司治理、尊重中小投资者权益。冯仑此次颠覆了绝大多数上市公司一贯实行的由大股东提名独立董事的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中小投资者提名公司独立董事的候选人。此外,在分配方案提出制度、投

上市物流公司 第4篇

中国证券市场早期发展主要是服务于国有企业改制,企业和企业家的政治关系、官员升迁和政治环境显著影响公司IPO上市(Piotroski and Zhang , 2014;Liu et al.,2013)。民营企业要想进入资本市场较难,大量民企上市是通过买壳等方式间接上市。近年来,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稳步推进,截至2013年底,民营上市公司在全部上市公司中占比超过50%。关于民营上市公司绩效问题的研究一直以来都是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热点问题,但目前尚未形成较为一致的结论(Liu et al.,2013;李维安等,2010)。已有研究发现,民营企业不同的上市方式对公司绩效产生不同的影响(李远勤,张祥建,2008;许永斌,2007)。民营企业不同上市方式会导致上市要求、上市动机和盈余质量的差异(曹廷求,2010;王克敏等,2009)。但现有文献没有考虑直接上市和间接上市时间与绩效的差异,上市时和上市后有何变化;其次,研究过程中没有考虑公司治理在不同上市方式中的作用。公司治理水平改善后,公司绩效在短期内未必得到显著提高,但从长期来看,公司治理水平提高有利于绩效改进。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由于证券监管部门对直接上市企业的规模、效益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较为严格的条件,家族企业上市更多地是通过买壳等间接方式而不是通过首次公开发行(IPO)直接上市(陈德球、叶陈刚,2010)。对于借壳上市的民营企业来说,为了达到圈钱、保壳的目的,粉饰企业业绩的动机增强(吴从锋等,2011)。这主要是因为:首先,监管部门在资本市场发展初期未对借壳上市企业的资质制定相应规定;其次,“壳”公司通常绩效较差,类似于甩包袱,地方政府倾向于将绩效较差、影响较小的国有企业转让给外地民营企业(孙烨、罗党论,2011)。因此,为了高溢价发行筹集更多资金,借壳企业通常会向“壳”公司输入优质资源,甚至粉饰财务数据来优化其上市当年绩效。公司在上市之前为了达到上市要求而往往通过盈余管理手段“美化”报告收益,而上市之后则发生盈余反转(Aharony et al., 2000)。直接上市公司与其他类型的上市公司相比,绩效显著不同。

假设1:上市方式显著影响公司绩效,上市当年间接上市公司绩效优于直接上市公司绩效,上市后间接上市公司绩效弱于直接上市公司绩效

国内外大量实证研究都表明,好的公司治理能够显著提升公司绩效(Claessens and Yurtoglu , 2013)。公司治理问题可以视为制约民营上市公司上市后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因素。在上市之初,公司绩效往往更多的是满足上市所需,公司需要较好的治理,同时受这一特殊事件影响,上市当年公司治理在企业间的差异可能不是很显著,相关治理机制效应差异没有发挥,从而治理效应不显著;而上市后,公司开始进入正常化运营,公司治理开始显示差异,同时治理的效应也开始发挥。此外,上市方式的不同可能也会带来不同的公司治理绩效效应。牛建波与李胜楠(2007)、李善民与周小春(2007)研究发现,与首发上市公司相比,买壳上市等间接上市公司业绩更差,且公司上市方式会影响公司治理与公司业绩的敏感性。胡志斌(2007)发现,很多买壳上市企业都发生过重大的重组行为,重组后的业绩一时体现不出来,而另一些公司则借助重组之机操纵二级市场,业绩更是大起大落。在间接上市民企中,比较普遍地存在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不少民营企业在间接上市后并不是真正要办好企业,而是利用现有市场制度缺陷进行所谓资本运作,肆意掏空上市公司,大量转移股东财富。如果间接上市民企在上市后正常经营无法迅速帮助其实现回报的情况下,就无法避免大股东的“掏空行为”。

假设2:公司治理显著影响司绩效,上市当年公司治理对绩效的作用不显著,上市后公司治理对绩效的作用更显著

假设3:上市方式会显著影响公司治理对公司绩效的效应,直接上市会提高自身公司治理对公司绩效的积极作用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04—2012年中国民营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样本筛选和处理过程如下:(1)剔除金融类公司样本;(2)剔除数据缺失和数据异常的公司样本。(3)为减少极值的影响,本文对除虚拟变量以外的所有连续变量上下各5%的观测值进行了极值处理(Winsorize)。本文财务数据来源于CSMAR和Wind数据库,民营上市公司治理相关变量数据来源于CSMAR《中国民营上市公司数据库2012》。

(二)研究模型与变量定义

为了检验不同上市方式和公司治理如何影响公司绩效,我们首先用模型(1)来检验上市方式、公司治理如何影响公司绩效。其次通过模型(2)来检验不同上市方式与公司治理的交乘效应。最后再用绩效变动模型和diff-diff模型来进行稳健性检验。在模型(1)、(2)的检验过程中,我们分别用上市当年以及上市后的绩效进行检验。

其中,我们采用资产收益率(ROA)作为被解释变量来衡量公司绩效,引入哑变量Privatation(简写为P),即民营企业上市方式作为解释变量中,P为1表示间接上市,P为0表示直接IPO上市。另外,我们引入CG,即公司治理变量作为附加解释变量, 包括控制权和现金流权分离度(Controlcash)、 民企实际控制人是否在公司兼任高管(Ultimate)、市场化程度(Index)(该数据本文沿用了樊纲等(2011)的中国市场化指数报告)、董事会规模(Boardsize)和独立董事比例(Independence)。最后,我们引入公司规模(Lnasset)、资产负债率(Leverage)和上市年限(Age)作为控制变量(Control),此外还控制了年度(Year)和行业(Ind)。具体研究变量说明参见表1。

四、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从表2中可以发现,民营上市公司上市当年ROA均值为2.2%,上市民营企业中间接上市的约占15.2%,如果不考虑2010年以来大量通过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民营企业,该比例将高达50%。通过按不同上市方式分组检验发现,间接上市当年绩效显著优于IPO上市公司绩效,不同方式上市公司的两权分离度、实际控制人兼任、市场化指数、独董比例、资产规模和负债率都存在显著差异。从表3中可以发现,民营上市公司上市一年后的样本ROA均值为6.2%,上市民营企业中间接上市的约占29.6%。通过按不同上市方式分组检验发现,间接上市后绩效显著低于IPO上市公司绩效,不同方式上市公司的两权分离度、实际控制人兼任、市场化指数、资产规模和负债率都存在显著差异。从两表对比来看,实际控制人兼任比例大幅降低,这主要是IPO公司的兼任大幅下降所致。上市后的资产负债率也大幅增加,主要是IPO公司负债率大幅增加,这是因为民企上市后实际控制人退居幕后,资本结构调整所致。

注:mean1 中表示间接上市民营企业的相关指标均值,mean0 是表示直接上市民营企业的相关指标均值。

(二)回归分析

表4为民营上市公司不同上市方式、公司治理与公司业绩的回归结果,左边1-3是上市当年的样本回归。从第1列全样本回归结果看,民企上市方式的回归系数为0.034,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这表明,如果采用间接上市对民营上市公司当年的绩效产生了积极影响,初步验证了我们的假设1。从解释变量来看,我们没有发现在上市当年公司治理能够显著影响公司绩效的证据,这可能是在上市这一重大事件下,公司治理结构属于必备条件,而治理效应没有差异。我们还发现,不同上市方式下上市当年的公司治理对公司绩效影响均不显著。表4中4-6是上市后的样本回归结果。第4列全样本回归结果仍然可以发现民企上市方式的回归系数为-0.009,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间接上市公司上市后的绩效显著弱于IPO上市公司。这说明民企通过重组支持借壳上市花费了大量成本,之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弱,甚至存在通过盈余管理操控利润借壳成功(王克敏,2009),然后上市后再掏空上市公司,这进一步验证本文的假设1。从公司治理来看,实际控制人在民营上市公司担任高管、董事会规模以及市场化程度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说明公司治理能够显著提升公司绩效。而两权分离度和独董比例虽然结果为正但不显著,这基本支持假设2。我们对不同上市方式分组后也发现,只有在IPO公司,上市后完善的公司治理才能够显著提升公司绩效,这说明IPO公司通过投行保荐辅导、证监会审核后公司治理较为完善,上市后能够较好发挥治理作用,而借壳上市公司缺乏较为严格的治理规范,公司治理效应较弱。

(三)进一步分析

为了更进一步研究不同上市方式下的治理效应,我们通过上市方式和公司治理的交乘来检验。我们分别考虑不同上市方式与各种公司治理的交乘,然后将所有交互项同时放入回归模型检验。在表5中1-5是上市当年全样本的交乘检验回归结果,在1-4的单独交乘模型中,我们发现,在上市当年,间接上市公司的两权分离度、实际控制人兼任、市场化指数对绩效的影响比IPO公司高,但仅在实际控制人兼任时候显著为正。而董事会规模和独董比例的符号为负,但不显著。在第5列的综合模型中,我们也得到同样的结果,但更加显著,可以发现间接上市公司的两权分离度越高、实际控制人兼任、市场化程度越好的时候,绩效更好,但独立董事的效应反而为负,这可能是独立董事和实际控制人目标不同所致。在表5中6-10是上市后全样本的交乘检验回归结果,在6-9的单独交乘模型中,我们可以发现,在上市后,间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兼任、董事会对绩效的影响比IPO公司低,两权分离度和独立董事比例虽然为正但都不显著。在第10列的综合模型中,我们也得到同样的结果,总之,上市后间接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效应整体都比IPO公司差。总的来看,民企如果是间接上市会对上市公司当年绩效产生积极影响,但是上市后这种上市方式会对公司绩效产生不利影响,表明间接上市的民营企业为了能够借壳成功,吸引投资者往往在上市当年采取将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提升公司绩效等支持行为,而在上市之后可能通过控制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架空公司治理层,降低治理效应,更多可能是借助实际控制人在公司兼任的便利不断从上市公司中掠取更多的私有收益,掏空上市公司。这进一步验证了本文的假设3。

(四)稳健性检验

为检验结果的稳健性,进行了如下检验。表5和表6分别列示了稳健性检验结果。(1)被解释变量替换的稳健性检验。考虑到ROA是静态指标可能无法说明民营企业上市前后业绩的变化,采用当年ROA增量(ΔROA1)、滞后一年的ROA增量(ΔROA2)分别作为被解释变量代入模型,进行回归。从表6的回归结果来看,上市当年Privatation回归系数为0.054,在1%水平上显著正影响公司绩效,上市后的系数为-0.023,在5%水平上显著负影响公司绩效,与前面的结论基本一致。另外,将ROA换成ROE进行回归,结果与上述结论基本一致。(2)内生性检验。为减少内生性的影响,我们采用差分检验。从表7的回归结果看,上市当年Privitation回归系数为0.045,在1%水平上显著正影响公司绩效,上市后Privitation系数为-0.013,在5%水平上显著负影响公司绩效,结果也没有发生变化。(3)样本选择变换稳健性检验。2006年,上市公司股改完成并且开始采用新会计准则,为了避免对结果造成影响,我们将研究样本以2006年为时点划分为两个时间段分别回归,得到的结果与上述结论一致。另外,由于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的出台,2009年后民营IPO公司的数量快速增长,为保证结论的稳健性,我们以2009年为时点将样本划分为两个时间段分别回归,发现回归结果仍一致。总体来看,稳健性检验的结果都与主表中检验结果保持一致,说明本文的假设检验结果稳健性较好。

五、结论

研究发现,间接上市民企在上市当年其公司绩效要显著好于直接上市民企业,而上市后情况发生了扭转,直接上市民企的业绩要更好一些。进一步分析发现,直接上市民企在上市后公司治理效率逐步规范和完善,业绩也更为良好和稳定,保持了持续发展的势头;而采用间接方式上市的民营企业在上市后,其公司治理效率相对直接上市公司下降明显,对公司绩效的影响由显著正相关到显著不相关,说明上市方式的不同会影响公司治理水平进而影响公司绩效。间接上市民企控股股东在成功上市后并没有真心实意地倾力于上市公司未来发展,而可能是伺机实施“隧道挖掘”行为甚至掏空上市公司,这无疑会侵害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

t statistics in parentheses,*p<0.1,**p<0.05,***p<0.01

摘要:本文以我国2004-2012年民营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考察了不同上市方式、公司治理与公司绩效间的关系。研究发现,民营企业上市方式会显著影响公司绩效。在上市当年,间接上市民企绩效要显著好于直接上市民企;而上市一年后,间接上市民企的绩效显著持续弱于直接上市民企。进一步研究发现,直接上市民企的公司治理效率逐步提升,绩效良好且稳定;而间接上市民企的公司治理效率较差。

关键词:民营企业,上市方式,公司治理,公司绩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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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吴从锋、赵卫斌、张阳武:《上市方式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南方金融》2011年第7期。

[6]许永斌、郑金芳:《中国民营上市公司家族控制权特征与公司绩效实证研究》,《会计研究》2007年第11期。

[7]Liu Q.,Tang J.,Tian G.G.,Does Political Capital Create Value in the IPO Market?Evidence from China.Journal of Corporate Finance,2013.

[8]Piotroski J.D.,Zhang T.,Politicians and the IPO Decision The Impact of Impending Political Promotions on IPO Activity in China.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2014.

物流上市公司总结分析 第5篇

公司主营业务为供应链管理服务,主要服务包括国际采购执行、国际订单执行、精益物流(VMI·DC)、贸易执行(采购执行·销售执行)、塑化交易与综合供应链服务、标案执行、进出口通关服务、保税物流、大型及特种设备国际供应链管理服务。

公司现在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共12家,包括: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苏州合冠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合冠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上海合冠仓储有限公司、上海飞马合冠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北京飞马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河北合冠物流有限公司、飞马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东莞市华南塑胶城投资有限公司、二连市华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盟飞马供应链有限公司。其中,河北合冠物流有限公司为报告期内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能源资源行业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的拓展,实现营业收入38.4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76%,实现利润总额7,161.7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5.2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01.6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0.12%

新宁物流:仓储及仓储增值服务48%,代理送货服务33%,代理相关服务 14% 公司主营业务是以电子元器件保税仓储为核心,并为电子信息产业供应链中的原料供应、采购与生产环节提供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主要包括进出口货物保税仓储管理、配送方案设计与实施,及与之相关的货运代理、进出口通关等。

2012年1-9月,公司营业总收入为23,639.5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17%;利润总额为1,622.8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3.97%;净利润为998.6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2.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4.5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8.41%。

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业务规模扩大所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个别子公司经营业绩实现扭亏为盈。

华贸物流:供应链贸易38%,海运32%,空运25%

公司主营现代物流业,具体提供以国际货代为核心的跨境一站式综合物流及供应链贸易服务。公司所从事的跨境综合物流服务是指按照客户要求,接受国际空运和海运运输业务的总包或者分包,提供包括营销、物流咨询、方案设计、成本控制和全程客服等在内的前端服务,境内运输、理货仓储、配套作业、配载集装和监管服务等在内的出口仓储,订舱管理、单证管理、关务服务和进港管理等在内的离岸管理,空运集运、海运集运、多式联运和工程物流等在内的国际运输,目的港清关服务、进口仓储、转运和分拨派送等在内的目的港服务,以及结算和资金流等在内的跨境全过程物流产品和服务;公司所从事的供应链贸易业务主要是为生产商提供采购执行和分销执行的综合服务,包括市场信息、价格和交货期等协调、物流方案及资金安排。2012年上半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19,723,628元,利润总额62,581,675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419,010元,同比分别增长8.60%、-23.46%及-20.32%。

(1)持续扩大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率2012年上半年,公司主营的跨境综合物流、供应链贸易业务受到了经济增长持续放缓、国际贸易增速下滑、海运价格大幅攀升、财务费用增加、人工成本上涨、新设网点尚始于投入期等多重叠加因素的影响,公司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均出现了同比下滑。在复杂的宏观环境下,管理层采取了积极拓展网点建设、采取灵活的销售策略等应对措施,以持续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今年上半年公司海运业务量同比增长19.65%、空运业务量同比增长7.22%、供应链贸易业务量同比增长43.52%、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6%,保持了主营业务稳定增长态势,提升了整体的经营能力。

(2)加大资源整合、提升管理及经营效率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运力集中采购、推动网络一体化经营,加快供应链贸易客户结构和业务模式转型,提升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

(3)加强人才队伍的引进公司持续加强员工队伍建设,积极营造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报告期内新老网点增加了员工277人,为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提供相应的人力资源保障。

怡亚通:深度供应链业务61%,产品整合业务27%,广度供应链业务11% 公司是目前中国最大的供应链服务提供商,其业务模式融合了物流金融、采购及分销执行、保税物流和进出口通关等业务。其商业模式处于行业的高级阶段。目前在全国27个大城市设立了物流配送中心,成为目前国内唯一全面入驻全国保税物流园区的供应链企业。同时已将触角伸至海外,在国外建立网络平台。公司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物流百强企业,在IT供应链服务行业位居龙头地位。

(3)客户优势:公司在全国27个大城市设立物流配送中心,成为国内唯一全面入驻全国保税物流园区供应链企业,已与多家国内、国际知名的公司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关系,为许多包括世界500强在内的众多跨国公司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包括GE、Philips、Cisco、英迈国际、Benq、Dell、松下、柯达、OKI、AMD等世界500强企业,及中国财险(PICC)、清华同方、方正、海尔、康佳、海信数码、TCL及浪潮等中国大型企业。

(4)网络服务发达:公司拥有遍布中国及亚太地区的国内/国际物流配送网络;拥有遍布中国的保税物流网络;拥有遍布中国的营运网络;拥有强大的信息系统网络。公司总部设在深圳,成立了北京、上海、苏州、大连、天津、深圳、广州、武汉、沈阳、成都、杭州、厦门、青岛等分公司或子公司,搭建了上海、苏州、大连、天津、深圳、广州、成都、厦门、青岛等保税物流营运平台,完善了ERP、CRM等系统,逐步实现B2B交易平台,信息网络覆盖全国各地办公室和各地仓库。

(5)独特的经营模式:公司提供的供应链管理服务与国内大多数物流企业不同,其商业模式是通过提供整个供应链管理整合服务来收取服务费。一方面,这种模式顺应了国际物流产业发展方向;另一方面,该模式的盈利方式是对业务量计提比例收费而非传统的赚“差价”,实现了公司与企业的共赢。虽然目前国内行业发展仍处初级阶段,但公司通过稳定与世界500强企业等优质老客户的业务关系,有望实现稳步发展。

2012年上半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及国内外需求减弱的不利影响,国内经济持续疲软。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8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6%;实现营业利润9,289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48%,实现利润总额10,00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96%,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1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0.77%。

长江投资:物流业82%,工业12%,房在产开发2%

2012年上半年,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根据公司的战略部署,公司各项重点工作正在积极有序地推进落实之中,并逐步实现公司一体(物流主业)、两翼(气象与BT)加护航(金融)的跨越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1亿元,上年同期为4.94亿元,同比减少0.65%。其中:物流企业营业收入4.07亿元,占全部收入的82.89%;气象企业营业收入0.61亿元,占全部收入的12.42%;其他企业营业收入0.23亿元,占全部收入的4.69%。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加的企业为陆交中心,同比增加了109.87%;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减少的企业为国际货运,同比下降了27.40%,主要原因为国际货代业务受进出口市场萎缩因素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672万元,上年同期为1,356万元,同比增长了23.34%。净利润同比大幅提升的主要原因为物流主业通过近几年的培育,绩效正在逐步显现,报告期内,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利润同比增加了609万元。报告期,陆交中心实现扭亏为盈,西铁长发通过降本增效完成净利润829万,比上年同期344万增长了140.99%,BT公司、气象企业继续为公司的业绩提供坚实的支撑

澳洋顺昌:金属物流配送94%,货款利息及担保收入5% 公司是物流行业中IT细分市场的领先企业。公司所在的是面向IT产品制造商,为其提供金属材料的仓储、分拣、套裁、包装、配送等供应链服务的细分市场。从2007年8月开始涉足较高端的铝合金板物流服务。目前已为200余家客户提供金属材料的物流配送业务,成为长三角地区最大、全国第三的IT制造业金属物流服务商。公司处于产业链的中游。上游为耐指纹镀锌板和铝合金板制造业企业,下游为IT企业,得益于物流行业增长,以及下游IT行业(如微机、液晶显示器、液晶电视、打印机、复印机等IT设备)生产的增长,IT金属物流业前景可期,预计可以获得相同或快于下游产业的发展速度。

2012年上半年,公司遭遇了2008年经济危机之后最为困难的经营环境,主要体现在如下几点:(1)电子类消费产品的产量下滑,在下游需求不振,金属基材社会库存偏高使得市场竞争较以往更为激烈。(2)大宗商品的价格持续下跌。在竞争加剧及基材价格持续下滑的双重压力下,金属物流配送业务的单位利润有所下滑。(3)报告期内整体融资成本提高。一方面在报告期内人民币贷款的实际利率是2008年以来的最高点,同时,报告期内因投资增加导致平均融资总量同比上升,使得财务费用较高。(4)报告期内同比增加了广东和上海两个钢板配送基地,LED项目也处在筹建阶段。新投资的生产基地或项目处于前期的投入期,使得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同比增长速度高于销售收入和利润增长的速度。

虽然遇到了上述困难,但公司在报告期成功保持了销售的稳定,较好地完成了经营目标。2012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0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54%;实现营业利润8,581.42万元,同比下降4.75%、净利润7,862.3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43.28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了3.07%、3.00%。

另外,LED项目的筹建工作顺利,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打好了基础。

1.金属物流配送业务截至目前,除新设的上海基地外,公司各钢板基地产能总和为20万吨/年。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钢板产量约8.33万吨,产能利用率超过80%,主要系公司通过多年的开发,客户基数大且稳定性较高,新开发的客户群较多,故在市场环境较恶劣的情况下仍取得了相对较好的销售业绩。上海4万吨钢板基地自年初投产后,产能逐步释放,上半年已经开始盈利。截至目前,公司各铝板基地产能总和为2.5万吨/年。报告期内,铝板产量达1.30万吨,产能利用率超过100%,同比基本持平。虽然报告期内基材价格有所下滑使得金属物流配送业务的单位利润同比下降,但公司坚持通过严格的库存管理加快库存周转、控制存货总量,一定程度上减小了基材价格下跌的影响。展望2012年下半年,公司将在继续确保销量稳定的基础上,优化库存结构,若金属基材价格能够止跌企稳或者有所反弹,公司争取及时把握市场机会,提升金属物流配送业务的利润水平。

2.小额贷款业务报告期末,张家港昌盛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贷款余额4.38亿元。报告期末,小贷公司拆入资金1.2亿元,较为充分地利用了政策允许的融资额度。报告期内日均贷款余额保持在较好水平,平均借款利息与上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1-6月,小额贷款业务取得营业收入4,650.2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2.05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3.06%、51.33%。在经济增速放缓的外部环境下,小贷公司将继续将风险可控、稳健经营作为宗旨,争取稳步提升业绩。

3.LED项目截至目前,核心技术人员基本到位,技术团队的组建进展顺利。

报告期内,LED项目完成了大部分土建工程。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机电安装也基本结束。下一步,LED外延片及芯片生产所需的各类主辅设备将陆续到位。考虑到LED行业自2012年以来持续复苏,公司拟加快项目进度,通过内部技术团队研发和外部合作,确定技术路线,确保今年年内、力争第三季度实现销售。

中储股份:贸易89%,物流10%

上半年,我国经济受全球经济不振、欧债危机蔓延及自身产业结构调整等多重影响,经济增速进一步放缓,并呈现出起伏较大、效益下滑、风险上升、预期不稳等特点;企业经营面临着原材料价格上涨、生产成本上升、融资环境恶化、外部市场需求下降等多方面挑战。

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钢材市场需求不足而供应保持高位,导致钢材价格出现较大跌幅,给从业企业带来巨大风险;而物流市场方面,社会物流总额增幅同比有所回落,从业企业尤其是服务于基础能源、原材料等大宗商品储运的物流企业经营效益下滑。

面对严峻的外部环境,公司全体员工在董事会和经营班子的带领下,在企业发展战略的指引下,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努力化解外部不利因素的影响,巩固发展物流主业,探索新型业务模式,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业务结构,实现了经营的持续发展。上半年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289,693.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67%;发生营业成本1,229,282.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43%,实现营业利润28,917.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04%,利润总额29,980.34万元(合并),比上年同期增长21.40%;净利润22,472.49万元(合并),比上年同期增长22.16%。

上半年,公司就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完成了前期调研,并就改革的方向、目标和实施方法达成了共识;按照《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方案》,公司对相关业务进行了检查,范围涵盖了公司所属事业部、分公司和控股公司,为下一步内部控制的完善奠定了基础;公司还加强了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安全事故管理办法》、《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外协用工安全管理办法》、《安全投入管理办法》等安全制度;信息化方面,公司完成了包括业务操作软件、业务管理软件、职能管理软件等9个软件项目的项目组织、项目管理和项目推广工作。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围绕发展战略,深入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将不断拓展综合物流模式,促进物流业务的持续发展;将强化风险控制和基础管理工作,提升业务发展质量。针对大宗生产资料市场持续低迷、各项业务风险有所加大、公司业务管理规范性和执行力亟待提高等风险和问题,公司下半年将建立和持续完善企业内控,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相关规定;将强化业务开发、市场分析与业务评估职能,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创新业务模式,以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飞力达:基础物流服务44%,综合物流服务28%,贸易执行22% 公司主营业务为设计并提供一体化供应链管理解决方案,专注于IT制造业,由综合物流服务和基础物流服务构成。综合物流服务主要包括VMI、DC、备品备件管理、重工、贴标以及EDI信息交换等业务,VMI与DC业务作为现代物流服务的核心环节和高端领域,是本公司目前重点拓展的业务;基础物流服务作为综合物流服务必要的支持和保障,主要包括货运代理、国内运输以及相关延伸增值服务,其中,打造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中的精品航线有利于保持和提升基础物流服务整体竞争力,是基础物流服务重点拓展的业务。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1,664,166.9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5.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852,476.4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74%;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公司总体生产经营情况良好;(2)公司新设的各分支机构业务规模逐步扩大,贸易执行等新业务也取得了一定经营成果。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母公司营业收入增加带来净利润增长;(2)政府财政补贴的增加;(3)昆山华东信息有限公司的技术服务收入增加。本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虽然受到经济形势大环境不利的影响,但经公司经营层及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公司业务和利润的增长速度保持了上半年的势头并略有提高

外运发展:国际航空货运代理服务72%,国内货运及物流服务19% 目前公司核心业务包括航空货运代理、国际快件及综合物流,在全国拥有35家分公司,80个市级物流中心及近200个物流网点,运营网络辐射全国,同时,在国际上与50多家海外货运代理公司有着通力合作。公司在国际航空快件领域和国际航空货运代理领域分别拥有约40%和10%的市场占有率。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主营航空快递、国际货物代理和国内货运的综合物流服务商商。公司持股50%的中外运-DHL占据了国际航空快递市场近40%的份额,是国内最大的航空快递商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实现业务收入187,538.98万元,同比增长23.23%;营业利润24,627.58万元,同比增长6.70%;公司合营公司中外运敦豪国际航空快件有限公司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小幅增长,公司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有较大增长,但由于公司合营公司银河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目前处于清算状态,公司计提预计负债5,603.12万元,上述因素使得上半年投资收益同比仅增长3.62%;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837.38万元,同比增长4.51%。

报告期内,母公司国际航空货运代理业务实现代理总量14,901.03万公斤,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4.18%,其中出口货量6,426.09万公斤,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9.70%;进口货量8,474.94万公斤,比上年同期增长了4.68%。

报告期内,在稳中求进指导原则下,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有关规定和物流市场的需求情况,公司进一步扩展和完善网络,不断地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其中包机业务和综合物流业务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公司继续通过采取集中发运、集中运力采购、统一营销等各种措施提高传统业务的运作效率,大力发展进口FCA业务,使传统业务的经营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在国际货代业务取得较好成绩的同时,公司的自有品牌国际快件专线业务的开发方面进展较快,在市场上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2012年上半年,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共实现营业利润25,033.23万元,同比增长3.07%。

交运股份:汽车零部件制造与汽车后服务65%,运输业与物流服务33% 公司积极调整发展战略,跟上了汽车运输业大发展的步伐以及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经济迅速扩张的节奏。随着处于长三角经济圈中轴的沪、宁、杭地方政府提出的以杭、沪、宁为中心,实现公路3小时、铁路2小时互相贯穿的目标的实施,作为该地域内的核心运输企业,公司有望成为长三角物流龙头。

2012年,是国家实施“十二五”发展战略规划的第二年,年初公司通过向上海交运(集团)公司、上海久事公司、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现了核心主业的进一步壮大。围绕年初董事会确定的经营目标,公司进一步加强治理,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经营状况保持了健康、平稳的良好态势:报告期内共完成主营业务收入36.87亿元,同比增长7.97%,实现净利润14,661.50万元,同比增长5.42%。

2012年世界经济持续动荡,国内经济则在稳定中寻求转型,经济增长势头有所下滑。报告期内,公司五大主营业态在保持核心业务盈利的同时,积极探索转型发展方向与新的利润增长点:运输业与物流服务开拓新市场新领域,加快向现代物流转型发展,进一步提升制造业物流、空港物流、大件物流、冷链物流、多式联运、国际货代等八大核心业态。上半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0.11亿元,同比增长了3.16%;客运业企业紧抓春运及三个“小长假”业务商机,进一步优化线路资源,降本增效,上半年实现主营收入2.34亿元,同比增长10.90%。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发挥汽车零部件产业规模整合优势,注重优化工艺与新品开发,推广精益生产和精细化管理。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6.61亿元,同比减少4.21%;汽车后服务业努力提高市场占有率,以销带修,保持核心主业稳定发展。

上半年完成主营收入7.60亿元,同比增幅为62.05%。水上旅游企业积极开展产品创新、努力拓展代理销售点,通过扩大餐饮业务量,结合节假日市场特点,上半年总营收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包括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业的曹路汽车车身件总成生产基地、烟台中瑞连杆总成生产基地、白鹤乘用车车身件自动化高速成型生产技改项目、长安福特F6自动变速器换档机构技改项目等在内的重点技改投资项目都进展顺利。公司2012年全年计划完成专利申请19项,11项专利已得到受理,报告期内公司已投入R&D(研发费用)3208万元,综合能耗率同比下降3%。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五大主营业态在稳定中求突破,一、二季度主营收入保持良性态势,二季度净利润比一季度增长了7.59%。

恒基达鑫:仓储55%,装卸44%

报告期内,公司在强化内控管理、做好绩效考核的基础上,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经济效益为中心,继续按照公司规划进一步扩大公司、子公司储罐罐容,加强招商力度,以提升主营产能。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以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为动力,不放松通过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持续开发市场的潜在客户、不断提升仓储服务质量,推动了公司经营的稳步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安全第一、环保优先”的原则,充分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循环经济模式为要求,通过实施节能减排,实现洁净排放,通过制定废水排放在线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确保废水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稳定运行。

上市公司动态 第6篇

新世界中国一年卖楼套现62亿元

隶属郑裕彤家族的新世界中国10月13日发布的截至6月底年度业绩报告显示,受益于物业销售状况的改善,该公司全年业绩同比飙升70%至20.2亿港元。虽然销售业绩是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但来自人民币升值的汇兑收益也对新世界中国的全年业绩产生显著影响。年报披露,该公司报告期内来自人民币汇兑收益达到5.2亿港元,较上一年度的1.6亿港元大幅增加。

报告显示,新世界中国的物业销售经营赢利增加六成至13.89亿港元,公司报告期内已落成的物业总楼面面积同比上升25%至105万平方米,而物业销售总面积达到88万平方米,共套现62亿港元。报告期内,该公司在北京、济南、沈阳、武汉等地落成11项物业发展项目。租赁业务方面,期内经营赢利为4.32亿港元,同比上升25%。

新世界中国执行董事郑志刚日前表示,由于短期内市场存有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较为谨慎的发展策略,暂时没有收购地产公司的计划,也无意增加土地储备。

花旗预测富力全年销售160亿元

花旗近日发布报告称,预测富力全年合同销售将为160亿元。其认为,富力地产在销售方面能力不俗,前九个月合同销售为125亿元,为同期内地少数销售金额超越100亿元的中型地产商之一。

但报告同时称,富力现价较其已落成的150亿元投资物业组合(相当于每股5.33元的价值)出现折让,反映市场对集团2700万平方米土地储备给予估值有限。

花旗认为,富力财政状况较为紧张,至本年底的净负债比率会维持约1.5倍,但还没达到危险水平,建议富力集团可沽出投资物业套现。据此,花旗将富力地产目标价由23.64元大削至9.38元,相比较经调整后的每股资产净值预测每股15.63元,投资评级则维持“买入”。

恒大新盘低价入市全年回笼资金有望超150亿元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国庆节前,恒大共拥有300万平方米可售物业,国庆期间推出100多万平方米,且开盘当日全部实行8.5折优惠,部分项目还以成本价促销。至此,恒大成为首个在全国范围统一打折促销的开发商。恒大地产有关负责人日前向媒体透露,这些新盘分别位于广州、长沙、合肥、贵阳等地,以二线城市居多。

该相关负责人称,国庆节期间销售的约80万平方米物业,均价约在5800元/平方米,由于其中有大量别墅产品,多数产品还带精装修,因此其中利润空间相当有限。但未来市场形势不明朗,加速现金回笼对开发商的安全而言非常重要。由于国内多数城市的楼市发展仍不景气,恒大是否会凭借巨大的供应量在今年最后两个多月里扮演“价格屠夫”的角色,目前尚不得而知。

据了解,恒大国庆后的销售情况较理想,平均每日成交几千万元,周六、周日则有1亿多元。由于集团一直是一个月制定一次营销目标,因此全年目标无法确定,但如果剩下12个新盘的销售势头依然凌厉,集团在今年的销售额极有可能超过150亿元,而如果实现150亿元销售额,恒大将跻身全国销售榜前五位。

保利地产近三成年度计划不能完成

10月13日,保利地产发布了9月份销售情况简报,简报显示保利地产在9月实现销售面积10.78万平方米,实现销售认购金额11.41亿元。简报同时披露,1~9月公司实现销售面积176.0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 8%:实现销售认购金额141.53亿元,同比增长17.95%。虽然前9个月的销售金额同比有所增长,但相比去年9月的销售面积及销售认购金额则下降了约29%。

保利地产在2007年实现营业收入81.1亿元、增长101%的基础上,于2008年提出了房地产直接投资300亿~50亿元,全年实现销售认购240亿元的目标。对此年度销售计划,保利有关负责人表示,保利地产销售业绩截至9月底仅完成了63%,实际较公布的数据更高一些,约为151亿元,但保利的销售目标仍有89亿元有待完成。即使保利在本年度的最后一季度里完成30亿元的销售额,但其在2008年依然有59亿元的销售目标不能完成,占全年销售目标近三成的比重。有分析师认为,保利地产要完成240亿元的目标比较困难,在目前的市场状况下,保利根本不可能在最后三个月中,每个月完成30亿元的销售额。

投融资

碧桂园调低全年销售目标否认股权质押给高盛

碧桂园集团投资者关系部负责人刘嘉毅10月15日接受媒体访问时证实,公司将调整销售计划,但具体数额暂时不便透露,今年初该公司宣布的全年销售目标是320亿元。

另据香港交易所中央结算系统持股记录“CCASS”显示,高盛(亚洲)证券名下的碧桂园股份在10月13日增加至102.69亿股,占碧桂园发行总股本的62.77%,由此引发市场对碧桂园大股东杨惠妍已将所持股权质押给高盛的猜想。碧桂园集团日前发布澄清公告称,集团大股东持有碧桂园已发行股份的95.7亿股,其中的94.2亿股并无提供抵押。高盛也强调,截至10月15日公司所持有的碧桂园股份未超过其发行股本的5%。

此外有信息显示,碧桂园主席杨国强有意用女儿杨惠妍的股份抵押给银行,借钱来收购邵氏兄弟股权,间接控制香港最大免费电视营运商电视广播。但金融市场近来不断恶化,碧桂园股价也已下跌逾六成,日前更从邵氏传出,基于当前金融市场的动荡情况,所有有关洽购大股东股权的商讨已经终止,这使得杨国强成功收购的机会变得渺茫。

世茂地产拟借道A股发债2008年销售额下调至140亿元

世茂房地产控股公司主席许荣茂近日在香港举行的业绩发布会上称:“现在A股发公司债券已比较宽松,目前正有几家投行在与我们进行前期接触。”但他并未透露拟发公司债的规模。

日前发布的世茂房地产中期业绩报告显示,2008年6月30日经调整后世茂房地产负债率为43%,集团可动用资金达到42亿元,包括持有现金28亿元及未动用的银行贷款14亿元,且于2008年7月1日至9月25日期间,集团再获银行借贷额度约21亿元。

此外,公司由年初开始已放缓增加土地储备速度。许荣茂称,公司除了在今年首季曾购土地外,第二、三季均未再买地。世茂房地产半年报显示,截至2008年6月30日,中期公司实现纯利9.19亿元,较2007年同期利润减少56%:酒店及投资物业的收入大幅上升,达4.78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04%。

许荣茂表示,考虑到目前房地产及金融市场所面临的冲击,故把2008年全年合约销售额目标下调20%至140亿元,而2009~2010年的销售额目标亦下调约三成,分别至208亿元和265亿元。

黑石终止上海商业地产收购

最新消息显示,美国黑石集团已因市场条件恶化而放弃位于上海价值10.17亿元的地产项目。

据知情人士透露,黑石原计划从卓越金融有限公司手中收购长寿商业广场90%股权,由于在收购价格上存在分歧,黑石在中国楼市的首次投资最终宣告失败。资料显示,上海长寿商业广场出让方卓越金融有限公司曾分别于今年6月15日和7月4日在香港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公示将该物业售予黑石的情况。日前,卓越金融宣布向黑石集团出售上海一处商用物业的协议并未终止或作废。

9亿元投资浮亏6亿元社保基金投资名流置业被深套

名流置业10月14日公布的三季报显示,社保基金112组合仍驻守该股且一股未抛。由于名流置业股价大幅缩水,社保基金112组合这笔股票投资严重被套,当初投入的9亿元至今剩下不足3亿元,账面亏损超过6亿元。

名流置业三季报披露的前10名无限售股东持股情况显示,社保基金112组合持股9050.0101万股,位居第一。在名流置业一季报中,社保基金112组合就已持股6464.2929万股,其6月13日实施10股送2.54股转增1.46股,6464.2929万股送转后即为9050.0101万股。因此,在过去的半年里,社保基金112组合一股未抛。

上市物流公司 第7篇

关键词:财务指标,主成分分析,辽宁上市公司

一、引言

财务评价作为评价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 越来越受到投资者、经营者等相关利益者的重视。因此, 如何全面、准确、客观地根据上市公司公布的财务报表等会计信息, 选取适合的定性分析、定量分析方法来进行财务评价现己成为众多利益相关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财务指标和样本的选取

本文以辽宁省A股26家上市公司财务指标作为样本, 来进行实证分析。数据来源于东方财富网上市公司2010年财务报表。要考虑到指标体系所涉及指标的数据获取的可能性、可靠性和经济性, 因此本文共选取了10个财务指标, 来构建上市公司财务评价体系。主要是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净资产收益率 (X1) 、总资产增长率 (X 2) , 反映企业营运能力的存货周转率 (X3) 、应收账款周转率 (X4) 、总资产周转率 (X5) , 反映企业偿债能力的资产负债率 (X6) 、流动比率 (X7) 、速动比率 (X8) , 反映企业发展能力的主营利润增长率 (X 9) 、经营现金流量与净利润比 (X10) 。

三、辽宁省上市公司财务评价体系实证研究

(一) 因子分析的相关性检验

因子分析的前提条件是原有变量之间应有较强的相关关系, 因此, 一般在因子分析时需首先对因子分析的条件, 即原有变量是否相关进行研究。本文采用了巴特利特球度检验和KMO检验, 巴特利特球度检验统计量的观测值为171.053, 相应的概率P-值接近0, 小于显著性水平1%, 并且KMO值为0.864接近于1, 意味着变量间的相关性越强, 原有变量越适合作因子分析。

(二) 运用SPSS17.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把本文选定的2 6家公司数据代入SPSS17.0统计软件, 计算出特征根值、方差贡献率和累计方差贡献率。根据分析结果显示, 前4个因子的累计方差贡献率达到83.656%, 因此用四个因子分析便具有很强的代表性。根据原始数据计算得到了因子载荷矩阵, 但是为了更清晰的了解因子的含义, 又进行了因子旋转, 得到了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矩阵, 由因子载荷矩阵可知:X7、X8、X6、X1在第一个因子上有较高的载荷, 第一个因子主要解释了这几个变量, 而这几个变量主要反映了偿债能力, 所以称之为偿债因子;X4、X5、X10在第二个因子上有较高的载荷, 而这几个变量主要反映了营运能力, 所以称之为营运因子;X9、X3在第三个因子上有较高的载荷, 而这几个变量主要反映了发展能力, 所以称之为发展因子;X2在第四个因子上有较高的载荷, 而这几个变量主要反映了盈利能力, 所以称之为盈利因子。然后, 采用回归法估计因子得分系数, 并输出因子得分系数。从因子得分系数矩阵, 得出前4个主成分的线性组合方程。

F1=0.118X1+0.022X2-0.164X3+0.001X4+0.073X5-0.263X6+0.367X7+0.354X8-0.018X9+0.014X10

F2=0.008X1+0.084X2-0.163X3+0.502X4+0.372X5+0.067X6+0.071X7+0.024X8+0.053X9+0.385X10

F3=0.411X1+0.005X2+0.419X3-0.03X4+0.047X5-0.083X6-0.118X7-0.093X8+0.455X9-0.1X10

F4=0.222X1+0.862X2-0.102X3+0.058X4-0.235X5+0.12X6+0.041X7+0.054X8-0.04X9+0.211X10

以每一个主成分对应的贡献率为权数, 所选样本公司财务综合评价函数如下:

F=30.372%F1+23.519%F2+15.06%F3+14.705%F4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相应的因子得分及综合评价得分。如表1

四、简单结论

根据图表, 辽宁省26家上市公司的综合财务评价得分中, 有21家是正值, 有5家是负值, 正值占了大部分, 说明辽宁省的上市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整体还是不错的, 在全球经济危机的背景下, 辽宁企业能够积极的应对经济危机, 调整公司治理结构, 使企业稳步前进。而且分值比较大的公司大都是一些制造、钢铁行业, 说明辽宁省的经济发展还是以重工业为核心的, 要想使辽宁省的经济再进一步的发展, 必须要调整产业结构, 重视三大产业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薛薇.基于SPSS的数据分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6.

[2]、刘振栋, 刘丽, 王中海.基于因子分析和聚类分析的钢铁行业上市公司绩效评价[J].公司理财, 2009, (35)

上市物流公司 第8篇

关键词: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年度报告,社会责任报告

一、引言

环境信息披露作为企业向社会传递其环境表现信息的工具以及社会监督企业环境保护活动的途径, 正日益受到重视,成为一项重要的研究课题,我国多位学者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进行了研究。现有研究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环境信息披露的理论研究。主要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基本内容、披露方式、质量要求及系统构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披露环境信息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二是环境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这类研究主要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及其经济后果进行实证。近几年关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的研究日益增多,但大多只对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进行研究,不能全面反映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全貌,因而上市公司环境披露问题仍有研究空间。本文以我国沪市上市公司为对象,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方法,分别从指标、行业、地区等多个方面,对其2010-2012年发布的年度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包含可持续发展报告、企业环境报告)中环境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统计与对比分析。本文研究意义是,揭示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特征与全貌,为现有环境信息披露理论研究提供基础数据,同时为利益相关者了解我国上市公司环境绩效、完善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监管制度,提高企业环境信息透明度提供经验数据。

二、样本选取与环境信息披露指标体系构建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环境信息披露主要是大公司的行为,沈洪涛(2007)的研究也表明,上交所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水平总体上高于深交所的上市公司。因此选择沪市上市公司展开相关研究。本文以沪市2010年至2012年所有非ST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剔除金融业上市公司、三年中被ST、ST*公司及2010年1月1日以后上市的公司,剩余747个样本,三年共2241个年度观察值,构成了本文研究样本。所有年报取自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社会责任报告取自于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资源中心网站。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747家上市公司的行业构成如表1,地区分布如表2。

(二)指标体系构建与计量

本文依据环保部2010年9月颁布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简称《指南》)来确定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内容。该《指南》是环保部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严格上市环保核查管理制度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的基础制定,同时参考了国家环保部2011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对《指南》中要求披露的指标体系做了适当归并与调整,最终将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内容确定为6个部分32项指标。其中,将《指南》第九条中规定应当披露的信息,如重大环境问题的发生、环境影响评价等共8项指标作为强制性披露项目,将《指南》第十条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在年度环境报告中披露的诸如经营者的环保理念、环境管理组织结构、环保目标等共24项内容作为自愿性披露项目(见表3)。目前,量化环境信息披露的主流研究方法仍是内容评分法。Wiseman(1982),Cormier&Magnan(1999),沈洪涛等(2010)都采用该方法对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进行研究,因此本文也采用“内容分析法”计量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笔者依据表3所示的环境信息披露指标体系,逐个收集样本公司年报及社会责任报告中的环境信息。根据其定性或定量披露分别赋予不同的分值:披露定性信息赋值1分,披露定量信息赋值2分,无环境信息赋值0分。然后汇总各个项目分值,计算出总分即为该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分数,用ED表示。

某年度环境信息披露平均得分为:

其中:代表环境信息披露平均得分;∑ED代表各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分值之和;N代表样本量。

上市公司环境披露总分的值域范围为[0,54],其中,强制性披露的分值范围为[0,14],自愿性环境披露的分值范围为[0,40]。

三、沪市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现状分析

(一)环境信息披露整体状况

当前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载体主要是社会责任报告和企业年度财务报告。统计显示,2010-2012年747家样本公司中,分别有443、513、542家上市公司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披露了包括环境信息在内的“三重绩效”信息。如表4所示,时序看,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有进步,然而2010-2012年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信息条目数为平均5条,占应披露条目32条的比例仅为15.62%,披露分值平均为5.73分,与最大可能的得分54分相比,差距较大,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仍有很大改进空间。

(二)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分析

表5显示,除了项目3.4(是否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外,上市公司披露最多的是“环保理念、方针、战略”,三年的披露比例平均为44%,其次为“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及节约情况(占32%)”和“清洁生产实施情况、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占29%)”。这些被上市公司重点披露的指标也体现了我国“十二五”规划中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思想。最少披露的项目依次是“环境负债(占0.63%)”、“与利益相关者的环境信息交流(占1.2%)”、“环境标志认证情况(占1.5%)”。统计数据表明,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存在选择性偏好,“环境负债”、“重大环境问题的发生”等负面信息披露明显不足。以环境负债披露为例,我国为资源开采大国,近年来矿产资源的开发呈加速上升趋势,与其增产相对应的是高昂的环境代价。根据《2010年中国国土资源统计年鉴》,截止2009年我国矿山占用破坏土地达250万公顷,表明我国采掘业企业面临着较为严重的环境负债。本文中有35家采掘业上市公司均应计提环境负债并披露,而2012年披露环境负债的上市公司仅有5家(见表5)。类似于环境负债,对于“重大环境问题发生情况”,2012年747家样本公司,仅1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发生重大环境事故的具体情况,102家表示“本年度未发生重大环境事故”,其余644家上市公司未做披露。然而,环保部的统计显示,2012年我国2000多家上市公司中,有77家上市公司发生了113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可见负面环境信息披露严重不足。

(三)环境信息披露的行业状况

重污染行业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如表6所示,2010-2012年重污染行业披露环境信息的比例平均为70.78%,表明仍有近30%的重污染上市公司未做任何环境信息披露。从平均披露得分看,重污染行业披露分值显著高于非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均值T检验:T=50.675>1.96,显著性水平为5%),但与最大可能得分54分相比,差距仍然较大。

由表7可知,2010-2012年环境信息披露比例及披露得分排在前三位的行业依次是:采掘业,电力、蒸汽及水的生产与供应、交通运输业,而其他与环境联系较少的行业,披露比例及分值均相对较低。以上各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的表现说明,我国现行的环境法律法规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我国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清洁生产促进法》、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及2010年9月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均对重污染企业提出了明确的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因此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相对较好,然而仍有近30%的重污染上市公司未做任何环境信息披露,环境披露相关法规的效力仍显不足。

注:表格中的百分比表示披露了该项内容的公司占所在行业样本公司总数的百分比,括号中的数字为披露了该项内容的样本公司数,下同。

注:M 类、N 类、O 类、P 类、Q 类、R 类上市公司数量较少,故将其合并分析。

(四)环境信息披露的地区状况

本文从东部、中部、西部三个地区层次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进行对比分析。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的界定按照我国行政区域通常的划分方法: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海南十一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八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内蒙古十二个省市区。表8显示,东、中、西部各地区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均呈现出增长趋势。东部地区上市公司披露的比例及披露得分均高于中西部地区。但是环境信息披露的地区差异并不显著(分地区披露均值的t检验:F=1.741,sig=0.176)。

(五)强制性披露项目的状况

强制披露主要针对重污染行业,非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均为自愿性披露。表9显示,292家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三年平均只有18%的上市公司披露了《指南》中规定应披露的项目,其余82%的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并未对《指南》中应披露项目进行披露。披露最多的强制性项目是“清洁生产、环保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披露比例43.8%),披露最少的是“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披露比例8.2%),预示着上市公司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方面较薄弱。

四、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总体来看,沪市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比例、披露信息的条目以及披露得分呈逐年上升趋势,但与应披露的项目数及最大可能的披露得分相比,差距大,整体披露水平依然较低,上市公司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2)环境信息披露有明显的选择性偏好,上市公司倾向于披露“好消息”而隐瞒“坏消息”。我国现有环境法律法规除了在特定情况下强制企业披露相关环境信息外,都是引导和鼓励企业自愿披露环境信息,使得企业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有很大的酌定权。

(3)分行业来看,不同行业间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差异较大,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明显高于非重污染行业。实证研究表明,外部压力是企业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主要动因,这种压力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政府施加的;二是社会公众施加的,这些外部压力对那些处于环境敏感行业,有着良好声誉的企业尤为显著。

(4)分地区来看,东中部地区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好于西部地区,但东、中、西部地区的环境信息披露差异并不显著。陈璇等(2013)的实证研究表明,东中部等经济发达地区,特别是部分城市(如上海、南京)对严重污染企业的歧视性政策以及较严厉的环保监督和较重的违规惩罚,迫使企业具有充分披露自己正面环境信息的意愿,而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出于经济增长的考虑,有意无意放松监管,降低了企业充分披露环境信息的主动性。

(5)环境规制对于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行为虽有正向作用,但是由于目前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法规以监管部门的规章和行业协会自律性质的规范为主,这些法规文件位阶低,因而权威性不足,导致环境披露相关法规的效力不足,影响力度有限。

(二)建议

(1)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目前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仍以自愿性披露为主,是造成环境信息披露整体水平低的主要原因,因此建议环保部、证监会与会计准则制定部门应联合制定类似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范,比如《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准则》并在上市公司强制实施。

(2) 加强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监管。2008年以来,尽管我国政府部门及监管机构相继发布一系列要求企业披露环境信息、履行环境责任的法规,然而至今也没有一家上市公司因未进行环境信息披露而受到处罚,环境法规的执行及监管力度不够,也是导致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低的主要原因。可借鉴美国的经验,环保部门应与证监会联手合作,互通信息,加强对环境问题突出的重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监管,促进上市公司提高环境信息披露水平。

参考文献

[1]陈璇等:《环境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基于高新技术企业与传统企业的比较》,《管理评论》2013年第9期。

[2]高红贵:《现代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环境信息披露研究》,《会计研究》2010年第12期。

[3]沈洪涛:《公司特征与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会计研究》2007年第3期。

[4]沈洪涛、冯杰:《舆论监督、政府监管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会计研究》2012年第2期。

上市物流公司 第9篇

上市公司分拆 (Equity carve-out) 是上市公司剥离和重构的一项主要方式, 是指母公司将全资拥有的子公司的小部分股份, 通常在20%或以下通过首次公开招股 (IPO) 或者配股的方式发行出去。由于分拆常常最后走向分立 (spin-offs) , 所以也被称为部分分立。

从2000年北大青鸟分拆青鸟环宇于香港创业板上市开始, A股市场仅有几例分拆。其原因不仅包含着股权结构问题, 法律法规问题, 资本市场规模和企业规模问题, 也与证监会对此态度有关。2010年3月份, 证监会曾明确允许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但由于担心监管困难, 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到2010年11月证监会对分拆的态度逐渐转为“不鼓励”、“从严掌握”。但2012年4月份, 新的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则表示要支持分拆上市。

那么上市公司是否应该分拆, 分拆后能否给股东带领财富效应, 证监会应该在何种情况下核准上市公司分拆。从笔者的研究来看, 上市公司分拆对企业的股东能够带来财富效应, 特别是在上市公司存在负协同效应的前提下, 通过分拆不仅能够给企业带领新的资金, 而且能使价格低估的企业的价格正常化, 从而为股东创造财富。

2 中外对于分拆上市财富效应的研究

国内外的实证研究显示, 分拆通常具有财富效应。

2.1 国外财富效应的文献综述

国外的实证研究显示, 分拆通常具有财富效应。美国的学者Schipper和Smith (1986) 等人研究了从1965年到2002年间1050个分拆上市的例子, 成果表明分拆上市能够带来正的超常收益。

注:CAR是母公司股东所获得在股权分拆公告时间窗的超常股票收益率。

研究认为, 有两个主要的假设来解释为什么分拆能够创造价值:

第一个假说为信息不对称假设 (Information asymmetric hypothesis) 。 这个理论的起源为Nanda (1991) 所开发的一个模型。在这个模型里, 母公司选择分拆是在子公司价值高估而母公司价值被低估的时候。因此, 仅仅是一个分拆公告就代表了管理层认为母公司被低估, 它的股票价格需向上修正。

第二个是剥离价值假设 (Divestiture gain hypothesis) 。这个理论认为, 通过剥离子公司, 可以提高上市公司经营上和管理上的效率。 这个假设认为由于分拆可以提高企业的经营集中于有核心竞争力的部分, 消除了负的协同效应, 从而为股东创造了价值。Vijh (2002) 的研究显示, 尤其当母公司和子公司分属于不同行业的时候, 公告效应更会比属于同一个行业的公司强。

但是另外一方面, 也有学者认为, 分拆只不过是将高估的子公司卖出去。 Powers (2003) 持有该观点, 认为分拆只不过有机会将潜在高估的资产卖出去来为子公司投资融资或来归还母公司的债务。而且被母公司卖出去的子公司股权比例越高, 公告期间的超额收益率越低。

2.2 分拆上市中文文献综述

国内也有很多研究者研究上市公司分拆的效应。

于海云 (2011) 用事项研究法对中国2000年1月1日到2010年4月13日之间A股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估价进行研究发现,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分拆上市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后有显著的正向估价效应,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次之, 上市公告日前后短期股价效应为负, 长期为正。研究还发现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十天到公告日的超额收益率持续为正, 说明存在消息提前泄漏的现象。因此, 证券监管部门应该加强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管, 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赵敏 (2004) 对同仁堂分拆上市经济动因进行实证研究, 认为同仁堂分拆上市的经济动因是:由于投资者与管理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存在, 分拆前同仁堂的价值被市场相对低估, 而同仁堂科技的市场被市场相对高估, 通过分拆, 同仁堂需要向市场提供更详细的财务信息, 减轻了信息不对称的程度, 使市场重新认识了同仁堂和同仁堂科技的价值。

王化成、 程小可 (2003) 在通过分析分拆上市与母公司股权价值的关系, 构建了基于期权理论的分拆对母公司股权价值效应模型, 推算出分拆能够为母公司股东财富带领正的溢价效应。 但是子公司上市初期母公司股权分拆效应为负数, 直到后期才转为正值。

从总体而言, 中外的文献均认为分拆能够减少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 提高企业的透明度, 增强企业的核心产业, 从而给股东带领财富效应。

3 中美分拆经典案例比较

3.1 美国希尔斯 (Sears) 集团分拆好事达公司 (Allstate Corporate) 案例

1993年6月, 希尔斯通过IPO的形式销售了占好事达公司20%的股份, 共8950万份。发行价是每股27美元, 筹集资金24亿美元。希尔斯自己则保留了80%的股份。1995年6月20日, 希尔斯董事会批准了将希尔斯所持有的好事达公司80.3%的股份以分派特殊的免税股利的形式分派给希尔斯的股东。3.6亿股好事达公司的股票的市值是111亿美元, 根据好事达6月19日的收盘价计算, 使得好事达股票成为当时美国历史上最大的分立 (spin-off) 。每份希尔斯的股票可以获得大约0.93份好事达公司的股票。

分拆可以为股东创造价值。希尔斯通过股东价值提升策略, 确实增加了普通股的价值。从好事达IPO前, 到好事达分立计划被批准, 包括这期间所进行的Dean Witter分立, 希尔斯普通股的总价值从1990年每股22美元增加到70美元, 同时公司总市值从75亿美元增加到280亿美元。

3.2 同仁堂股份分拆同仁堂科技在香港上市案例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600085) 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上市公司, 在2000年2月将部分所属子公司划出来, 联合其他公司、个人发起设立了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同仁堂科技) 。3月9日发行及上市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同年6月19日获得证监会同意。10月31日, 同仁堂科技在香港联交所创业板挂牌交易。根据李青原、王永海、韩晖 (2004) 的研究, 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期, 同仁堂流通股股东获得了显著的、正的累计超额收益率 (25.61%) , 而在后两次公告期间, 也获得了正的但统计上不显著的累计超额收益。

3.3 中美案例比较

中美两个案例比较可以看出:中国的分拆上市以子公司取得上市地位, 母公司融入资金为主, 母公司的控股权一般都不会放手, 而美国则不同, 分拆常常只是股东增值策略或者公司重组计划中的一个环节, 其最终目的是企业的分立。

从分拆的目的看, 美国分拆的目的主要是消除多元化给企业管理带来的负面效应, 主要目的是消除负的协同效应, 多元化折扣。从中国现有的几个案例来看, 主要目的在于筹资, 追求公平价值。

虽然每个分拆交易的目的不同, 也并不是每个分拆都一定有财富效应, 但根据中外实证研究和实例分析都可以看出, 总体而言, 分拆能够给股东带来财富效应。

4 从股东财富最大化理论看分拆上市的必要性

投资人投资企业的目标是为了获得财富的保值和增值, 因此作为上市公司就应该遵循股东财富最大化的原则, 使相关利益者 (stakeholders) , 包括股东 (stockholders) 得到合理的回报, 从而使整个社会的财富得到保值和增值。从公司分拆理论来看, 分拆能够给股东带来财富。那么对于能够给股东带来财富的行为应该是值得鼓励的。

但从我国的企业实践来看, 股东财富最大化理念虽然也被理论界和实务界所认可, 但实证研究和股指变化显示出股东财富最大化并没有得到保障, 股东权益屡遭侵害。

从股指的变化来看, 上证指数的十年的涨幅基本为零, 与其他国家相比差距很大。虽然有官员认为, 上证指数的成分和权重期间有很大调整, 如采用绝对可比口径计算, 过去十年股指累计涨幅为28%, 年均涨幅为2.5%, 加上分红等因素, 指数投资10年收益为40%, 年化投资收益率为3.4%, 即便如此, 上证指数也是远远低于同期通货膨胀的速度。从这个角度来看, 投资上海上市的公司不但不能保值, 反而有所损失。

实证研究也显示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目标没有实现。汪平, 李光贵, 巩方亮 (2008) 选取2005年沪市A股制造业486家上市公司为样本, 以“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实现指数” (RI) 为重要指标, 评价上市公司对于股票投资者和股票市场的贡献。实证结果表明, 我国大多数企业没有能够恪守股东财富最大化这一理财目标, 对于股东财富的创造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同时, 这种情形已经影响到我国股票市场的稳定和效率。

而同时, 美国股市通过企业剥离给股东创造财富。特别是美国通过分拆最终达到分立的, 产生了很大的财富效应。 这主要由于在此之前, 美国经历了一个兼并收购的狂潮, 追求多元化, 企业迅速膨胀。但最终发现由于多元化带领的管理效率低下等原因, 导致“多元化折扣”, 企业开始了剥离和重构。大量的分立 (包括分拆) 使美国企业和证券市场的效率提高, 产生财富效应。

而我国目前在提倡企业做大做强和多元化经营的思想的影响下, 企业规模迅速提高, 但由于管理能力跟不上, 加上信息不透明, 管理层与中小股东的信息不对称, 导致部分企业的价值被低估。从这个角度来看, 上市公司分拆是很有必要的。

5 结语

在中国证券市场上, 中小股东的权益一直被侵害。这不但是由于中国证券市场一直被作为解决国有企业困境的工具有关, 也是与中国证券市场的效率比较低, 金融创新不足有关。由于监管经验和能力不足, 信息披露不足等原因, 金融创新一直被压制。诸多因素导致了中国证券市场中股东权益并没有得到重视, 财富效应低下。而分拆作为解决信息不对称, 是促使企业不断加强其核心产业一个有效手段, 如果能够合理地运用于A股市场, 将会对A股股票的价值回归起到作用。因此, 应该鼓励分拆上市。不过, 在鼓励的同时, 也要强化信息披露, 打击证券市场的犯罪行为。同时, 要对金融创新问题做好深入的研究, 对分拆上市问题做好界定, 这样才能克服分拆上市存在的问题, 满足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

摘要:将子公司分拆上市是上市公司剥离和重构的主要方式之一, 有利于重估企业价值, 减少信息不对称, 增加股东财富。尤其在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上, 部分企业的价值由于多元化等原因被低估。因此, 鼓励分拆上市, 能够促使企业的价值回归, 最终也给予股东更大的回报。

关键词:分拆上市,财富效应,信息不对称假设,剥离价值假设

参考文献

[1]K.Schipper, A.Smith.A comparison of equity carve-outs and seasoned equity offerings[J].Journal of Finance Economics, 1986, 15 (1-2) :15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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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王化成, 王小可.分拆上市与母公司股权价值研究[J].管理世界, 2003, (4) :112-121.

上市物流公司 第10篇

一、高管人员薪酬激励的理论基础

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 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 企业所有者因为限于自身精力和能力, 会委托代理人进行企业管理活动。因此, 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就发生了分离, 进而导致了股东与管理层的分离, 这样就产生了委托代理问题。

委托代理理论倡导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 企业所有者保留剩余索取权, 而将经营权利让渡。其核心是解决在利益相冲突和信息不对称情况下, 委托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 既可以使代理人实现个人效用最大化, 又可以实现委托人的效用最大化。

二、温州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激励的现状分析

本文分别从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水平、薪酬结构两个方面, 来分析温州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激励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 温州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 温州共有七家上市公司。其中A股上市公司3家, B股上市公司4家。这七家上市公司分别为华峰氨纶 (002064) 、报喜鸟 (002154) 、华仪电气 (600290) 、浙江东日 (600113) 、正泰电器 (601877) 、金龙机电 (300032) 、森马服饰 (002563) 。

1. 温州上市公司行业分析。

七家上市公司主要分布于电力设备、纺织服装、房地产、化工行业。其中电力设备行业有正泰电器、华仪电气、金龙机电3家;纺织服装行业有报喜鸟、森马服饰2家;化工行业有华峰氨纶1家;房地产行业有浙江东日1家。

2. 温州上市公司所有制结构分布。

七家上市公司可分为国有控股、民营控股两种类型。其中国有控股为浙江东日1家;而另外六家上市公司:正泰电器、华峰氨纶、报喜鸟、华仪电气、金龙机电、森马服饰均是民营和集体控股。

3. 温州上市公司规模分析。

到2011年底, 七家上市公司总资产291.8亿元, 净资产200亿元。平均资产规模41.7亿元。上市公司规模有较明显的两级分化趋势, 其中规模最大的森马服饰总资产达到89亿元, 是规模最小的浙江东日的11.7倍。正泰电器和森马服饰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为172.9亿元和128.5亿元, 分别占到了温州全部上市公司的59.2%和64.1%。

4. 温州上市公司盈利情况。

2011年, 七家上市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0.7亿元, 净利润26.4亿元。同时, 上市公司的盈利还出现两级分化的现象。森马服饰在2011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为77.6亿元, 比华仪电气、报喜鸟、华峰氨纶、浙江东日、金龙机电5家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总和还多17.6亿元。同时, 森马服饰2011年的净利润为12.2亿元, 占温州全部上市公司净利润总和的46.2%。而金龙机电的净利润却仅占1.6%。

(二) 温州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水平的现状分析。

1. 薪酬金额整体偏低。

温州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总体上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2009年和2010年的高管薪酬平均水平只有34万元, 对高管的激励较小, 甚至可能导致“道德风险”的存在, 出现两种不良现象:一是高管人员热衷于各种“灰色收入”, 二是高管人员工作热情低, 追求个人闲暇, 只求平稳经营, 而不追求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 这极大地限制了企业长远发展。

2. 薪酬增幅较小。

2009-2011年, 高管的薪酬水平增幅很小。从七家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的均值来说, 2010年的薪酬均值比2009年增长了5.9%, 2011年的薪酬均值比2010年增长了3.2%;高管人员面临实际年薪越来越少的尴尬处境。

3. 薪酬差距较大。

高管人员之间的薪酬差距较大, 这不仅表现在不同公司相同岗位之间的差距, 也表现在同一公司中不同岗位薪酬的悬殊。首先比较不同公司相同岗位之间的差距, 以董事长为例:在2011年, 报喜鸟董事长的年薪为237万元, 而华仪电气董事长的年薪为30.58万元, 金龙机电则为36万元。相比较而言, 报喜鸟的董事长年薪是华仪电气的近8倍;而比较相同公司不同岗位之间的差别, 这种情况将会更明显, 以华峰氨纶2011年的高管薪酬为例:2011年华峰氨纶董事长的年薪为82.32万元, 而年薪最低的高管只有5.69万元, 两者相差将近15倍。

(三) 温州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结构的现状分析。

高管人员的薪酬主要有以下四个要素组成:固定薪酬、与当年财务指标相挂钩的年金、股票期权以及其他辅助激励薪酬。温州上市公司因其不同历史渊源和社会环境, 高管人员薪酬结构在某些方面也带有较浓厚的“温州特色”。

1. 高管绩效薪酬状况分析。

总体上温州上市公司还没有建立起一个完善的、有效的薪酬激励机制。个人收入和公司业绩未建立规范联系, 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水平、持股数量与公司经营绩效没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通过对2007-2011年的高管薪酬和净资产收益率进行线性回归分析, 相关性系数R=0.44, 说明公司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存在着一定的正相关关系, 但两者的相关性并不明显。由此可见, 温州上市公司并没有建立起一个高管薪酬完全与公司业绩相挂钩的良性机制。

2. 高管股权激励状况分析。

(1) 温州高管总体持股状况。温州上市公司具有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的一些共性, 但同时由于生长在温州这片土壤上, 使其也具有一些“温州特色”。和其他由国有企业脱胎而来的上市公司不一样, 温州的上市公司大多数是由中小民营企业成长起来的。所以其相对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具有一个显著的特点———高管持股比例较高。高管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有5家, 它们分别为华峰氨纶、报喜鸟、正泰电器、金龙机电和森马服饰, 占到了总的上市公司的71.4%, 而且高管持股比重都较高。所以相对于我国高管持股的平均水平, 温州上市公司有较高的高管持股比例, 具有较好的长期股权激励机制,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 温州高管个体持股状况。2011年温州上市公司高管人均持股量为636.4万股。其中, 正泰电器高管人均持股量最多, 为990.2万股。通过公司内的纵向分析和公司间的横向分析, 我们发现高管人员间的持股数有着较明显的两级分化。以公司间高管人员的人均持股量为例, 持股量最多的正泰电器, 是金龙机电人均持股量 (167.7万股) 的6倍。

三、完善温州高管薪酬激励机制的若干对策

通过上述分析, 可以看出温州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主要存在增长缓慢、薪酬水平较低、激励力度不够等问题。因此, 建立起一个以长期激励为核心的多元薪酬激励机制, 优化公司治理问题显得十分重要。

(一) 推广和完善年薪制。

年薪制是以年度为单位, 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 确定并支付经营者年薪的分配方式。经营管理者年薪由基本年薪和风险年薪两部分组成。目前, 温州还有一部分上市公司未实行年薪制, 部分高管人员不在上市公司领薪, “零报酬”的现象比较严重。因此, 要积极推行年薪制, 把高管人员的利益与企业所有者的利益联系起来, 使高管人员的目标与所有者的目标一致, 形成对高管人员的有效激励和约束, 增强高管人员的风险意识, 确保高管人员薪酬与公司绩效相挂钩。

(二) 完善薪酬委员会制度。

薪酬委员会一般为公司董事会的常设专门委员会, 其职能主要有:评估经理绩效;制定和监督经理薪酬计划;制定员工退休金、利润分享等收益计划。在实际操作中, 应该加强薪酬委员会的独立性。确保薪酬委员会真正拥有制定和监督高管薪酬的权利, 这样才能实现薪酬委员会制度的效力, 实现优化公司治理的目的。

(三) 强化业绩评价体系。

当一个业绩评价体系能够提供有关经营者努力水平的有用信息时, 那么将业绩评价体系包含在激励契约之中将能提高对经营者努力程度估计的准确性, 提高报酬契约的激励效果。因此设计业绩评价体系时, 应当全面和系统地考虑各项因素。结合公司的短期指标和长期指标, 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 将管理人员的利益与公司的长短期业绩结合起来, 与广大的股东的利益相吻合,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目标。

(四) 探索股权激励, 建立长期激励计划。

目前温州上市公司高管人员持股比例非常低, “零持股”现象比较普遍, 大部分上市公司重短期激励而轻长期激励, 容易导致管理层背离公司价值最大化目标的行为, 不利于公司发展。为此, 要将高管人员的个人利益与公司长期业绩联系起来, 与广大股东的利益统一起来, 鼓励高管人员更多地关注公司长期持续发展。

(五) 加快建立市场化的经理人选聘机制。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一个市场化的经理人选聘机制, 使经理人市场缺少良性的竞争环境。不合格的高管人员没有感受到竞争的压力, 没有工作的压迫感;优秀的经理人没有潜在的更好选择, 缺少激发工作的热情。只有建立一个高度市场化的职业经理人市场, 才能实现薪酬水平的市场化, 增加薪酬水平的可比性, 才能根据供需关系, 实现优胜劣汰。

(六) 健全薪酬信息披露制度。

健全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信息披露制度, 增加披露的广度、深度和透明度, 让投资者、社会大众等市场参与者一同参与公司薪酬激励的监督, 可以实现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激励制度更加公开、公平和公正。同时, 健全薪酬信息的披露制度也有利于上市公司薪酬改革, 优化上市公司薪酬激励机制。

参考文献

[1] .李增泉.激励机制与企业绩效——一项基于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J].会计研究, 2000, (1) .

上市公司:互动增强 第11篇

在上市公司经营形势转暖的同时,以并购和再融资为核心的资本运作层出不穷,“创新”是贯穿其中的主线。并购方面,2003年以来,南钢股份、江淮动力、成商集团和亚星客车已经或将要实施要约收购;TCL集团吸收合并TCL通讯,同时将实施IPO;上工股份、*ST小鸭、武钢股份完成或酝酿定向增发等等;再融资方面,可转债成为2003年最大的亮点,年内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共筹集资金181.5亿元,同比增长337.35%,转债、增发和配股已在再融资领域成鼎立之势。

再融资方面,尽管出现过“招行转债风波”,但辨证地看,由于融资工具本身的特点,在股权分置的背景下,再融资由配股、增发占主导过渡到如今的“三分天下”局面,实际上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方面已经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在2004年,虽然“扩大直接融资比例”的大政方针不太可能立竿见影,但以此为精神,结合资本市场实际,融资方式一方面要满足企业需要,另一方面需进一步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由此,如企业债一类的新的手段将呼之欲出。

其实,2003年上市公司最大的看点既非业绩的回暖,也不是资本运营的新意,而是这两者之间的互动。一批业绩优良、成长性看好的公司在2003年充分领略了资本市场的真谛,实现了超常规发展。上面列举的TCL集团、武钢股份,正是由于自身良好的表现,才得到市场的认可,也才能通过并购实现进一步做大的抱负。

上市物流公司 第12篇

一、非上市公司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未形成反向购买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执行。

二、非上市公司以所持有的对子公司投资等资产为对价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构成反向购买的,上市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交易发生时,上市公司未持有任何资产负债或仅持有现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不构成业务的资产或负债的,上市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的规定执行。

(二)交易发生时,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构成业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相关讲解的规定执行,即对于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企业合并成本与取得的上市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或是计入当期损益。

业务是指企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负债的组合,该组合具有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收入等,可以为投资者等提供股利、更低的成本或其他经济利益等形式的回报。有关资产或资产、负债的组合具备了投入和加工处理过程两个要素即可认为构成一项业务。对于取得的资产、负债组合是否构成业务,应当由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三、非上市公司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构成反向购买的,上市公司在其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的规定确定取得资产的入账价值。上市公司的前期比较个别财务报表应为其自身个别财务报表。

海关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即时调整并执行。

(二)利率的适用:

海关根据填发税款缴款书时的利率计征缓税利息。

(三)缓税利息的征收及计算公式:

加工贸易缓税利息应根据填发海关税款缴款书时海关总署调整的最新缓税利息率按日征收。缓税利息计算公式如下:

应征缓税利息=应征税额×计息期限×缓税利息率/360

(四)计息期限的确定:

1.加工贸易保税料件或制成品经批准内销的,缓税利息计息期限的起始日期为内销料件或制成品所对应的加工贸易合同项下首批料件进口之日;加工贸易E类电子账册项下的料件或制成品内销时,起始日期为内销料件或制成品所对应电子账册的最近一次核销之日(若没有核销日期的,则为电子账册的首批料件进口之日)。

对上述货物征收缓税利息的终止日期为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

2.加工贸易保税料件或制成品未经批准擅自内销,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缓税利息计息期限的起始日期为内销料件或制成品所对应的加工贸易合同项下首批料件进口之日;若内销涉及多本合同,且内销料件或制成品与合同无法一一对应的,则计息的起始日期为最近一本合同项下首批料件进口之日;若加工贸易E类电子账册项下的料件或制成品擅自内销的,则计息的起始日期为内销料件或制成品所对应电子账册的最近一次核销之日(若没有核销日期的,则为电子账册的首批料件进口之日);按照前述方法仍无法确定计息的起始日期的,则不再征收缓税利息。

违规内销计息的终止日期为保税料件或制成品内销之日。内销之日无法确定的,终止日期为海关发现之日。

加工贸易保税料件或制成品等违规内销的,还应根据《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按海关总署2004年第39号公告第二条的规定征收滞纳金。

加工贸易保税货物需要后续补税,但海关未按违规处理的,缓税利息计息的起止日期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3.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等内销需征收缓税利息的,亦应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五)对于实行保证金台账实转(包括税款保付保函)管理的加工贸易手册项下的保税货物,在办理内销征税手续时,如果海关征收的缓税利息大于对应台账保证金的利息,应由中国银行在海关税款缴款书上签注后退单,由海关重新开具两份缴款书,一份将台账保证金利息全额转为缓税利息,另一份将台账保证金利息不足部分单开海关税款缴款书,企业另行缴纳。

三、经审核准予内销的,海关应当做出准予内销的决定,签发《加工贸易货物内销征税联系单》并批注相关意见,同时,选择征收缓税利息的适用利率种类为“活期存款”,交经营企业办理通关手续。

经营企业凭《加工贸易货物内销征税联系单》纸质或电子数据办理通关手续。在填制内销报关单时,企业需在备注栏注明“活期”字样。

海关核对《加工贸易货物内销征税联系单》纸质或电子数据内容和内销报关单数据内容并确认无误后,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内销货物审单、征税、放行等海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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