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

2024-06-10

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精选6篇)

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 第1篇

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

(新政发〔2010〕45号)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新政发〔2010〕45号

【发布日期】 2010-04-24

【生效日期】 2010-04-24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大力开拓农产品市场,推进我区现代农业从生产型向市场经营型转变,提升全区现代农业市场化、产业化水平和产业经营层次,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现就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企业为主体,强化政府引导扶持,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和辐射带动力强的新疆优势特色农产品知名品牌,全面提升现代农业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效益,推进我区从特色农产品大区向强区转变。

(二)目标任务。力争用5年时间,初步建立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加快形成“创建一批、提升一批、储备一批” 的农产品品牌滚动发展良好局面;基本完成瓜果、棉花、畜禽、特色农产品四大系列产品的商标注册申报和绿色食品认证申报工作,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注册商标,农产品商标得到广泛注册和使用;发展做大一批传统农产品品牌,整合做强一批同类农产品品牌并形成区域性名牌,培育2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农业名牌产品,5个以上新疆著名商标、新疆名牌产品和新疆农业名牌产品,形成各层次有机结合的品牌集群;培育形成一批以品牌农产品生产为主的规模化生产基地和加工龙头企业,农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品牌农产品产值和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全行业的质量观念和品牌意识不断增强,逐步形成“培育名牌、发展名牌、宣传名牌、保护名牌”的良好机制,探索出一条品牌强农、品牌富农的发展之路。

二、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

(一)制定农产品品牌发展规划。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品牌就是竞争力”的理念,紧紧围绕本地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需要,按照“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强化培育、扶优扶强”的思路,统筹制定本地区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规划,引导支持企业培育、创建和整合品牌,坚决防止品牌杂乱和无序竞争。以确保产品质量为关键,挑选有实力的企业进一步重点培育扶持,分、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发展农产品品牌。建立层级递进的品牌培育机制,把握层次,梯次推进,加快形成“培育一批、提升一批、推荐一批、储备一批” 的品牌发展良好局面。

(二)突出农产品品牌建设重点。结合我区农业发展现状,按照先培育、后认定的原则,以瓜果、棉花、畜禽、特色农产品四大系列产品为主,以创建名、精、优、新农产品品牌为战略方向,以“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农业名牌产品”、“新疆著名商标”、“新疆名牌产品”、“新疆农业名牌产品”为建设重点,着力打造一批事关全区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关键品牌。

(三)大力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注册工作。按照“统筹兼顾、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制定自治区推进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发展规划和相应政策措施,运用商标战略促进农产品品牌快速发展。坚持“同一区域、同一产业、同一品牌、同一商标”的导向,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涉农中小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营销大户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增强商标意识,开展商标注册。加强业务辅导,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根据自身规模以及品牌建设所处阶段,制定农产品品牌创建方案,创建不同层级的品牌。切实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出口国及时注册商标,取得商标国际保护,避免出口风险,增强国际竞争力。

(四)培育发展各类商标和品牌。在自治区统一领导下,每年由自治区工商局组织认定“新疆著名商标”,推荐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每年由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认定“新疆名牌产品”,申报“中国名牌产品”。每年由自治区农业厅组织开展“新疆农业名牌产品”的评价认定,组织申报“中国农业名牌产品”。

(五)建立健全农产品品牌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国家级品牌的推荐申报机制,以及自治区级品牌评定(认定)管理办法,形成党委政府领导、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品牌认定和评估机制。定期向全社会公布农产品品牌名录,建立重点支持的农产品品牌企业和产品目录。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品牌质量评估与社会公众测评,建立健全品牌届期续查、审查、动态抽查以及公众监督等动态复核办法,形成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品牌动态管理机制。

三、提高农产品的生产管理水平

(一)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树立“质量为本、以质取胜”理念,把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与农产品品牌培育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品牌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推行品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做到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都有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实行全过程标准化管理。以优势主导产业为重点,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示范县建设,推进品牌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

(二)积极发展绿色和有机农产品。围绕自治区农产品区域规划布局,以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为重点,集中建设一批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推进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把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与农产品品牌建设相结合,依靠品质打造品牌。

四、加强对农产品的全程监管

(一)强化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相关单位的监管责任,确保在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各环节、各阶段都置于严格有效的监督之下,严禁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抓好农产品生产源头管理,强化对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投入品使用的监管。加强对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包装、储运、保鲜、流通、销售等各环节的全程质量监管和出疆(境)检验检疫,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品质和安全。建立产品质量识别标志,大力推行产地标识管理、产品条形码制度,做到质量有标准、过程有规范、销售有标志、市场有监测,打牢农产品品牌发展基础。

(二)对品牌农产品进行跟踪监管。做好品牌农产品商标、标识、域名的监督管理和依法保护工作,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开发和保护工作。坚持扶优与打假相结合,严厉打击假冒品牌农产品商标和标识的违法活动,保证品牌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定期对品牌农产品进行跟踪监测,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消费者投诉和擅自扩大、转让、冒用品牌农产品称号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坚决杜绝砸牌子现象。

五、为农产品品牌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配套服务

(一)全面深入进行宣传推介。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采取专栏节目、新闻发布(电视直播)、专题报道、网上农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推介品牌农产品和品牌企业,在全社会营造“宣传品牌、支持品牌、发展品牌、保护品牌”的良好氛围。

以区外市场为重点,组织参加各类展销会和网络营销,全方位、多层次、持续性地集中宣传品牌农产品,提高国内外消费者对新疆品牌农产品的认知度,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和帮助企业开展品牌宣传,加强横向、纵向宣传,拓宽宣传领域,丰富宣传内容,正确引导消费,提高品牌农产品的竞争力。

(二)加大品牌保护力度。制定《新疆特色农副产品指导目录》,用以加强品牌农产品认定、市场交易认同和规范平台建设。增强企业的品牌保护意识,推行主渠道营销配送,改进防伪技术,建立市场监控体系等,防止出现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现象。在条件具备的地方和目标市场,推进品牌农产品专柜和专业市场建设,防止鱼目混珠,用法律手段保护品牌。各级工商、质监等部门要不断完善打假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规范秩序,维护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加快农产品市场平台建设。根据国内区域性消费特点和市场需求差异,以展会为突破口,优先打造北京、上海、广州三大平台,借助其中心城市的影响力,辐射华北、东北、华东、华南以及港澳台地区。引导企业、经销商借助三大平台建设,逐步在华北、华东和华南等地区的大、中城市建立集散分销渠道,逐步在区外形成配送灵活、四季销售、保鲜供应、长期稳定的外销网络,辐射全国中、高端市场。充分发挥我区独特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以林果、蔬菜、畜禽、花卉产品和其他特色农产品出口为突破口,主攻中亚、俄罗斯市场,积极开拓国际高端市场,加快外向型农业发展。

(四)完善品牌建设服务体系。建立品牌建设公共服务平台,鼓励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为品牌创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认证咨询、品牌推介、人才培训、商标代理以及社会中介评价等服务。建设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网络,全方位开展农产品产销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预测、研究发布等工作,提高对市场供求变化的快速反应能力,科学引导企业、基地、农民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营销。支持品牌企业组建产销联盟,协作拓展国内外市场,发展订单农业,形成互利共赢格局。规范营销程序和物流程序,建立运作有序、功能完善的品牌农产品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能够四季足量、保质保鲜供应新疆特色农产品。实施“走出去、引进来”人才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培养一批品牌创建经验丰富、市场开拓能力较强的人才队伍。

六、加大对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组织机构。自治区成立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领导、协调、督查和考评工作,积极构建“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促动”的农产品品牌建设长效机制。各地(州、市)、县(市)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围绕发展抓品牌,抓好品牌促发展,创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专家咨询、社会参与”的农产品品牌建设机制。

(二)实行政府奖励。从2010年起,自治区财政连续5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我区农产品品牌建设中的培育和保护工作,奖励在农产品品牌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和做出重大贡献的先进集体(单位、企业)及个人。其中: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农业名牌产品的企业和首次获得新疆著名商标、新疆名牌产品、新疆农业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加强政策扶持。从2010年起,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农业名牌产品”、“新疆著名商标”、“新疆名牌产品”、“新疆农业名牌产品”的企业,在以下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重点支持:相关项目立项、审批或核准;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职业培训;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自治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认定;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建立技术研究中心;中小企业市场开拓基金、品牌发展资金安排及出口信用保险、名牌出口商品评定等。同时,定期发布优先采购农产品品牌产品名录,在政府采购、财政资金建设的重点项目、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品牌企业,优先推介使用列入名录的品牌产品。

(四)明确责任分工。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根据各自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自治区工商局负责全区“中国驰名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和“新疆著名商标”;自治区质监局负责全区“中国名牌产品”、“新疆名牌产品”;自治区农业厅负责全区“中国名牌农产品”、“新疆名牌农产品”认定和申报等服务工作,并分别根据自治区农产品品牌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自治区林业、畜牧、农业产业化、农机、水产等农口部门要在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中找准位置,发挥职能作用,抓好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的落实。自治区发改、财政、商务、金融、保险、税务、检验检疫、交通、铁路、民航、海关等部门都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市场开拓提供全方位支持和服务。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调动一切积极力量,为农产品品牌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共同支持和推进自治区农产品品牌建设。

(五)加强督查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细化措施,加大力度,确保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深入持续开展。加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农产品品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抓好督查工作,定期通报督查结果,确保完成农产品品牌建设目标任务。

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 第2篇

农质发„2014‟16号

为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稳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现就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是食品的源头,其质量安全倍受社会关注,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2014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上,总书记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农业“转方式、调结构”的迫切需要,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有利于发挥市场调控作用,有利于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

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还不健全,一些生产经营者诚信意识淡薄,制假售假、违规使用投入品、非法添加使用禁用物质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严重损害了广大人 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打击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也削弱了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都暴露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缺失问题。加快推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紧迫性和使命感,做好组织、指导、协调和保障工作,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要求,以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记录共享为基础,以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殖大户为重点,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核心,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自律,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基本建成,重点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基本实现全覆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力有效,信用体系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上发挥 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满意度大幅提高。

(三)重点领域

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是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两个领域,农业投入品领域的重点是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领域的重点是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殖大户、收购贮运企业、屠宰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

(四)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期性、系统性和复杂性,强化顶层设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条块结合,统筹规划,同时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行为,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

2.部门推动,社会共建。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引导、监督、协调。各行业协会要发挥专业性、指导性强的优势,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快速发展。完善市场机制,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形成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建设格局。

3.健全制度,规范发展。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强信用信息管理,规范信用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上下级农业部门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奖惩联动机制,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4.积极创新,加快推进。充分发挥基层及各行业协会的首创精神,鼓励和支持探索创新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措施和模式,不断总结推广,加快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步伐。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利用现有的农业信息化项目,完善、整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与本地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数据对接,及时传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加快构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要以数据标准化和应用标准化为原则,进一步充实完善相关信用信息,实现信用记录电子化存储,推进行业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提高主体信用信息的透明度。

(二)完善信用信息记录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监管情况作为信用信息的重点内容,实行信用信息动态管理、专人记录、及时更新,保证所采集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提升信息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依法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征信工作,及时公布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及产品的审批、撤销、注销、吊销等有关信息。鼓励和指导第三方征信机构、行业协会依法开展征信工作。要在保护商业秘密和数据及时准确的前提下,加强与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税务、知识产权、商务流通等行业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实现多部门信 息联享、信用联评、奖惩联动,逐步形成主体全覆盖的信用信息网络。

(三)强化企业和行业的诚信责任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诚信责任,强化自律意识,实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生产记录和进销货台帐,实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杜绝使用禁用农兽药和非法添加物,严格执行农兽药休药间隔期,建立内部职工诚信考核与评价制度。要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失信行为,积极树立诚信风尚。要引导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成立行业协会,健全组织体系和治理结构。要督促行业协会加强自律,进一步完善组织章程,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并监督会员遵守,加强会员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在自愿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征集会员的信用信息,积极开展非营利性信用等级评价。

(四)完善信用体系运行机制

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制度建设。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做法,逐步实现信用体系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要围绕信用信息采集、动态管理、失信黑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失信行为有奖举报、跨部门跨地区信用联合奖惩等内容,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推进信用信息在采集、共享、使用、公开等环节的规范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有效运行。二是建立信用信息披露机制。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依法披露相对人违法失信和守法诚信等信息。严格执行《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依法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对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要依法注销相关许可证件并予公告,需要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函告工商管理部门。

三是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诚信守法的生产经营主体实行项目优先、政策倾斜、审批优先、评先评优、先进模范等奖励激励措施,对其在信贷申请、政策咨询、技术服务等方面提供帮助。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讲诚信的名优农资企业、农资服务合作社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提高其市场占有率。树立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提高其社会声誉,形成品牌效应。

四是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现有行政处罚措施的基础上,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逐步使信用状况成为各类准入门槛的基本内容。对失信主体实行重点监管,扩大产品抽检范围,提高抽检频次。对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失信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公示失信违法主体,使其丧失信誉,形成强大舆论压力。建立部门间联合惩戒机制,加大惩戒力度,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要通过惩戒机制使生产经营单位不愿失信、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各有关行业协会对违规失信的成员,要按照情节轻重实行警 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责令退出等惩戒措施,并将相关违法线索报告行政主管部门。

五是建立信用监督机制。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强化信用监督,推进社会共治。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到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明察暗访,提出指导意见,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鼓励广大群众通过政务微博、“12316”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渠道,监督举报失信违规行为。对媒体曝光的失信违规行为,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调查处理。

(五)努力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把诚信教育与行业管理有机结合,在核发许可证、日常监管等工作中强化对主体的诚信教育和宣传引导。充分利用阳光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和其他专业培训等途径,加大诚信教育力度。引导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树立企业诚信文化理念,提高管理者的诚信文化素质,形成以诚实守信为核心的质量安全文化。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树立诚信典范,使全行业学有榜样、赶有目标。重点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公益活动,突出诚信主题,努力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让诚实守信的意识和观念深入人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措施,加快推进本地区、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成立本地区、本行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工作小组,及时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协调、推进本地区、本行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促各项建设任务落实到位,确保信用体系建设顺利进行。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借助其专业性强、组织化程度高、与生产经营者联系紧密的优势,合力推动行业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快速发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指导意见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制定《规划纲要》的具体落实方案,作出周密部署安排,确保任务落实到位。要定期对本地区、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成效突出的地区、行业予以表扬,对推进不力、失信行为多发的地区、行业予以通报。

(三)加大支持力度。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争取本级人民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资金支持,拓宽经费来源,形成稳定的财政投入渠道,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顺利进行。

(四)推动创新激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 地区、本行业农业生产和发展实际,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三品一标”“三园两场”等项目,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积极探索有效的推进模式,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整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水平。

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 第3篇

各市人民政府, 各县 (市、区) 人民政府,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大企业, 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 (国办发[2016]44号) , 大力实施品牌强省战略, 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促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 现就加快推进全省品牌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发挥品牌引领作用, 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 以市场为导向, 以企业为主体, 以创新为动力, 夯实质量基础, 突出驰名商标, 构筑品牌培育、保护机制, 增强品牌建设能力, 完善品牌建设环境, 着力壮大品牌数量, 优化品牌结构, 提高品牌竞争力, 提升品牌国际化水平, 建设品牌强省, 促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

(二) 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遵循市场规律, 强化企业主体地位, 弘扬企业家精神, 增强企业品牌建设原动力, 激发品牌创新活力, 创造品牌发展动能。强化政府服务意识, 加强战略规划与引导, 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形成建设品牌强省的强大合力。

———坚持品牌培育与结构调整相结合。把实施品牌战略作为推动转型升级的重要切入点, 以品牌建设提升传统产业竞争力, 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 推动企业重组, 整合产业链条, 优化资源配置, 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通过品牌建设推动产业水平向中高端迈进。

———坚持优化供给与引导消费相结合。通过品牌引领, 增加品种, 提升品质, 为市场提供更多优质优价高效供给。把握消费升级趋势, 创造新需求, 拓展市场空间, 提倡优质消费, 引导消费者提高对自主品牌的认知度和信任度, 保障优质优价, 为品牌发展创造良好消费环境。

———坚持质量为先与诚信至上相结合。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全面夯实产品质量基础, 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注重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培育品牌, 引导企业增强以质量和诚信为核心的品牌意识, 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 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 在全社会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

———坚持自主发展与对外开放相结合。注重发挥我省基础优势, 大力培育自主品牌, 同时扩大对外开放, 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研发、设计、营销及其人才团队, 增强自主发展能力。鼓励自主品牌“走出去”, 创造更大发展空间。

(三) 工作目标。

———市场环境明显优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入推进, 相关法规、标准、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 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环境明显改善。

———品牌数量持续增加。到2020年, 全省国内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65万件, 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达到2000件, 地理标志商标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达到500件以上;全省拥有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700件, 培育山东名牌产品2500个、山东省著名商标3800件, 中华老字号数量明显增加。

———品牌竞争力明显提升。到2020年, 大中型企业研发强度增长10%以上。培育一批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世界知名品牌和一批国内一流品牌企业, 进入世界品牌实验室 (WBL) 世界品牌价值500强的企业力争达到5家, 进入中国品牌价值500强的企业力争达到60家。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专注于细分市场的特色品牌。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获得中国质量奖和提名奖企业达到10家以上。

———品牌经济贡献率显著提高。提高品牌企业产品附加值, 到2020年, 重点行业前十位品牌企业销售收入占同行业销售比重进一步提高, 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占全省比重力争达到20%以上。

二、重大工程和专项行动

(一) 品牌基础建设工程。

1.坚持更高标准引领。推进“山东标准”建设, 实施标准提升工程, 提高相关产品和服务领域标准水平, 引领质量提升。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提升企业竞争力。支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 推动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建设, 扩大标准市场供给。鼓励企业积极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工作, 加快“山东标准”国际化进程。加强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及前沿技术研究, 强化标准信息公共服务, 通过科技创新, 提升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内技术标准的话语权。完善标准化投入机制, 各级应将研制强制性、社会公益类标准和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 (省质监局牵头,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精细化质量管理。引导企业强化质量为先的理念, 推进万家中小企业引进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 提升计量、标准、认证和质量管理水平。针对全省大中型骨干企业, 推动千家重点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 开展标准提升和质量认证活动。 (省质监局牵头,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工艺优化行动, 提升关键工艺过程控制水平。开展质量现场诊断、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管理小组、现场改进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现有资源整合, 鼓励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机构提升能力, 提高权威性和公信力。 (省质监局负责)

3.全面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深入普及商标知识, 指导企业制定商标战略和商标管理制度。深化商标注册激励机制改革, 加强行政指导, 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加强商标注册。鼓励支持市场主体充分运用商标, 加快商标品牌化进程。支持企业注重品牌资产的管理, 加强企业在并购、资产重组中的商标专用权价值评估, 防止无形资产流失。鼓励企业运用商标权进行投资入股、质押融资、许可使用、转让等, 提升商标品牌价值。建立长效机制, 强化跨区域协作, 提高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 (省工商局牵头, 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国资委、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品牌科技内涵。围绕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 提升科技创新综合实力, 加大科技投入, 采取产学研联合的方式, 建设一批公共研发、设计和服务平台, 支持制约行业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攻关, 持续不断地取得突破。鼓励企业建设技术创新平台, 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每年支持一批重大技术创新项目, 开发一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提高品牌技术含量, 提升品牌价值。 (省科技厅牵头,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严格落实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降低企业技术研发成本。 (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牵头,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促进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力度, 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 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探索建立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信用标准, 将恶意侵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提高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水平, 有效降低知识产权维权成本。引导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 鼓励企业组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和海外维权联盟, 不断提高我省企业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品牌保护水平。鼓励企业围绕关键核心技术进行专利布局, 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对重点产业开展专利导航、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和风险预警, 充分运用知识产权运营和知识产权金融等促进手段, 进一步挖掘并提升知识产权核心价值, 对国际专利、发明专利申请给予补助, 巩固并提高企业品牌竞争力。 (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牵头, 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培育示范标杆。组织做好并规范政府质量奖工作, 积极争创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产业集群区域品牌、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先进县) 、知名品牌示范区、质量安全示范区, 引导企业开展品牌培育试点, 树立一批质量标杆、品牌培育示范, 引领企业品牌培育。总结先进典型经验, 引导区域、行业、企业开展对标活动。支持重点企业瞄准国际标杆开展对标。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实施企业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定期举办企业家培训、品牌经理专业培训, 分批选拔优秀企业家和品牌管理人才出国培训。每年引进一批海内外高层次管理专家和高技能人才, 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企业家和高水平品牌管理人才。支持高等院校开设相关课程, 培养品牌创建、推广、维护等专业人才。加强职业教育, 提高技能人才基础素质。组织实施一线技术工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鼓励引导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 造就一支过硬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培育一批“勇于创新、无私奉献、敢于担当”的“齐鲁工匠”, 树立一批“厚道、诚信、勤劳”的“品牌山东人”。支持品牌管理专家学者、领军人物和高级技能人才申报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齐鲁首席技师。 (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增强品牌建设软实力。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评价理论研究机构和品牌评价机构, 开展品牌基础理论、价值评价、发展指数等研究, 组织人员培训和国内外品牌学术交流活动等。组织研究制 (修) 订品牌基础、评价和管理标准, 建立科学完善的品牌培育和管理标准体系, 制定山东省品牌价值测算指标体系和发布机制, 提升山东品牌影响力。发挥现有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作用, 强化政策支持, 建设一批区域性、行业性集品牌策划、咨询、评估、孵化、推广和人才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 供给结构提升工程。

1. 打造农产品品牌。

注重农耕文化资源挖掘, 不断丰富农产品、农事景观、乡土文化、绿色生态等创意和设计, 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 以“齐鲁灵秀地、品牌农产品”为主题打造山东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重点围绕粮食、油料 (含木本粮油) 、果品业、蔬菜、食用菌、花卉苗木、茶叶、中药材、畜牧业、渔业等十大产业培育一批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知名农产品企业品牌。建立完善品牌评价体系, 推进全省知名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建设。建立实体店与网店相结合的山东品牌农产品营销体系。积极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品牌创建主体作用, 鼓励行业协会聚集品牌效应。规范引导地方特色农产品做好“三品一标”认证和标准制定工作。 (省农业厅牵头, 省发展改革委、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提升制造业品牌。

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山东行动纲要》, 培育一批制造业精品。围绕转型升级22个重点行业, 重点在装备制造、原材料加工和消费品生产等行业, 加快技术升级, 培育一批主要技术指标“领跑者”企业标准, 提升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围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在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和新材料等重点领域, 加快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形成规模优势的新品牌。实施“专精特新”工程, 培育“单项冠军”, 打造一批行业领先的特色品牌。加快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和新一轮技术改造工程, 加快工业设计产业发展, 促进制造业升级, 为提升制造业品牌奠定坚实基础。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 省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壮大服务业品牌。

实施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工程, 积极培育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技术队伍。重点围绕金融、现代物流、商贸、科技、互联网和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 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 (集团) ;在旅游、养老、健康、家政、文化、体育、大众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 培育形成一批精品服务项目和服务品牌。推动工程建设领域产业化、标准化、集成化发展, 提高建设技术水平和质量, 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 培育一批高端品牌。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发展委、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金融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打造国际自主品牌。

积极引导品牌企业“走出去”, 推进商标海外注册, 鼓励企业到海外投资设厂, 开拓国际市场, 支持企业在国外建立研发机构。推动品牌企业联手设立山东品牌常年展销中心或公共海外仓, 优化海外市场布局。支持品牌企业以参股、换股、并购等形式与国际品牌企业合作, 提高品牌国际化运营能力。综合运用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平台, 设立山东品牌产品馆, 打造面向海外推广山东品牌的线上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山东品牌环球行”活动, 集中办好日本大阪山东商品展、山东品牌产品中东欧展览会, 打造山东品牌的海外展示平台。对我省品牌企业境外商标注册、专利注册申请、标准认定、设立境外研发中心和营销网络、兼并和收购境外品牌等, 享受促进外经贸发展相关资金扶持。建立海外商标纠纷预警和危机管理机制, 注重国际贸易和合资合作过程中品牌保护和管理, 防止自主品牌被恶意抢注或收购。完善国际化品牌发展基础体系, 提升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 推进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结果国际采信、互认。 (省商务厅牵头,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 铸造食品药品品牌。

以“食安山东”建设为引领, 以安全、放心作为核心价值诉求, 坚持“打、建、创”相结合, 坚持全域覆盖、全程管理、全员参与, 重塑消费者信心, 铸造山东食品药品整体形象。重点打造一批餐饮示范街区 (集体食堂) 、放心食品生产基地和示范流通单位 (大型商超、农贸市场) 。加强对示范品牌的后续监管, 实施动态管理和跟踪评价, 研究制定退出办法, 对不能持续达标的单位及时进行淘汰。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企业信用档案, 加快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和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构建守信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实施生产经营单位良好行为规范, 建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良好行为规范, 加大药品GMP、GSP实施力度, 引导企业尚德守法, 诚信经营。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林业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培育区域品牌。

加强高端策划论证, 不断提升区域品牌的内涵, 完善区域品牌培育机制, 充分发挥地方资源、文化和产业优势, 开展产业集群、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放心食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和认定。开展质量强市、县 (市、区) 工作活动, 策划举办区域品牌推介高端展会、论坛, 推动名企、名园、名基地、名社区、名城市发展, 促进区域生产要素优化整合和产业结构调整, 引领形成一批处于产业高端、掌握核心技术、市场潜力大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 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区域品牌。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 需求结构升级工程。

1. 引领消费升级。

建设有公信力的产品质量信息平台, 全面、及时、准确发布产品质量信息, 鼓励中介机构开展企业信用和社会责任评价, 发布企业信用报告, 提高信用水平, 增强消费信心, 扩大自主品牌消费。提高全民质量安全意识, 树立科学观念, 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治, 清理“三无”产品。支持电商及连锁商业企业打造城乡一体的商贸物流体系, 便捷农村消费品牌产品。扩大城镇消费群体, 增加互动体验, 打造旅游、养老、休闲体育等新兴产业特色品牌, 满足高品质健康休闲消费和高消费群体升级需求。鼓励家电、家具、汽车、电子等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 适应绿色环保、方便快捷的生活需求。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强化品牌营销和推广。

引导企业制定品牌战略规划, 明确市场定位, 强化品牌策划, 积极开展营销推广。鼓励企业运用互联网创新商业模式, 大力发展共享经济, 提高品牌影响力。树立正确的品牌推广意识, 进行差异化的品牌形象传播, 打造独特的持续发展的品牌。加快线上线下融合, 以用户体验为出发点再造企业业务流程和组织架构, 拓展品牌营销渠道。搭建各类平台, 给予适当补助, 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以及大型商业活动。 (省商务厅牵头,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业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广告拉动战略, 提升广告策划和创意水平, 完善广告产业品牌体系, 做大做强广告产业品牌, 通过广告推介国内外知名品牌, 提高我省品牌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省工商局牵头,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完善品牌诚信体系建设。

统筹利用现有资源, 深化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加快归集、整合产品质量等信用信息并全面、及时、准确发布, 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 通过市场实现优胜劣汰。探索建立质量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管理, 将侵权行为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建立黑名单制度, 大幅提高失信成本。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 对相关企业、责任人依法实行市场禁入。完善经营者对机动车、计算机、家电等耐用消费品或装饰装修等服务的举证责任倒置制度, 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建立政府信用考评和监督机制。 (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质监局牵头,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 优化营商环境。

积极推动品牌保护立法工作, 为品牌建设提供法制保障。加大执法力度, 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活动, 依法打击偷工减料、价格恶性竞争、虚假宣传、恶意诋毁、傍名牌等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电商质量监督机制, 规范电商平台管理。支持利用大数据, 建立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建立一批集快速审查、确权、维权于一体的快速维权中心, 推动品牌保护跨区域合作机制的建设。 (省商务厅牵头,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林业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 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

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 明确重点领域和发展方向, 提升纺织、服装、食品等传统优势消费品供给, 增加旅游装备、文化体育等中高端消费品供给, 拓展智能、健康等新兴消费品供给。编制实施《消费品升级和创新指南》, 积极引导生产企业开发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定期编制、发布《重大新产品推广目录》, 积极引导消费者对中高端品牌消费品的认可和支持。建设一批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培育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 支持企业加强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 提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在消费品工业树立一批质量标杆和品牌培育示范企业, 发挥好“好品山东”平台作用, 培育和推广一批消费品品牌。鼓励各市积极创建消费品“三品”战略示范试点城市。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 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品牌建设政策保障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品牌建设组织领导, 制定发展规划, 构建长效机制, 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推动建立品牌建设社会组织, 为企业的品牌建设和品牌提升提供咨询服务, 开展品牌评价、发布、人员培训和国内外品牌学术交流活动等。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品牌意识、品牌知识的培训, 推进品牌建设。各市要完善品牌建设推进机制, 明确部门分工, 加强部门合作, 推动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加快与品牌建设相关的产权制度、市场体系、市场准入和公用事业等方面改革, 完善品牌建设配套制度, 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等各方力量, 形成推进品牌建设合力。 (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 强化政策支持。

充分利用现有渠道, 统筹品牌建设相关专项资金, 积极支持推进品牌建设工作开展。对获得国际知名品牌、国家级知名品牌称号的企业, 分别给予资金奖励, 奖励资金由同级财政列支。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在分配时, 向品牌建设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 (市、区) 以及获得国家和省质量品牌荣誉的企业倾斜。充分发挥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作用, 引导参股子基金加大力度支持品牌企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创新, 向企业提供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融资。全面落实支持企业品牌发展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 (省财政厅牵头,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金融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 加大品牌宣传。

整合资源, 加强对山东品牌宣传的总体策划和系统推进, 对省内品牌进行分类、整合, 支持品牌整体推广。每年定期举办“山东品牌日”活动, 组织媒体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讲好山东品牌故事。鼓励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平面、网络等媒体, 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安排自主品牌公益宣传, 鼓励、引导企业运用广告手段宣传品牌, 提高产品知名度。支持各地和相关行业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品牌宣传展示活动, 扩大自主品牌的社会影响。深入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活动, 推动全社会形成品牌消费和绿色消费理念, 创造人人爱护品牌、关心品牌、享受品牌的社会氛围。 (省委宣传部、省发展和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 加大考核力度。

深入开展各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 完善考核指标体系, 加大品牌建设工作在政府质量考核中比重, 科学制定考核方案, 明确部门责任和目标任务, 进一步强化质量品牌考核内容, 用好考核结果, 抓好整改落实, 确保品牌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省质监局牵头, 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 第4篇

山东省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计划打造山东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到2020年,实现国内外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品牌价值达到100亿元以上。

山东构建品牌农产品营销体系

筹建山东品牌农产品网上商城

《意见》指出,山东将以“齐鲁灵秀地、品牌农产品”为主题,打造山东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构建品牌农产品营销体系。计划到2015年,完成山东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的设计方案,并面向国内外正式推出。到2020年,实现整体品牌形象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品牌价值达到100亿元以上;同时,到2020年,培育知名区域公用品牌50个,打造培育一批粮食、油料、果品、蔬菜、食用菌、苗木花卉、茶叶、中药材、畜产品、水产品等十大产业知名企业产品品牌。

根据《意见》,今后将筹建山东品牌农产品网上商城,覆盖山东主要品牌农产品的网上销售。同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形象、统一推介”的原则,先期在有基础的地区设立集展示、销售、电商和品牌宣传为一体的山东品牌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作为推介山东农产品的窗口。其中,在北京、上海、广州、义乌各筹建1个,在全省17市各筹建1个,在境外筹建1个。

推进“食安山东”

力争2020年全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超98%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方面,山东将推行农产品条形码制度,加快建立产销区一体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络,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明确责任主体,确保质量安全。大力推进“食安山东”“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到2020年,全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今后,山东将制定一个山东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强化政府公益服务,探索建立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形成目录,由政府统一组织发布,动态管理,鼓励引导各类农产品市场主体做大品牌、保护品牌。

此外,山东还将强化农产品品牌保护和监管。加强“三品一标”(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统称)认证管理,健全认证机构,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三品一标”包装标识;研究制定山东农产品整体品牌使用的授权和监管办法,对认证和授权的品牌产品实行动态监管,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农产品商标管理,防止商标恶意抢注和侵权行为。

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 第5篇

农科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所研究员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基础知识及相关实践

那么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基础;一些专家通过研究来提出的体系建设方案;以及目前我们国家不同的部分的地区已经推进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或者诚信体系建设的情况和它们建设的优缺点。

那么首先,我们来在谈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这样一个体系基础的时候,我们来去讲,强调来去讨论几个词汇。我们首先来看一下,这样的中文的汉字的“食”,也就是说我们这“食”的结构是“人”上面一个“人”下面一个“良”。也从这来说,我们说进行食品生产的,是人用良心来做事,这样的话才能够生产出的诚实可信的食品,也就能保证食品的质量、信用。那么第二我们就要谈这样一个词汇“诚实”,简单大白话,也就是说你的老实,也就是说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的这样一个道德品质。我们辞海中给出的这样一个定义,那么“诚信”我们说是“以诚实之心行信誉之事”,及讲的“诚实无欺,信守承诺、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核心我们讲的就是你是“表里如一”。另外我们讲的信用,信用本来在我们用的很多的是我们在银行或者信贷行业。大家都知道我们说每个人去贷款都会有自己一个信用额度,那么我们讲的一个词汇就是“诚实”和“守信”,来取得了这样的一个信任,也就是信用程度。这是我们所说的这样一个基本的词汇,也就是我们说的信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用是通过你在生产和经营农产品的这样一个过程中,诚实守信来获得消费者,获得管理部,获得监管部门,获得这样一个信用的额度大小。

那我们说的诚信机制的建立,主要来基于我们说,生产自控机制。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诚信机制的前提,我们说是生产和经营者,它来进行这样一个自我的约制去使得它的生产和它的所有的管理制度,和它对外宣称的质量和安全是一致的。同时我们说的光有生产者的自控,是远远不够的,那么还要加上我们说的政府的监管机制和社会的监督机制。那么只有政府的监管机制的到位,社会监督机制的全方位、全覆盖,才能够督促生产者能够有效地进行这样一个自我控制实现其产品质量的诚实可信。也就是生产者自控的这样一个有效发挥,依赖于我们所生产者的诚实性,是由内部这样的一个因素决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这样一个政府的监管和社会的监督,这是来源于外部的这样一个作用。主要是依靠政府和社会行业部门行业的监督的力量。

诚信机制的建立是一个我们说的系统的工程。它既涉及到法律、法规制定的是否完善,同时又涉及到我们伦理道德方面的教育的重塑造。这也是对于食品安全,信用管理体系提出的基本这样的要求。那么在这样一个服务性的原则,实际上在我们农业部,提出这样一个规划里面提出来,是要强调我们说的生产有记录。我们说得实时的我们说输入这样一个系统,我们说政府监管中进行,根据这样的系统进行服务,对他进行相应的监管的措施去提变化,来去增加。我们说对于有问题这样一个企业,他的这样一个抽样的一个频次和力度,去更能够准确地反映它的质量安全。同时这样的一个信息,实时能够向我们消费者来进行批露,使消费者能够根据这些信息,能够选择他们的信用额度比较高的一个农产品,避免来去放弃一些信用额度比较低高的农产品。通过市场的丢失或是争夺这样一个利益,去督促农产品的生产和经营者来去增加他们产品的质量安全的提升。

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系统,应该是有三个方面,应该要达到这样一个效果。第一个是全社会信用信息征集、批露、评价和信息的公共服务平台。同时这样一个系统,应该是政府各部门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的平台。另外它也是企业和政府信息应与社会共享,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一个更透明的这样一个信息渠道,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并能够在出现问题时及时发出消费预警,在短时间内最大范围、最大程度地召回有问题的食品,将危害降低到最低。这就是我们说的这样一个食品安全信息系统的应该达到的这三个方面的效能。那么从这张图来看,我们进一步去说明这样一个系统它的这样一个作用。我们首先来说,这样一个系统,应该它的监管维护,应该是政府部门或者行业协会,或者第三方的这样一个机构。

那么从这儿来看,我们说的这样一个系统分出三个层次一个是网络层次,一个是数据层次和应用层次。

那么在网络层次方面主要是一些它的硬件方面,通过互联网方面来去实现,我们整个这样一个系统有效地运行。同时能保证这样一个系统能够实现生产者与监管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对话。而我们说第二块它的核心方面是,它的这样一个数据层次。那么这个数据层次,我们实现的两个主要基础是数据库系统和模型库系统,也就是所有这样一个食品质量安全信用这样一个系统,那么我们说的它的依据是,所有分析既然是一个数据,那么这样一个数据库这样一个系统,是对我们说的数据,来进行处理来进行采集。这样一个数据层里面有两块,一个是两个基支处,一个是它的这样一个数据库,再一个是模型库。数据库采集的主要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所有的信息,这个信息在农业部门强调更多的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监督监管方面的这样一个数据。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来讲,主要是产品、经营以及销售这三个方面所有的信息。另外一块是它的模型库的管理,在模型库里边我们主要强调的是它的食品质量安全的信用评级方面的模式和模型。

这两个数据库系统支撑的是对话管理系统,这样一个系统又分成了四个方面的子系统。一个是企业子系统,主要企业内部,主要是说生产者,企业内部在我们农产品来讲,在农业投入品的生产企业和农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农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企业内部的这样一个管理、这样一个系统或者内部的它的这样一个生产和经营的信息系统,这是我们说的企业内部的子系统。另外一块是政府的子系统。政府的子系统,来进行政府的对应产品里面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监督监管数据的管理和精细的管理。另外一块是行业组织和合作社的系统。这样一个系统在整个食品质量安全的信息管理中起到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因为我们知道,这样一个行业、这样一个组织或者行业的协会、或者是合作组织,与生产者最接近或者联系更紧密。通过这样一个组织能够涉及到众多的生产和经营的单元,这样对农产品生产来讲是更加的重要,因为我们很多的情况下,是一家一户农户为单位的生产。一个系统能覆盖到一家一户的农户,在中国来讲是不太现实的,那么,我们能通过行业的这样一个组织或者合作组织能够使得这样一个管理系统能够深入到每个农户单元。最后一个子系统是消费者的子系统。这个主要是生产者和经营者这样一个信息,能够在消费者之间形成这样一个对话。这是一个数据层,这个数据层在后台的管理主要可能还是系统的监管、维护方,也就是说是政府部门或者行业协会、或者第三方的机构。

最上面一个层次是应用层次,应用层次分了系统。一个是信用评级系统,系统是根据它的系统内部的数据和每个数据的不同的指标的选择以及指标的加权值自动形成的系统评价。我们在前面已经谈到了,因为我们农产品也好、食品也好,它的信用系统或者信用评级涉及到的方面非常得多,属于非常广,仅仅靠这样一个数据系统自动的评价,会产生一定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有专家的这样一个评价系统。有这两个系统结合起来,来完成信用评价的作用,形成食品或者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信用等级的评价。第二个系统是服务系统。也是我们一直强调的质量安全的信用管理平台,它是一个开放的平台,它要实现避免质量安全数据的不对称性,形成生产者、经营者、行业协会或者是消费者实现数据的共享,这样一个系统既服务于生产者,同时服务于管理者和消费者。这样一个服务系统,在这里面是有三个子系统。一个是报告系统,这个报告系统主要是用于管理者方面的上下级或者在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不同级别水平的报告。一旦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在农业方面县级向市级、市级向省级、省级向部级这样一个以垂直性的系统的报告。同时,在同级方面,农业部门发现的农产品质量生产或经营中的问题向相应管理部门通报,比如工商部门、质检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违纪委部门平级方面的传递,这是报告系统。服务的第二个子系统是发布系统。报告系统主要是内部方面的传递。如果让这些信息能够让消费者执行,都有一个发布系统。在这样一个系统里面,主要是让生产者和监管者披露出来的农产品或食品的质量安全、信用方面的信息能够向社会公布,能够被消费者使用。消费者也可以根据这样一个子系统,他所准备选择的购买的农产品的背景知识以及质量安全信用方面的数据,来为他去选择或者是信用某种农产品来提供帮助。这是发布系统。消费者系统主要做的,一个是对于农产品或者食品的背景知识以及相关的信用方面的信息来去选择或者信用商品。

第三个方面的系统是应急管理系统,主要是对于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来发布作用。也就是说食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系统能够同时对问题产品的召回系统和预警系统,产品召回主要是监管部门发挥作用,一旦在某些监管或者媒体反应出来的问题得到了落实,农产品或食品出现了比较大的质量安全的缺陷,为了避免这些已上市的农产品或食品产生更大地危害,必须让这些产品能够从市场上召回来,避免产生更大地伤害。另外一块是预警系统,这个预警系统就是对于一些潜在的问题发布一些预警,使农产品或食品中的问题不至于产生重大的影响,在出现萌芽状态的时候,就得到预警,让监管的工作走在前面,避免产生比较大的问题。这是专家在2007年发表的这样一篇论文,他来设计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一个构架的层次。这个层次有它的优势,设计得比较全面,当然各个部门在设计本部门农产品特别是农业管理部门在设计本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的管理系统的时候可以参照,或者根据自己部门的来设计。

(二)食品安全信用评估运行模式

第二个方面的专家的论文,为大家介绍的是食品安全信息的评估。刚才我们说的,前面林先生给大家提供的是一个比较大的方面,是整个的一个信用体系的平台,上面只是对于食品安全信用的等级的评估到底是怎么做。那么,这篇论文发表在2007年的《农村经济》杂志上,是由刘先生来发表的。

它是对于食品提供者要履行提供食品安全承诺能力以及其可信程度进行综合分析,也就是说要两个方面,一个是它的能力,第二个它的可信度,进行综合分析来评价,既判断它的信用,同时又判断它的风险程度。也就是用信用信息的征集为基础,根据公开、客观的原则,通过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采用定量和定性结合的技术,对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状况进行评级,给食品贴上信用的“标签”,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依据。

在食品安全信用中,受信者,到底给他信用程度是高和低,受信者是消费者,被受信者是食品的生产和经营者。食品供应者通过兑现安全食品的承诺所获得消费者的信用,同时获得这样一个市场,最终来获利。

这篇刘先生提出的观点就是,提供的食品安全的信用评估应该两个层次,既要评估它的信用程度,同时要评估判断它的风险程度。他的这样一个食品安全的信用评估的系统建立,既要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参与,更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大力推进。

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紧紧围绕要把上饶建设成为赣浙闽皖四省交界的区域中心城市和快速发展地区的战略定位,突出加快中心城市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管理,迅速拉开城区框架、拓展发展空间、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味,把中心城区建设成到2020年人口达到50—70万,城区面积达到60—80平方公里,远景按140平方公里控制的大城市;以上饶中心城市为核心,加快“上广玉信弋铅横”等小城市群的建设,形成绿色空间分隔、快速通道相连、功能设施互补的半小时经济圈城市群;进一步促进鄱余万等环鄱阳湖城市群的发展;重点建设县城镇,高度重视中心镇、中心村的发展,形成层级合理、协调发展的市域城镇体系;立足经营城市,优化城市发展环境,促进城市资产整体增值;破除城市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深入推进城建事业各项改革,激活城市发展的内在动力,全面提升上饶城市整体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二、主要目标

2005年,全市城市化率要在上年25%的基础上提高3个以上百分点。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市控规覆盖率达到100%,县(市、区)城区控规覆盖率达到80%,重点镇总规的修编和镇区详规全部完成,一般建制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年内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率达到30%。2005年,城市土地资产经营进一步加强,市本级计划收储土地5000亩,出让土地1800亩,预计土地出让总收入9.45亿元;城市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市城市建设资金投入力争达到60亿元,较2004年增长33%,其中市本级力争达到30亿元,较上年增长36%;全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达到25亿元,较上年增长47%;其中市本级达到12亿元,力争较上年增长33%。房地产投资规模适度增长,全市房地产投资规模达到24.20亿元,增长10%,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8.7平方米,人均增长2平方米;城市绿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中心城市绿化率提高2个百分点,人均绿化面积达到8.8平方米;深化城建事业改革,做强做大城建企业,2005年全市建筑业产值力争达到55亿元,比上年增长20%;市本级争创全省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力争2005年我市进入全省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行列。玉山、万年、婺源3县2005年也要进入省园林城市行列,其他县(市、区)今年要加大创建工作力度,确保2006年全面进入省园林城市行列。扎实深入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创评活动。2005年市中心城区确保达到C类城市二等管理水平,广丰县确保达到D类城市二等管理水平,德兴、婺源、玉山、上饶县、余干、鄱阳等县达到D类城市四等管理水平。

三、工作重点

2005年,城建工作要“主攻重点、凸显亮点、关注焦点、破解难点”。“主攻重点”就是迅速拉开城市框架,形成城区道路骨网架。重点是打通对外的快速通道和连接点;“凸显亮点”就是实施好广大市民十分关注的、能迅速改变城市面貌的重点工程;“关注焦点”就是要切实重视和解决好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问题,特别是要解决好城市发展后里弄小巷通行不便、城市管理滞后、城区违法建筑严重等突出问题;“破解难点”就是要破解城市化加

快的过程中建设资金少、征地拆迁难、工作进度慢等难点问题。

市中心城区的城市建设工作,主要是尽快实现与上饶县城区的拼盘接轨,打通与广丰县城的连接点,实施好倍受市民关注、倍受干部关心的十大重点工程。即:动工建设凤凰大桥(含槠溪河东岸景观改造)、动工建设三清山大桥、改造滨江西路与上饶县连接点(含双塔景观改造)、改造水南街东环路及与上广大道连接点、改造城市中心广场、动工建设行政中心大楼、建设三江污水干管、建设市垃圾处理厂、新改造122条里弄小巷、续建信江南岸道路景观改造等十项重点工程。同时,稳步推进其他各项建设项目。

县(市、区)城建工作要以县城为核心,以拉开城市道路框架、完善城区道路交通网络为重点加快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及时跟进市场、学校、宾馆、医院、体育、文化等社会配套项目,强化县城功能,同时提高以城市绿化、亮化、美化为重点的城市环境建设的水平,实现城市资产的整体增值。2005年重点指导、支持34个财政收入过400万元、镇区人口8000左右的重点镇、门户镇、边贸镇,通过加强规划指导、实行政策倾斜、完善基础设施,开展以“五个一”为重点的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城镇集聚效应。重点指导100个人口超3000人的中心村,从村庄规划、村容村貌、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加强指导,在全市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示范村,努力提高全市城市化的水平。

四、主要举措

1、切实加强对城市建设工作的领导,形成加快城市发展的巨大合力。

各级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深刻认识到城市建设在推动经济发展、拉动财政增长、增加就业岗位、凝聚群众人心、展示对外形象、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牢固树立“抓城市建设就是抓经济发展、城建工作是一把手工程”的思想,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对城建工作的领导,从总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加快推进城市化战略。

进一步加强对上饶市中心城区建设工作的管理,成立市中心城区建设领导小组。在上饶中心城区远景控制的140平方公里范围内打破体制局限,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土地资产管理,实现土地资源效益最大化。市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在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增加信州区、上饶县政府的主要领导以及监察、审计等政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强化市中心城区建设过程中的规划管理、土地资产管理,特别是要调控好半小时经济圈城市群的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计划,协调好中心城区和半小时经济圈城市群之间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建设,实现中心城区范围内市、区、县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统筹城镇发展的领导机构,重点研究解决城镇发展过程中城镇发展战略、城市建设重点、建设资金来源等重点难点问题。

加强对城建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市发展和改革、财政、监察、民政、劳动、电力、交通、水利、工商、银行、电信、移动等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围绕加快城镇建设,加强支持、配合、服务,形成巨大的工作合力。

加强对城市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通过授课培训、外出挂职、考察学习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从事城市建设工作的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的教育培训,努力造就一支学习型、研究型、专家型、开拓型的城市工作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2、进一步加大规划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龙头作用。

2005年,市本级重点进行上饶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市土地储备规划、上广玉信弋铅横半小时经济圈重大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新火车站片区发展规划及中心区详细规划、铁路既有线及老城区控规、三江河堤道路及环境景观设计、上饶市山水格局控制性规划、城南污水专项规划、槠溪堤环境景观设计、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城区主要街道广告规划等十五项规划编制工作。各县(市、区)也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编制修编后的总体规划指导下的重点片区规划、重点景观规划、城区交通规划、重点集镇详规、一般建制镇总规、中心村规划等等。要牢固树立规划的精品意识、文化意识和超前意识。要加强规划的宣传工作,让公民了解规划、参与规划、监督规划、努力提高规划编制水平。

进一步加强对规划执行的监督、指导、管理。充分发挥上饶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综合调控作用,建立委派城市规划督查员制度和城规委例会制度。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县城镇、重点集镇和中心村的规划管理,确保规划的严肃性。

加强城市规划的基础设施建设。市中心城区着手规划建设上饶市规划馆,加强城区道路命名工作,进一步改善规划部门的工作条件,做强做大规划设计产业。各县(市、区)也要加大规划投入,制作城市发展规划沙盘模型,建好规划展示场所,加强和充实规划部门的工作力量。

加强规划审批的民主性、科学性。县(市、区)要成立和加强规划建设项目审批领导小组,吸收专家型人才参与项目审批,强化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执行全程监督,提高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的水平。

突出城市规划批后管理。重点开展整治城市市区违法建筑专项行动,掀起拆除违法建筑、整治市容市貌活动的高潮。以查处党员干部违法批地、占地建房为突破口,明确管理责任,严肃执法纪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联动机制,坚决遏制和打击违法建筑行为。

3、大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

在继续推进续建项目的基础上,2005年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要加大力度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要突出加快建设对城市居民生产生活有较大影响的项目,突出对中心城市发展有关键作用的项目,突出对城市形象和城市面貌有较大改善的项目,突出市场化经营、社会化运作的项目。2005年市本级在抓好十大重点工程之外,还要进一步加大以道路为主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通城市丁字路、断头路,逐步健全城市道路交通网络。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的水、电、气、路、灯、树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城区内功能性大市场、自来水、煤气、电力以及城市防洪、垃圾净化、污水处理、集贸市场、公厕、公交候车亭、学校、医院、体育、文化等社会配套工程,通过重点工程建设,带动新行政新区、水南片区、三江片区、老城区、新火车站片区的内生性发展。

2005年要继续下大力抓好城市绿化工作。重点搞好城市出入口和连接点、城市主次干道、市区内景观节点和机关单位为主的庭院绿化,建设一批城市公园、街头绿地和开敞休闲空间。市区主要搞好高速公路东入口、三清山大道东连接点、东环路上广大道路口、滨江

西路与上饶县连接点、南环路、东环路、森林公园入口服务区等城市出入口和连接点的景观改造,建设一批街头绿地、开敞休闲空间。同时开工建设双塔公园、森林公园、紫阳公园,继续建设好信江南岸的滨水景观长廊。同时要注重城市亮化、美化工作,对重点街道、重点建筑、重点景观要进行亮化、美化,使城市景观发生持续变化。各县(市、区)也要对照园林城市的目标,开工建设好一批城市景观工程,不断提高城市品位。各县(市、区)也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特点,自身优势及城市基础条件,立足强化功能与扩大规模,确定一批自己的城建重点工程,要对照园林城市的目标,开工建设好一批城市景观工程,改变城市面貌、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

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对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各级领导要强化对城市历史文化保护的责任意识,加大对保护工作的投入。市中心城市和有特色的县城、古镇、古村落在制定和修编规划时,要划定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界线,特别是对历史建筑物、构筑物及其核心地段以及风貌协调区要切实加以保护。要采取有力措施保护修缮我市优秀的历史建筑,传承和延续城市历史文脉。要制定城市“紫线”规划,按照“重点保护、重点发掘”,实行“点、线、面”保护的要求,为城市发展提供文化张力,增强城市独具优势的竞争力。

要切实加强对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项目合同管理制以及廉政责任制。依法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进一步规范建设行为。严格工程招标管理,严禁议标发包和直接发包,严肃查处转包或违法分包。严格工程监理,全面实行监理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责任制。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从严控制变更设计,严格按审定的设计图纸施工,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予决算审查。加大对工程质量管理力度,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建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接的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4、规范征地拆迁安置和社会保障,提高做好城市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推行依法行政,规范征地拆迁行为。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认真研究制定市区征用土地补偿安置办法,以及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建立被征地农民长期基本生活保障的具体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拆迁行为,依靠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小区安置、留地安置等多种办法,科学指导征地拆迁工作。

改进安置方式。实行城市规划区居民拆迁户货币补偿安置为主,失地农民住宅小区安置,规划区外农民建房小区集中安置,提高拆迁安置的工作标准。加快城市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步伐,逐步解决好经济困难户、拆迁户等弱势群体的居住问题。

5、改革城建投融资体制,畅通城建资金渠道。

大力推进城建企业改组改制,组建城建集团,做强做大建筑企业和建筑产业。进一步创新城投公司的体制机制,推行城投公司股份多元化改造,做大融资平台、提高动作水平,推动城投公司加快发展。加强城建项目建设,通过项目大力招商引资,吸纳社会资金。进一步加强与金融系统的联系,争取银行对城建的资金支持。同时集中捆绑一批项目资金投入城市开发建设。真正做到用好上级一块、盘活自己一块、激活民间一块,做大城建资金蛋糕。进一步加强土地收储出让,运作好城市土地资产,积极探索广告经营权、冠名权等城市公共资源、城市延伸资源等的经营新路子,为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6、改革城市管理体制,推行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重心下移。

中心城市要打破城市发展体制的束缚,实行“一城三区”发展模式,不断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组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相对集中城市管理督查和行政处罚权。进一步增加城市管理经费,对城市日常管理实行重心下移,明确工作责任,实行定量考核,调动属地管理主体的积极性。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城市社区建设,从转变社区职能入手,切实加强社区办公场所、办证场所、办事场所等基础条件建设,进一步理顺社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主体,全面推进以社区组织、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环境、社区文化、社区治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在发展经济、稳定社会、造福群众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构建和谐社区,大力开展各种方式的城市管理竞赛活动,推行以奖代补,奖罚分明。继续加强五城同创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7、积极培育,加强监管,保障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机制,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加大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控制非住宅和高档及大户型住宅房。加快重点居住小区建设。市本级大红鹰香溢云天、带湖花苑、月泉花城等十大重点房地产项目要加快推进。启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一步激活住房二级市场,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特别是要加大民营企业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力度,不断做强做大住房公积金规模,用活用好住房公积金政策,加大力度推进小区物业管理,做强做大房地产业。各县(市、区)要十分注重培育房地产市场,出台鼓励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要制定房地产开发计划,加强总量调控,强化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8、加强土地资产经营和管理,提高城市土地管理水平。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全面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采矿权市场化动作改革,加强国土资源基础业务建设、信息化建设和系统机构队伍建设。坚持“集约用地、科学用地、依法用地”的原则,认真做好城市发展和经济建设用地的保障和服务工作,制定出台鼓励县(市、区)加大土地整理的指导性文件。同时在用地上向县(市、区)重点工程、县城所在集镇和列入市政府重点指导的重点镇倾斜。开展工业园区存量土地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企业用地行为。按照“集中布局、集约用地、集群发展”的要求,以单位投资强度、开发时限要求为标准,进一步依法规范企业用地行为,盘活土地存量,使园区建设、城市建设互为促进、共同发展。做好城市规划和土地使用的衔接协调工作,严格控制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科学制定出让计划,控制出让总量,加强城市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提高出让土地质量,实现城市土地资产价值最大化。抓住城市土地价这个关键点,充分发挥地价杠杆作用,进一步经营好城市土地资产。

9、加强中心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加大环境监管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把好环保审批关。推行重点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努力提高城市建设工程的系统性、科学性。继续加大力度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重点实施《上饶市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办法》以及《上饶市城区烟尘控制区管理办法》,大力改善中心城市

环境质量,实现中心城市可持续发展目标。到2005年底,上饶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在国家二级标准,信江流域水环境质量保持到国家地表水三类标准,饮用水源水质稳定在国家地表水二类标准,确保中心城市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

10、统筹城乡发展,让城市文明梯度推向农村。

加强对县(市、区)城建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各综合部门和建口单位,要从项目建设、投资管理、道路建设、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培育房地产市场、加强土地市场管理、加强环境建设、做大住房公积金、搞好社会保障等多方面进行指导和服务。要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各县(市、区)城市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破解难点,解剖麻雀,加快推进各县(市、区)的城建工作。

要从政策上加强对县(市、区)和示范镇、中心村的扶持。要从规划指导、土地指标、重点项目资金等方面倾斜,集中资金加快发展。进一步深入开展“文明村镇”、“优美乡镇”、“优美乡村”等创建活动,推动城市文明向农村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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