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履约担保函格式

2024-06-09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履约担保函格式(精选8篇)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履约担保函格式 第1篇

履约担保

保函编号:________________

致::

鉴于(下称被保证人)已于贵方签订了工程编号为的关于货物的采购合同(下称合同),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

1.本保证担保的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2.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我方将在收到(受益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个工作日内,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向受益人支付索赔款,直至本保证的最高担保金额。

4.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索赔款额的计算方法,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

5.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6.我方提供本保证担保后,受益人与被保证人对合同进行修订的,应当将修订后的合同原件送我方备案。

7.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向受益人支付的索赔款已达本保证担保的最高担保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

8.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

(本保函失效后,请将原件退回我方注销)

保证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电话:传真:

日期: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履约担保函格式 第2篇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证金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相应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据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拒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履约担保函格式 第3篇

基础设施建设对经济增长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为刺激经济发展,各国都在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基建领域所需的大额投资使得政府部门财政资金短缺问题日益突出,PPP ( Public - Private Partnership,公私合营) 模式通过有效地吸引私人投资者参与到基础设施项目中,解决了政府部门资金短缺问题,得到了很好的使用[1]。但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大、建设与运营时间长的特点使得投资者在项目进行过程中面临诸如政治风险、市场风险、建设风险、运营风险等风险[2]。而这些风险成为决定私人投资者是否选择进入PPP项目的主要因素。为了吸引私人部门进行投资,一般PPP项目都需要政府部门提供一定的担保。一般来说,政府担保的类型有: 最低收益担保、资金补贴等[3]。

在具体PPP模式运作过程中,学者发现,政府担保的价值在实际运用中往往被忽略,为此不断有学者提出在进行项目评价与项目谈判时应考虑政府担保价值。Liu和Cheah[4]利用实物期权的思想,将政府担保看作为是一个卖方期权,建立了利用蒙特卡洛方法求解政府担保价值的期权模型,最后计算出了新加坡第二跨海大桥中政府担保的价值。范小军等[5]建立了基础设施项目中政府担保的期权定价模型,并在具体应用中考虑了各种因素对政府担保价值的影响,为政府担保提供了量化依据。何涛和赵国杰[6]利用实物期权思想和蒙特卡罗方法建立了考虑政府担保价值的特许期决策模型,通过具体案例的计算,为政府和私人部门特许期谈判提供了适当依据。许祥秦和曾咏梅[7]分析了在基础设施BOT项目中政府担保的具体行为,认为政府担保价值对最优特许期有着影响,构建了考虑政府担保价值的特许期谈判博弈模型,为政府部门的特许期决策提供了依据和建议。

上述研究已经注意到政府担保的价值,并将其运用到特许期的谈判和项目的投资评价等方面。但是由于政府担保将成为政府未来的或有债务[8],同时考虑到政府部门的资金本身并不充足,因此相对于直接提供资金担保的方式来说,其更加希望能够提供不需要直接资金支持的担保方式,而私人部门面对诸多的不确定性当然希望能够得到政府部门直接的担保支持,如何解决上述矛盾成了本文的研究所在。

本文在前述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将政府担保模式转换为项目特许期延长的方式,利用实物期权的思想和蒙特卡罗模型方法计算出政府担保的价值,并将其价值转换为具体的特许期延长,从而建立政府担保模式的转换模型,最后通过实际案例计算并讨论政府担保转换的应用。

2政府担保转换模型的建立

2. 1 问题的提出

在PPP项目中,由于政府部门资金本身并不充足,相对于直接提供资金支持的政府担保方式来说,其更加希望可以提供不需要资金支持的担保方式,而私人部门面对诸多的不确定性,希望能够得到政府部门直接的担保支持,因此将需要资金支持的担保方式转换为项目的特许期延长便成了同时满足双方需求的折中方案。对于政府部门来说,这种转换模式极大地减轻了政府未来的财务负担,同时也使得私人部门可以间接获得了一定的资金支持。私人部门为保证能够获得该部分的价值,必定会加强基建项目的技术创新与提升项目的经营管理水平,这样更加有利于资源的最优化利用。

2. 2 政府担保价值的计算

政府在PPP项目中给私人部门提供的各类担保可以看作是在特定的时间内以项目的未来具体价值为标的资产,政府担保所提供的最低收益等为执行价格的看跌期权。本文具体以最低收益担保为例,如果项目未来第i年的收益CFip达到政府当年的最低收益保证CFip,则政府不需要为投资者支付最低收益担保; 相反,如果项目未来第i年的收益CFip低于政府的当年的最低收益保证CFip,则投资者将获得政府部门提供的最低收益保证。从而可以计算出具体第i年政府部门需要提供的最低收益担保的价值SFi,具体为:

根据实物期权的思想,最低收益担保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风险中性环境,因此在无风险利率rf的基础上,将SFi折现到原点,即可得到PPP项目中政府担保的具体价值Vg,具体为:

2. 3政府担保价值的转换模型

步骤1: 计算项目的静态NPV。利用项目的现金流量表,结合传统的NPV方法计算出项目的静态NPV:

其中: Ii为项目第i年的投资额,t0为项目的建设期,ti为项目的特许期,CFi为项目第i年的预计收益,rf为无风险利率,rc为项目折现的基准收益率。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由于项目在建设期每年的投资额是直接按计划投入,这里并不考虑风险因素的影响,因此在折现时采用的是无风险利率rf; 而在项目的经营期内则需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的影响,因此采用的是项目的基准收益率rc。这里项目的rc本文采用CAPM模型计算:

其中: rc表示所要求的基准收益率,rm表示行业的市场平均收益率,β表示风险调整系数。

步骤2: 计算项目的真实价值。由于传统的投资评价方法没有考虑项目的不确定性与管理上的灵活性,Trigeorgis[9]认为项目的真实价值Vopt应该等于项目的静态NPV加上项目中所隐含的实物期权的价值Vg,因此这里首先利用上述所计算得出的政府担保价值计算出项目的真实价值:

步骤3: 计算特许期延长期限。将政府担保模式进行转换后,政府将不再为项目提供相应担保,因此我们将项目的真实价值Vopt按照不考虑政府担保的情形下,利用传统的NPV方法计算出满足项目真实价值Vopt所需要的特许期t2:

最后利用调整后的特许期t2和原始项目特许期t1就可以计算出将政府担保转换为项目特许期延长优惠的具体时间T:

3 工程实际案例分析[10]

3. 1 案例背景分析

韩国的马昌跨海大桥连接了马山市和昌原市,是韩国第一个引入私人投资者的大型基建项目,对于缓解马山市和昌原市日益增长的交通压力有着重要作用。该项目全长1. 7km,计划于2004年开工,2008年投入运营,全部投资为3. 16亿美元,其中韩国现代建筑公司和法国布依格组成马昌项目公司( MCB) 按1︰1的比例共投资0. 59亿美元,韩国国民银行、韩国人身保险公司、韩国信用担保基金组成的银团提供15年的固定利率为8. 11% 共计2. 06亿美元的贷款,最后的0. 51亿美元由韩国道路建设基金提供,为20年的利率为20% 的次级债务。2002年当地政府与MCB签订特许期协议,协议规定了该项目的特许运营期为30年,并给出了当实际收益不足预计收益的80% 时则由政府提供相应补贴。

3. 2 案例基本数据

( 1) 假定项目建设期内每年的计划投资比例为: 10% 、30% 、30% 、30% ;

( 2) 项目的维修成本为总投资的7% ,每年366万美元,均分到整个运营阶段,项目每5年进行一次维修,维修费用按照3% 的通货膨胀率进行增长;

( 3) 项目的运营成本为总投资的23. 8% ,每年253万美元,均分到整个运营阶段,同样按照3% 的通货膨胀率进行增长;

( 4) 项目的税率为27. 5% ;

( 5) 项目的无风险利率为5. 1% ;

( 6) 项目平均通行费用为3美元/每辆,费率按照3% 的通货膨胀率进行增长;

( 7) 项目的初始交通流量为861万辆,MBC给出了每年的交通流量增长率,从而得出每年的交通流量,如表1所示。

百万美元

根据以上基础数据,我们可以得出该项目的权益资金现金流量表,如表2所示。

百万美元

3. 3 计算政府担保价值

在项目的特许期协议中规定,当项目实际收益不足预计收益的80% 时,政府为投资者提供相应补贴的最低收益担保。这里最低收益担保可以看成是以预计收益的80% 为执行价格的卖方期权,从而可以得出最低收益担保的价值Vg为:

对于收费桥梁来说,对项目价值波动影响最为明显的两个变量为项目的初始车流量和每年的车流量增长率。这里由于初始车流量不能为负值,所以我们假定项目的初始车流量服从对数正态分布,每年的车流量增长率服从正态分布。对于具体的参数取值,我们给定对数正态分布的均值与方差分别为861万辆和2. 38, 正态分布的均值与方差分别为2. 30% 和0. 989。接下来采用蒙特卡洛模型对2个变量进行模拟,得出实际现金流量和预计现金流量的差额,最后将其折现即可得出项目最低收益担保的价值。具体最低担保与实际现金流量的差别如表3所示,项目最低收益担保的价值统计如图1所示。

百万美元

从图1中可以得出,项目最低收益担保的均值为359万美元,标准差为277万美元,中值为304万美元。可以看出,项目的最低收益担保值统计图明显偏左,并且在0到3. 64的区间内累计概率已经达到了60% ,因此我们取该项目的最低收益担保值为中值304万美元。

3. 4 计算特许期延长期限

步骤1: 计算项目的静态NPV。首先计算项目的基准收益率。这里假设行业的市场平均收益率为10. 40% ,查询得到韩国现代建筑公司和法国布依格公司的风险调整系数分别为1. 45和1. 22,由于双方各投资50% ,因此风险调整系数取值1. 335,无风险利率取国债利率为5. 1% 。将上述数据代入公式( 4) 中,可以得到项目的基准收益率为:

将项目权益资金的现金流量表中的预计现金流量代入公式 ( 3) ,可以得出项目的静态NPV为:

步骤2: 计算项目的真实价值。将项目的静态NPV值和项目最低担保值Vg代入公式 ( 5) ,可以得出项目的真实价值Vopt:

步骤3: 计算特许期延长期限。将项目的真实价值Vopt在不考虑政府担保的模式下代入公式 ( 6)中。需要指出的是,项目在特许期延长阶段的现金流量是按照和估计项目预计现金流同样的方法进行预测的。通过传统的NPV方法,利用试算法计算出不考虑政府担保模式下不同特许期项目的静态NPV值,如表4所示。

根据表4可以看出,满足项目的真实价值Vopt所需要的特许经营期为32年。最后将其代入公式( 7) 中,可以得出项目特许期延长优惠的具体时间T:

综上所述,在该项目中,政府可以通过延长项目的特许期2年来代替给予私人投资部门的最低收益担保,通过政府担保模式的转换,可以有效地解决政府未来的财务负担,同时也间接满足了私人部门的担保要求。

4 结论

本文提出的政府担保转换模型为政府在PPP项目中为私人投资者提供政府担保的方式提供了新的思路,很好地解决了政府部门财政不足和吸引私人投资者的问题,同时有利于私人部门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自身创新,最大化资源的利用。

但是由于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定,PPP项目的特许期受到很大的控制,如中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款明确规定了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这使得本文的实际运用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仅对于特许期未超过法律规定的PPP项目才可以采用本文的模型进行政府担保转换。

摘要:在PPP项目(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公私合营项目)中,政府部门为私人投资者所提供的政府担保将变成政府未来的或有债务。相对于直接提供资金的担保方式来说,政府部门更加希望能够提供不需要直接资金支持的担保方式,而私人部门面对诸多的不确定性则更加希望能够得到政府部门的直接担保。为解决上述矛盾,提出将政府担保转化为特许期延长的模式,利用实物期权理论计算出政府担保的价值,然后再将其转换为具体的特许期延长,最后利用实际案例进行验证,为政府担保方式提出新的思路。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履约担保函格式 第4篇

转眼,距离2012年的新年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市面上可供选择的信托项目却很少,“节后有些项目还没有批下来,信托监管也越发严格。”北京某信托公司产品经理夏洛(化名)在接受《投资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2月28日,由北京信托发行的《天津团泊新城保障房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团泊新城”)引起了投资者的注意,保障房、政府支持、股东实力雄厚等等,一个个项目关键词成为推介机构口中的亮点。

但是,对于该计划,也有不少业内人士担忧,在市场未知的环境下,以地价出让收入作为主还款源不免叫人担心。

政府信用担保

从信托背景资料和简介来看,大部分的业内人士对该信托给予了好评,“该项目是天津市主流的融资平台之一,一级开发、保障房、与几个国有企业挂钩,整体来说,不太悲观,还是可以买的。”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总体规划》,未来天津将在“一轴两带三区”(一轴——京滨综合发展轴,两带——东部滨海发展带及西部城镇发展带,三区——北部、中部及南部三个自然保护区)的市域空间布局结构上,建立以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为主副中心、11个新城、30个中心镇和81个一般建制镇组成的四级城镇体系。团泊新城是《总体规划》中提出重点建设的新城之一,也是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十一个环外新城中距离中心城区最近的新城。

项目担保方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天津市委、市政府批准组建,于2007年1月26日正式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6.27亿元。

在中国债券信息网上,《投资者报》记者还找到了一份由鹏元资信评估公司对其最新的市政项目建设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其信用等级为AA,其将在团泊新城项目中为滨海团泊公司履行差额补足义务提供信用担保。

“发债对资产要求高,这对项目信用担保是个好事。”投行及信托人士王彬说。

股东实力较强

据记者了解,鉴于房地产融资大量借道信托,为避免风险,年前银监会内部曾对各信托公司进行严格的检查,并在业务审查中加大力度,而信托公司也更加审慎地倾向于选择强大的交易对手或地区龙头,对于监管要求丝毫不敢怠慢。

而此番团泊新城项目的交易对手实力不免被推介机构热炒。

该项目开发公司滨海团泊公司的前身是滨海投资公司为开发团泊新城西区而成立的项目公司,滨海投资公司为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006年6月滨海投资公司与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政府签署《天津市静海县团泊新城土地整理协议书》,获得了团泊新城西区约51.89平方公里土地的一级整理开发权。

而后经过股权转让,滨海团泊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滨海投资公司(72.25%)、华融资产公司(12.35%)和昆仑信托公司(15.40%)。

然而,华融资产公司和昆仑信托公司在股东结构中是否就真的增强了其股东信用呢?从现有资料无从判断。

一位资深信托人士和《投资者报》记者聊项目时提到,尽管没有看到详细资料,但是不排除华融资产公司和昆仑信托存在“假股权、真融资”的股权融资方式参与的嫌疑,“比如‘股权融资+回购’的方式,尤其是昆仑信托不大可能在这类结构中做股东,其作股东的唯一原因可能是信托资金做‘股权投资+回购’”。

土地出让回款存风险

依照信托资料,团泊新城项目将选取部分拟出让的地块出让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并表示目标地块将于2012 年、2013 年完成出让,且招商地产、远洋地产、融创集团已与滨海团泊公司签署了土地收购意向协议并交付了定金,而目标地块的协议价格则为17.75 亿元。

“还款来源的问题在于如果土地卖不出去呢,在目前房地产调控下,楼市成交量、价格均下跌,同样波及土地成交。”夏洛告诉《投资者报》记者,“首先,还款来源的形式不好,现在做土地整理,挂牌上市开发流程长,销售又不行;其次,团泊湖那边很多地产商在那儿囤地,之前不断通过信托融资以新换旧甚至一度深陷破产传闻的星耀五洲也在附近,好多楼盘销售不动,所以,即便是保障房项目,在市场未知的环境下,以地价出让收入作为主还款源不免叫人担心。”

去年下半年,2007年的天津双料地王星耀五洲因破产传闻、业主纠纷、连环信托漩涡、深陷停工疑云等问题,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截止到2011年12月中旬,其开盘两年半多的销售却不够支付当年购买土地的款项,在连环信托的漩涡中苦不堪言,开发商所面临的资金链压力不言而喻。

根据百度地图显示,团泊新城和星耀五洲相距约27.1公里,均处天津市的大南部,且团泊新城距市区稍近。“去年到现在那边的房子都不好卖。”曾去考察过的夏说。

不过,团泊新城的亮点在于已握有三大地产公司的土地收购意向书并交付了定金。“意向书不是法律协议,这里推荐材料内容较少,有无签订法律协议不可知,但是计划提到了定金,‘定金’非‘订金’,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較严格的界定,一般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有一定补偿的。”某国企投资高管对《投资者报》记者说。

履约担保(履约保函文本)000 第5篇

编号:(工 字)第ly—09—0000号

(业主):

鉴于贵方与(以下简称“承包商”)就项目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承包商申请,我方愿就承包商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承包商由于自身原因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贵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整)。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30日内。

贵方与承包商协议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当保证期间结束时,未接到贵方要求延长工程竣工日期的通知,视为本保函自动失效。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按照贵方的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由我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使承包商继续履行主合同义务,支付金额不超过本保函第一条规定的保证金额。

(2)由我方在本保函第一条规定的保证金额内赔偿贵方的损失。

四、代偿的安排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承包商未履行主合同约定义务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说明承包商违反主合同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

贵方以工程质量不符合主合同约定标准为由,向我方提出违约索赔的,还需同时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并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贵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承包商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贵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金额达到本保函金额时,自我方向贵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因贵方违约致使承包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贵方与承包商的另行约定,免除承包商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贵方与承包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承包商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承包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及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工程履约担保函 第6篇

保函编号:

公司:

鉴于工程施工合同(下称合同),工期自2014年8月15日至2014年10月14日。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工程质量保证:

一、本保证担保的范围:担保方的保证范围是被担保方未按照主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主合同义务。

二、担保方的担保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至主合同约定的被担保方履约

日期届满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

三、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责任的承担

被担保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担保方在担保期限内承担

担保责任。

贵公司要求担保方承担担保责任应提前十五日知会担保方,否则担保方有权

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五、贵公司与被担保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履约期限的,经担保方书面同意后,担保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日期作相应调整。

六、本保证担保以文本为准,不得涂改,涂改无效。

保证人(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合同履约担保函 第7篇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贵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申请人”)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项目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主合同),受申请方委托,我方(“保证方”)愿就履行主合同约定的返回我国境内的时间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申请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履行返回国境义务。我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圆整)。

二、保证的方式和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日期结束后_____个工作日内。贵方与申请人协议变更合作期限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日期作相应调整。

我方确认,本担保合同在主合同约定的时间到达之前不得撤销。

三、代偿的安排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申请人未履行主合同约定的返回我国境内时间的证明材料。

我方收到贵方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内,贵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申请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返回我国境内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贵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金额达到本保函金额时,自我方向贵方全部兑付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五、免责条款

1、因贵方违约致使申请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返回我国境内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贵方与申请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相关履约方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两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保证人所在地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本保函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履约担保函格式 第8篇

一、政府担保与或有负债的涵义

政府担保是指政府为了吸引国内外财团、公司企业以及组织等非政府投资主体投资于公共设施建设, 对其在向金融机构贷款时提供担保。或有负债是指来自过去事件的可能负债, 其存在将仅能由不受完全控制的一项或多项不确定的未来事件的发生或不发生而确定。

从上述对担保与或有负债的定义来看, 政府担保与政府或有负债之间存在着有内在的联系。担保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清偿具有不确定性, 清偿行为是否发生及程度如何依赖于债务人未来对担保契约的履行程度。因此, 对担保人而言, 在提供担保时便形成了一项或有负债, 此项或有负债将持续至被担保人到期偿还债务后才可能消失。政府担保作为一种契约承诺关系, 共涉及担保者即政府、债权人和债务人三方面当事人, 这三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在担保当事人关系图中, 担保者与债权人的债务清偿关系以及与债务人的债务追索关系均利用虚线箭头表示, 其含义为该结果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只有当债务人违约时, 担保关系才会真正地生效;若债务人未曾违约, 则担保者无需承担此项债务。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财政事务部撰写的《修订的财政透明度手册》中, 对政府担保与或有负债的关系进行论述时也明确提出, 或有负债的一个常见例子是政府担保的贷款, 在提供担保时政府并未形成负债, 然而, 如果发生违约行为, 贷款人便可行使担保的权力, 政府将有义务偿还尚未偿还的贷款。此时, 或有负债将成为政府的实际负债, 并且必须支付。可见, 政府担保是政府或有负债的主要内容, 而或有负债是造成政府财政风险的重要隐患。

目前国际上通常采用VaR的风险定价模型衡量担保风险, 这为信用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及向借款企业收取合理的担保费用提供了理论依据。政府担保和私人担保具有较多的相似之处, 二者的区别在于, 政府担保一般不收取担保费用, 可将政府提供担保所产生的风险视为政府的一项或有负债。因此, 借鉴担保公司的担保定价理论对政府提供贷款担保的风险进行计量具有可行性。

二、VaR模型的主要内容

风险价值 (Value at Risk, 简称VaR) 是一种能够量化资产投资组合风险的方法。VaR指在市场正常波动的情况下, 给定置信水平, 某一金融资产或投资组合在未来的特段时间内可能遭受的最大损失值。其数学定义式为:Prob (ΔP>VaR) =1-c, 其中, Prob为资产价值损失发生的概率;ΔP为资产在持有期内的损失;VaR为资产投资组合处于风险中的价值;1-c为置信度 (给定的概率) 。这种计算方法能够反映不同概率水平下分析对象的最大可能损失情况, 因此, J.P.Morgan等公司成功地将其引入了信用风险管理领域。

(一) 一般分布下的VaR计算

假设P0为资产组合的初始价值, R为持有期内的投资回报率, 最低回报率为R*, 投资回报率的期望回报和波动性分别为μ和σ, 则资产组合的最低价值为P*=P0 (1+R*) 。根据VaR的概念, 可将相对于资产组合价值均值的VaR定义为:VaRR=E (P) -P*=-P0 (R*-μ) , 计算VaR相当于计算其最小值或最低回报率。

资产组合的未来回报是一个随机的过程, 假定其未来回报的概率密度函数为f (P) , 则对于某一置信水平c下的资产组合最低值P*, 有或。如果假定分布服从正态分布, 则可简化VaR的计算, 将一般的分布变换成标准正态分布φ (ε) , 最低回报率表示为-|R*|, 上式便可转化为:, 其中-Zα= (-|R*|-μ) /σ, 即标准正态偏离。

因此, VaR的计算过程即为找出一个偏离Zα使得上式成立。在标准正态分布下, 给定一个置信水平, 例如95%, 则对应Zα=1.65, 于是便可计算出相应的最小回报R*和VaR。根据最低回报率和标准正态偏离的关系, 最小回报可以表示为:R﹡=-Zασ+μ, 相对于资产组合价值均值的VaR为:VaRR=-P0 (R﹡-μ) =P0σZα。由此可见, VaR是分布的标准差与由置信水平确定的乘子的乘积, 其中所有的不确定性均体现在σ中, 不同的分布将会得到不同的Zα值。

(二) 基于“Credit Metrics”的非上市交易金融资产的VaR计算

VaR法用于可交易金融资产的市场风险管理关键在于金融资产的当前市场价值 (P) 和价值的波动性或标准差 (σ) 两个因素, 即给定一个假设的“风险”区间, 并且给定一个要求的置信区间, 便可直接求出VaR。然而, 将该法用于不可交易的信用担保贷款时存在着下列问题:首先, 担保贷款的当前市场价值 (P) 不能直接观察得到, 因为担保贷款不进行交易, 不存在活跃市场。其次, 标准差 (σ) 即市场价值的波动性无法计算, 因为市场价值无法观察得到, 也不存在时间序列数据以供计算。对于可交易金融资产的收益的分布, 可粗略地将其估计为正态分布, 但将该方法运用于估计担保贷款价值的可能分布便不尽合理。相对于市场风险收益, 信用担保风险的收益比信用风险收益更为复杂。

鉴于信用担保业务的特殊性, 由J.P.Morgan公司提出的信用度量术 (Credit Metrics) 能够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根据“Credit Metrics”的框架计算不可上市交易担保贷款的VaR应基于借款企业的信用评级转移矩阵, 通常使用针对一定期间内从一个信用级别变为另一级别的概率来计算, 信用级别标记采用标准普尔公司制定的AAA、AA、A、BBB、BB、B、CCC级等, 附加类别D代表违约状态。

三、基于VaR的政府信用担保风险定量模型

(一) 基本假设

假设借款企业的期初净资产为W0, 优先负债为L, 资产清算价值折扣率为d, 其中, d=清算价值/账面价值;银行贷款额D, 政府机构的风险分担比例为I, 贷款利率为r, 无风险利率为r0;贷款担保年限为n年, 政府对损失的置信度为1-c。

(二) 模型建立

1. 对借款企业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

政府可根据企业历史会计数据及财务报表等信息资料, 采用适当的定量分析方法来进行评估, 或从独立的第三方, 如国际三大著名评级机构获得。

2. 获得借款企业信用评级的变动情况。

政府担保风险表现为被担保企业的违约风险和被担保企业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被担保企业信用评级的转移可利用标准普尔公司发布的历史信用等级转换矩阵表示, 详见表1。如果要求反映多年后的信用变化情况, 可以运用马尔柯夫过程求得若干年后的转移矩阵。

3. 确定担保贷款现值估算所适用的折现率。

贷款价值估算所选用的折现率为相应期限国债的远期无风险利率与相应期限的信用利差之和, 而信用利差为与贷款评级相应的公司债券的远期零息票利率和相同期限国债的远期无风险利率之差。实际上, 折现率等于相应评级的公司债券的远期零息票利率, 详见表2。

4. 被担保贷款价值现值的计算。

利用担保贷款到期之前的现金流, 结合期末信用等级所相应的一年期远期零息票利率, 便可计算出该信用级别下的担保贷款价值现值, 计算公式为:其中V为贷款的现值;Ri为远期零息票利率;Si为年度信用风险价差;n为贷款年限。据此可计算不同等级转移结果下被担保贷款价值的现值, 进而可利用概率统计方法计算贷款现值的均值μ和方差σ。

5. 计算被担保贷款的VaR。

假设信用担保贷款的价值服从正态分布, 即V~ (μ, n) 。根据假设, c为政府部门对损失的容忍度, 则由可得出该笔贷款的最大损失为VaR=Zcσ, 其中σ为贷款价值的标准差, Zc成为波动度乘数。

6. 被担保贷款VaR的修正。

VaR值的修正是指对假设信用担保贷款价值服从正态分布情况下计算得出的VaR值进行修正。此处可采用内插法对其进行修正, 即已知某两点担保贷款价值及其低于该点的概率, 便可估算得出其间任意点VaR值。

7. 根据被担保贷款VaR计算或有负债。

根据“Credi Metrics”的计算框架, 在计算1-c置信水平下被担保贷款的最大损失值即VaR后, 借款企业的期初净资产和优先负债分别为W0和L, 则企业净资产在1-c置信水平下至少为W0-VaR。银行在对企业进行偿债能力评估时, 通常仅按清算价值计算企业的资产价值, 只要 (W0-VaR-L) d≥D, 银行便有1-c的概率保证该笔贷款的安全, 在1-c足够大的情况下, 银行几乎可以无风险地获得利息收益。此时, 银行乐于对企业贷款, 企业也不需提供相关担保。只有在 (W0-VaR-L) d

如果用LaR (Loss at Risk) 表示上式, 若政府机构发生代偿, 则有1-c的概率最多代偿LaR。在置信水平足够高的情况下, 可以认为政府面临的最大风险为LaR, 超过这个风险的概率很小。政府的最大偿付为全额代偿, 故LaR≤ID, 政府确定合理的置信水平1-c, 便可获知政府在该置信水平下承受的风险以及应该确认的或有负债。用F来表示为:F=LaR=[D- (W0-VaR-L) ×d]×[DI/ (D+L) ]。从而, 政府部门可建立计算担保风险准备金的定量模型, 用于防范政府担保引发的流动性风险, 优化政府担保决策。

四、结论

政府担保融资能够有效地解决公共基础建设财政投入不足的难题, 但也使得政府承担的或有负债不断增加, 财政风险随之加大。实行谨慎的政府会计政策, 准确计量和确认或有负债对于经济社会的稳定至关重要。政府在提供担保的同时, 应密切追踪被担保企业的信用变化情况, 及时掌握政府承担负债的大小, 提取风险准备金, 有效预防财政危机。

参考文献

[1].J.P.Morgan.Credit Metrics——Technical Document[M].New York:Morgan Guaranty Trust Company, 1997.

[2].孔龙, 徐在起.我国政府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的思考[J].财会研究, 2009,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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