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

2024-05-21

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精选4篇)

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 第1篇

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

实 施 办 法

为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保证研究生评奖评优的公正、公平,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结合本院(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荣誉称号

(一)优秀毕业研究生

优秀毕业研究生每学年评定一次,仅限当年毕业研究生参评,申请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1.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品行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2.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积极参与各类科研项目研究,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博士生在校期间至少公开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少公开发表1篇以上论文;

3.积极参加各类活动,在校期间获得过2次(含当年)以上校级以上奖励(个人单项奖除外)或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二)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每学年评定一次,申请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思想上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热爱学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文明礼貌,爱护公物,讲究个人修养;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全学年学位考试成绩优良,必修课、选修课考试(考查)成绩合格,外语成绩达到国家统一考试及格线以上;

4.积极参加学术和科研活动,取得突出科研成果; 5.积极参加体育煅练,身体健康; 6.当年至少获1次个人单项奖励。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优秀研究生干部每学年评定一次,申请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1.优秀研究生干部获得者须是学校或院、所研究生会干部,各院、所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成员,校研究生社团联合会主要干部;

2.工作积极肯干,认真负责,热心为同学服务,有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工作效果良好,组织观念强,日常生活中能严格要求自己,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参照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执行。

二、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申请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思想上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热爱学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文明礼貌,爱护公物,讲究个人修养;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全学年学位考试成绩优良,必修课、选修课考试(考查)成绩合格,外语成绩达到国家统一考试及格线以上;

4.积极参加学术和科研活动,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三、研究生个人单项奖

(一)校园文化活动先进个人

校园文化活动先进个人每学年评定一次,申请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积极组织、参加研究生文体活动; 2.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种科研活动。

(二)研究生学术活动先进个人

1.积极组织、参加校内各种研究生学术活动,积极参加各类项目活动和国内外学术会议;

2.主讲过学院硕博论坛的学术报告。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根据当年评优工作通知,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研究生辅导员。逾期未交申请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2.研究生辅导员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召开全体研究生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3.学院党委副书记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确定初选结果。4.学院将评审结果在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核。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有本学年评优资格: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 2.违反社会公德且造成不良影响者; 3.旷课累计超过一周者; 4.处在休学期间;

5.未缴清上一研究生学费。

附:文学院研究生评优科研成果认定办法

1.科研成果发表的时间必须是在评优学年内。

2.科研成果分论文、研究报告、作品、著作四类。成果级别认定参照《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级别认定及奖励办法》。3.难以确定的成果类型和级别,难以确定的奖励档次等问题,由学院教授委员会决定。

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 第2篇

为鼓励社团健康发展,调动会员积极性,社团部每学年对各社团进行综合评估,并组织开展优秀社团评比活动,对优秀社团、社团负责人和积极负责分子给予表彰奖励。

一、评比条件

优秀社团:

(一)组织制度健全,成员团结友爱,富有活力。

(二)活动准备充分,组织过程严密,效果良好,宣传工作抓得好。

(三)积极配合社团各项活动,活动报账及时清楚,活动后及时总结并报社团部。

评分细则

1、为社团部出谋献策 +

52、会议考勤缺勤一次-1——83、学期报表弄虚作假-2——

44、社团社员的名单(不详细、模糊不清或未交)-

25、学期报表缺交或迟交-

36、学期的活动总结和活动计划缺交或迟交-2——87、自行解决活动经费问题 +88、造假帐-

29、在规定时间内,未将经费送交院团总支学生会-

310、未经社团部同意而擅自向院团总支学生会领导申请经费-

311、向社员乱收费现象-812、进行的对外活动 +4——613、在校内组织举办除学术讲座以外的各类活动 +

414、学术讲座 +2——

415、社团之间交流合作(包括外院、系)+2——616、主要负责人的产生未同社团部协商讨论而直接指定-

517、未经院团总支学生会同意擅自举办培训班-618、未经院团总支学生会同意擅自进行对外交流活动并造成不良影响-819、积极配合校团委、学生会工作 +4——620、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承担院团总支学生会布置的工作任务-621、本社团的持续年限为准,一年加1分

优秀会员:

(一)积极参加协会活动,且表现突出的。

(二)对章程修改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被采纳的。

(三)其他内容以各协会章程为准。

(四)成绩良好,本学无补考现象。

(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评比。

1、在院级及其以上各类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

2、在院级及其以上各类重点刊物中发表学术性文章者

3、为本协会及学院第二课堂活动争取经费赞助者

优秀社团负责人:

1、认真组织本社团成员圆满完成社团部和社团布置的各项任务,在各方面表现突出。

2、在活动安排上,组织严密,宣传及时,活动经费账目清楚。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工作态度认真,能充分发挥本社团优势,勇于创新,活动有特色,并在院内影响教大。

4、所在社团为本优秀社团的负责人为当然优秀社团负责人。

5、没被评为优秀社团的,但责任人表现积极,工作认真,符合前三条的要求的负责人经过考核也有可参与评比。

二、评选指标

优秀社团:

10个(含10个)社团以下评两个。

10个至15个(含15个)社团以下评四个。

15个至20个(含20个)社团以下评五个。

优秀会员:按各社团本招新人数的8%的比例评定。

大学里的评奖评优 第3篇

校字【2007】101号 一

奖学金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奖学金的名称: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贫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社会和企业专项奖学金。

第二条 指导思想:更好地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进一步加强校风和学风的建设,鼓励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

第二章 等级设置、比例、标准

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颁发标准和人数按上级文件执行。

第四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共三个等级,奖励人数比例为全校学生总数的31%,其中:

一等奖1000元/学年,占学生人数的3%; 二等奖500元/学年,占学生人数的10%; 三等奖300元/学年,占学生人数的18%。

第五条 贫困优秀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共三个等级,奖励人数比例为全校贫困总人数的35%(贫困生的比例掌握在学生总数的25%),其中: 一等奖700元/学年,占贫困生总人数的5%; 二等奖500元/学年,占贫困生总人数的10%; 三等奖300元/学年,占贫困生总人数的20%。

第六条 单项奖学金比例和标准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第七条 社会和企业专项奖学金颁发标准和人数根据有关协议确定。

第三章

评定条件、评定时间

第八条

国家奖学金评定条件、时间按上级文件执行。

第九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本、专科普通学生,连续学习一学

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具有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的资格: 1.体育达标成绩在良好以上;

2.参评课程的成绩全部在及格以上;

3.本科生三年级下半学期须通过四级英语考试; 4.当年没有受到校级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注:对不符合条件1者只能获“学习优秀奖”,学习优秀奖奖金额度为同级奖学金额度减100元。对不符合条件2、3、4之一者,不能获奖学金。第十条 贫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1.思想道德品质好,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2.学习刻苦努力,学业成绩优良; 3.生活俭朴,作风正派,勤俭节约;

4.积极参与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勤工助学活动; 6.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是综合测评在本专业排名前10%以内,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是综合测评在本专业排名前30%以内,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是综合测评在本专业排名前50%以内。

第十一条

单项奖学金获奖条件:

1.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和学校组织的科技和学科竞赛获奖者,科学探究获得一定成果的集体、个人;

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者或获得发明专利者;

3.精神文明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贡献或有突出事迹者; 4.教育改革奖:提出的改革方案、建设被采纳或推广者; 5.素质教育单项竞赛奖及相关奖项。

第十二条

社会和企业专项奖学金的条件根据双方有关协议执行。

第十三条

评定时间:优秀学生奖学金、贫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要求在次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评审完毕;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根据有关文件和相关协议评定。

第四章

评定程序和方法

第十四条

评定程序:

1.各学院成立学生奖学金评定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奖学金评定工作并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2.各学院将评定结果进行汇总报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 3.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后报财务处领取各项奖学金。

第十五条

评定方法:优秀学生奖学金、贫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的评定,采取以班为单位,按应评名额,依据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选取。单项奖学金由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定,专项奖学金由提供奖学金者和学生处组织评定。

注:1.毕业班不在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和贫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该年度奖学金用于设立优秀毕业论文奖、文明离校奖,奖励优秀大学毕业生以及其他毕业活动费用。

2.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见附件。

二 学生评优的实施方法

第十六条

关于优秀三好学生的评选

1.评选比例:优秀三好学生占参评学生的5%。

2.评选标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线路和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的理论,关心时事政治,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爱劳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遵纪守法,热爱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优秀三好学生在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且在综合测评的前20%以内。第十七条 关于模范学生干部的评选

1.评选比例:模范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干部总数的15%。

2.评选标准:品学兼优,努力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成绩突出,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在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模范学生干部在综合测评的前40%产生。第十八条 关于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1.评选比例: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比例为参评集体的15%。

2.参评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的班级领导核心;能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和科技实践活动;有理论学习小组;有积极向上,互助友爱,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当学年班内无受纪律处分的学生,无卫生不达标宿舍;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良好学风。

3.评选程序:校级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由学院组织联评,省级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在校级评优的基础上由学院将参评材料报学生处进行联评,最后报校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九条

优秀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的评选与奖学金同步进行。

第二十条

优秀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只授予荣誉称号,先进班集体的奖励额度为200元。

第二十一条

本奖学金及评优办法自2007—2008学年开始执行,原《河北科技大学本专科普通学生奖学金和评优的实施办法》(校字[2000]17号)同时废止,解释权在学生处。

附件:

1.2.3.学生综合测评方法 学生德育素质标准 奖励分及扣分标准

附件1:

学生综合测评方法

一、综合测评的总体构成

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分为德育素质、智育素质和体育素质三部分,其中德育素质占20%,智育素质占70%,体育素质占10%。

二、综合测评的记分方法 1.德育素质的记分方法

(1)德育素质的测评内容分为政治表现、学习态度、道德修养、劳动卫生、遵纪守法、社会实践等六个评价因素,每个评价因素分为四个评价等级,即A(好)、B(较好)、C(一般)、D(较差),六个评价因素的权重相同,各占1/6。

(2)将每个学生的评价等级分别累加,即ΣA、ΣB、ΣC、ΣD。(3)分别计算出学生评价、学生干部评价(即评价小组评价)及辅导员评价的分数,以学生评价分数计算为例:

SA=ΣA/N,SB=ΣB/N,SC=ΣC/N,SD=ΣD/N N为参加评价的学生人数。

则学生评价得分=SA×100+SB×80+SC×60+SD×40 学生干部评价分数的计算方法同上。辅导员的评价分数由辅导员直接给出。

(4)参加测评人员权重的确定为:学生评价分占50%,学生干部评价分占40%,辅导员评价占10%。(5)德育素质分=(学生评价分×50%+学生干部评价分×40%+辅导员评价分×10%)×20% 2.智育素质的记分方法:

智育素质分=(考试课总分数×70%+考察课总分数×30%)/(考试课门数×70%+考察课门数×30%)×70% 注: *不及格课程的成绩以原始考试成绩为准

*不论何种原因的缓考(考研除外),成绩高于60分(含60分)的,一律按60分计。因考研而缓考的,以实际考试成绩为准。

*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数分别按95、85、75、65、45分计。

3.体育素质分的记分方法按照冀教体﹝1992﹞1号文件精神执行,计算出体育成绩乘以10%即为体育素质分。

4.综合测评分=德育素质分+智育素质分+体育素质分+奖励分-扣分

学生德育素质评价标准

一、政治表现

A: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与政治活动,主动靠近党团组织,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B: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活动不迟到、早退。C:有一定的政治上进心,能参加政治活动,但有时缺席。D:经常不参加政治活动,思想认识比较模糊。

二、学习态度

A学习目的明确,有科学的学习方法,学习很有主动性,作业认真,知识面广且扎实。B:学习目的比较明确,能遵守学习纪律,勤奋好学。C:学习比较认真,能按时完成作业。

D:学习动力不足,作业不认真,有时抄袭作业,又迟到旷课现象。

三、道德修养

A: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做文明行为执行者和倡导者。

B:文明礼貌,作风正派,严于律己,乐于助人,忠诚老实。C:讲文明礼貌,能团结到多数同学,无损人利己行为。

D:缺乏文明礼貌行为,团结同学不广泛,生活不节俭,道德修养较差。

四、劳动卫生

A: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正确的劳动观念,模范遵守教室、宿舍的卫生制度并勇于同不良的卫生习惯作斗争。

B: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参加集体劳动和卫生值日,劳动态度较好。C:基本上能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能参加集体劳动和卫生值日,但有时缺勤。

D:缺乏卫生习惯,经常不参加劳动和卫生值日,违反卫生公约,宿舍卫生不达标。

五、遵纪守法

A: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法制、法规,有很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地同违法犯罪和违反校规校级的行为作斗争。

B: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级,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没有违规行为。C:有一定的法制观念,能遵纪守法,但不注意小节。D:法律观念淡薄,有违反校规校级行为。

六、社会实践

A: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能写出较好的社会实践总结、论文、体会等,并获得某一级别的奖励。

B: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能写出社会实践总结论文、体会等。C:按要求基本能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但不太热心,只为应付。D:没有按规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参加了但表现较差。

奖励分及扣分标准

奖励分的标准

1,干部的奖励分:对在职的学生干部,由辅导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任人组成评选小组进行考核。并依据干部等级进行奖励。A:干部等级:

一级:校、院学生会正、副主席,班长,团支书。

二级:校、院学生会正、副部长,艺术团正、负团长,校广播台正、副台长,班委。团总支、团支部委员。B奖励标准:

根据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一级干部奖励分为0—1.5分,二级干部为0—1.2分。注:上述考核工作在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各部门两周内和学生干部所在院协商确定干部的奖励准则,并将考核结果送学生所在院。对身兼多职的,只取一个最高分。2,文体、科技活动奖励分:

名次

破纪录 省级1.5 1.4 1.3 1.2 1.0 0.8 0.6 0.4

1.5 市级1.0 0.9 0.8 0.7 0.5 0.4 0.3 0.2

1.0 校级 0.5 0.45 0.4 0.35 0.25 0.2 0.15 0.1

0.5 注:破纪录不在加名次分,集体项目获奖的奖励分按上述标准折半。荣获国家级奖励,其奖励分参照省级奖励上浮0.2分。3,被评为省级文明宿舍,奖励宿舍长1分,其他成员每人奖励0.6分;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奖励该宿舍的宿舍长0.8分,其他宿舍成员奖励0.3分;被评为校级先进宿舍,奖励宿舍长0.4分,其他成员每人奖励0.1分。4,受校级以上通报表扬者奖励0.5分。

5,注:综合评分加上奖励分后。名次最多只能跨越五人(含五人)。

扣分标准

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 第4篇

第一次,挣脱恐惧去助人。李溢新从__年大学入学之初,就加入了集美大学红十字会,坚持长期参与红会组织的各项志愿活动,三年多时间里多次参与义务献血活动。__年5月,怀着对社会公益服务的热爱,他在《志愿者捐献同意书》上郑重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正式成为一名中华骨髓库造血干细胞的捐献志愿者。9月,他接到厦门红十字会的电话,通知他与广州的一位血液病患者HLA配型初步吻合,被问之是否愿意进行高配捐献。虽然长期参与红十字会的活动,但消息的意外降临,还是使他既兴奋又害怕,毕竟他对很多的医学问题仍报以疑问,但在短暂的犹豫和思考后,本着一颗向善的心,他还是给予了肯定的答案。他在福州市第一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了HLA高度配型。一周之后,他再次接到厦门市红十字会的电话,告知其与该患者配型高度吻合。经过前一段时间的了解和医生咨询,溢新当初的疑惑和犹豫全然没有了,对高配的成功抱着一种期待的心理,因为这样的付出,将换回一个患者的新生。

5月,李溢新在红会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带着学校老师的关心,前往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进行了造血干细胞捐献。这一次,李溢新在病床上躺了整整4各多小时,采集到200毫升造血干细胞——这需要14000毫升的血液循环量,而李溢新周身血液只有4000毫升左右。也就是说,他体内的血液,顺着管子,流到离心机,再回到他身体,来回走了3.5趟。李溢新说,“在病床上的4个小时里,他看电视,看天花板,和陪护工作人员闲聊,那些恐惧和担心便慢慢被驱散了。”从开始到最后,他都坚信自己做的决定是完全正确的。

挣脱犹疑再上路。10月初,因患者病情反复,急需李溢新同学的淋巴细胞进行救治。市红会的工作人员便打电话给溢新求助,本以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因为不少捐助过一次造血干细胞的人,都会止步于第二次的捐献,或是出于对身体的担忧,或是不想再经历血液离开身体的感受。

李溢新同学得知后,马上在网络上搜索相关信息,一些成功的案例,给他很多正面的力量。但同时,一个严峻的问题摆在他的面前。马上到来的12月份正是他备考最紧张的时候,作为集美大学航海学院大四的学生,他刚找到工作,即将被外派新加坡——为了能正式上油轮工作,他需要报考包括三副适任证书在内的船员资格证,12月就有7个测评,1月有3门科目考试。红会的工作人员本以为消息不会来的这么快,但仅第二天,李溢新就给出了肯定的答复:“再拖下去,就怕耽搁救助患者的最佳时机了。”这一次,他没有告诉父母,“第一次他们就没同意,这次不是怕他们反对,而是怕他们担心。”他就这么不声不响地完成了第二次捐献,他的辅导员和舍友甚至一开始都不知道,他又将去进行一次捐献。

12月,在市红会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他再次到福州进行二次捐献,这次捐献也让李溢新成为了厦门第一例进行二次捐献的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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